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土,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官宫妾,则是宦官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韩退之对禹问
  或问曰:“尧、舜传诸贤,禹传诸子,信乎?”曰:“然。”“然则禹之贤不及于尧与舜也欤?”曰:“不然。尧、舜之传贤也,欲天下之得其所也;禹之传子也,忧后世争之之乱也。尧、舜之利民也大,禹之虑民也深。”
  曰:“然则尧、舜何以不忧后世?”曰:“舜如尧,尧传之,禹如舜,舜传之。得其人而传之者,尧、舜也;无其人,虑其患而不传者,禹也。舜不能以‘传禹,尧为不知人;禹不能以传子,舜为不知人。尧以传舜,为忧后世;禹以传子,为虑后世。”
  曰:“禹之虑也则深矣,传之子而当不淑,则奈何?”曰:“时益以难理,传之人则争,未前定也;传之子则不争,前定也。前定虽不当贤,犹可以守法;不前定而不遇贤,则争且乱。天之生大圣也不数,其生大恶也亦不数。传诸人,得大圣,然后人莫敢争;传诸子,得大恶,然后人受其乱。禹之后四百年,然后得桀;亦四百年,然后得汤与伊尹。汤与伊尹不可待而传也。与其传不得圣人而争且乱,孰若传诸子?虽不得贤,犹可守法。”
  曰:“孟子之所谓‘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者,何也?”曰:“孟子之心,以为圣人不苟私于其子以害天下。求其说而不得,从而为之辞。”
  ○韩退之获麟解
  麟之为灵,昭昭也。咏于《诗》,书于《春秋》,杂出于传记百家之书,虽妇人小子皆知其为祥也。
  然麟之为物,不畜于家,不恒有于天下。其为形也不类,非若马牛犬豕豺狼麋鹿然。然则虽有麟,不可知其为麟也。
  角者吾知其为牛,鬛者吾知其为马,犬豕豺狼麋鹿,吾知其为犬豕豺狼麋鹿。唯麟也,不可知。不可知,则其谓之不祥也亦宜。虽然,麟之出,必有圣人在乎位。麟为圣人出也。圣人者,必知麟,麟之果不为不祥也。
  又曰:“麟之所以为麟者,以德不以形。”若麟之出不待圣人,则谓之不祥也亦宜。
  ○韩退之改葬服议
  经曰:“改葬緦。”《春秋穀梁传》亦曰:“改葬之礼緦,举下缅也。”此皆谓子之于父母,其他则皆无服。何以识其必然?经次五等之服,小功之下,然后著改葬之制,更无轻重之差。以此知惟记其最亲者,其他无服,则不记也。若主人当服斩衰,其馀亲各服其服,则经亦言之,不当惟云“緦”也。《传》称“举下缅”者,“缅”犹“远”也;“下”谓服之最轻者也:以其远,故其服轻也。江熙曰:“礼,天子诸侯易服而葬,以为交于神明者不可以纯凶,况其缅者乎?是故改葬之礼,其服惟轻。”以此而言,则亦明矣。
  卫司徒文子改葬其叔父,问服于子思。子思曰:“礼,父母改葬緦,既葬而除之,不忍无服送至亲也。非父母无服,无服则吊服而加麻。”此又其著者也。文子又曰:“丧服既除,然后乃葬,则其服何服?”子思曰:“三年之丧,未葬,服不变,除何有焉?”然则改葬与未葬者有异矣。
  古者诸侯五月而葬,大夫三月而葬,士逾月。无故,未有过时而不葬者也。过时而不葬,谓之不能葬,《春秋》讥之。若有故而未葬,虽出三年,子之服不变,此孝子之所以著其情,先王之所以必其时之道也。虽有其文,未有著其人者,以是知其至少也。改葬者,为山崩水涌毁其墓,及葬而礼不备者。若文王之葬王季,以水啮其墓;鲁隐公之葬惠公,以有宋师,太子少,葬故有阙之类是也。丧事有进而无退,有易以轻服,无加以重服。殡于堂,则谓之殡;瘗于野,则谓之葬。近代以来,事与古异,或游或仕,在千里之外;或子幼妻稚,而不能自还。甚者拘以阴阳畏忌,遂葬于其土,及其反葬也,远者或至数十年,近者亦出三年。其吉服而从于事也久矣,又安可取未葬不变服之例,而反为之重服与?在丧当葬,犹宜易以轻服,况既远而反纯凶以葬乎?若果重服,是所谓未可除而除,不当重而更重也。或曰:“丧与其易也宁戚,虽重服不亦可乎?”曰:“不然。易之与戚,则易固不如戚矣。虽然,未若合礼之为懿也。俭之与奢,则俭固愈于奢矣。虽然,未若合礼之为懿也。过犹不及,其此类之谓乎?”
  或曰:“经称‘改葬緦’,而不著其月数,则似三月而后除也。子思之对文子,则曰:‘既葬而除之’,今宜如何?”曰:“自启至于既葬而三月,则除之;未三月,则服以终三月也。”曰:“妻为夫何如?”曰:“如子。”“无吊服而加麻则何如?”曰:“今之吊服,犹古之吊服也。”
  ○韩退之师说
  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