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本「母」作「君」,是也。袁本亦误「母」。
注「二子盖往观焉」:袁本「盖」作「盍」,是也。茶陵本此节注并善于五臣,非。
注「言王公有孝友之性」下至「喻急也」:袁本无此三十八字。案:无者最是,乃五臣向注错入。茶陵本所并正有此,非。下各条皆同。
注「董安于之心缓」:何校「心」改「性」,陈同,是也。各本皆误。
注「言王公」下至「盖自天性得中也」:袁本无此二十二字。案:无者最是,说见上。
注「挺拔也淳至谓淳孝之甚至也」:袁本无此十二字。案:无者最是,说见上。
注「祖父琼育之琼初为魏郡太守」:袁本无「育之琼」三字。
注「标立也」下至「则二子曾何足尚也」:袁本无此二十三字。案:无者最是,说见上。
以选尚公主:袁本、茶陵本「选」下有校语云善作「迁」。案:二本所见非。
注「删除颇重」:陈云「颇」,「烦」误,是也。各本皆误。
申以止足之戒:袁本、茶陵本「戒」下有校语云善本从「言」。案:此所见不同也。
注「太祖谓齐高祖也」:袁本下「祖」字作「帝」,是也。茶陵本脱此节注,非。
自营合分司:案:「营合」当作「策劭」,注引汉官仪「营合」,而云今以「策劭」为「营合」误也者,因正文作「策劭」,据应而决其误也。又云「营,役琼切;合,乌合切」者,为汉官仪作音,以明其不得作「策劭」也。袁本、茶陵本作「营合」,又「营」下有「役琼」,「合」下有「乌合」,乃五臣依善注改正文而移其音于下,合并六家,遂致两音复沓。茶陵本可覆审。袁删善存五臣,益非。又皆于善「策劭」、五臣「营合」之不同,失着校语,读者久不复察。唯陈云据此注正文中「营合」似当作「策劭」者,最是。但亦未知今本乃以五臣乱善耳。陈又云注中「策劭」当作「荣邵」。后汉书百官志及魏志贾诩传注皆可证,而晋书采应语亦作「营合」。又广韵「营」、「荣」二字下有「营合」无「荣邵」亦一证云云。其言「策劭」又为「荣邵」之伪,亦颇近之,附出于此,余所论误者不录。
注「建始四年」:陈云「始」,「安」误,是也。各本皆误。
注「其雠操兵」:袁本「其雠」作「怨家日」。案:袁本是也。茶陵本并善入五臣与此同,非。下各条放此。
注「今愿身代世死仇雠者曰」:袁本「死仇雠者」作「怨家」,是也。见上。
注「遂解剑而去」:袁本「解剑而」作「委」,是也。见上。
注「延寿乃自悔责闭合不出」:袁本「乃自悔责」作「大伤之又不出作思过」,是也。见上。
注「弃其孩子」:袁本「弃其孩」作「勿得举」,是也。茶陵本并善入五臣,与此同,非。
注「言俭解丹阳尹百姓亦如此恋之」:袁本无此十三字。案:无者是也。乃五臣翰注错入,茶陵本所并正有此,非。
注「与杜徽书曰」:何校「徽」改「微」,陈同,是也。各本皆伪。
注「今年始十八」:袁本、茶陵本「今年始」作「朝廷年」,是也。
注「或发志于见夺」:案:「志」当作「恚」。袁本亦误。茶陵本脱此注。
注「孙绰王蒙诔曰」:陈云「蒙」,「蒙」误,是也。各本皆误。
注「燕丹太子曰」:案:「太」字不当有。各本皆衍。
注「齐春秋曰」:何校「齐」上添「吴均」二字,是也。各本皆脱。
注「太尉范滂」:陈云「尉」下脱「掾」字,「太尉,黄琼也」,是也。各本皆脱。
注「檀道鸾晋阳秋曰」:陈云「晋」上脱「续」字,是也。袁本亦脱。茶陵本「秋」上衍「春」字。
注「谢安石上疏曰」:陈云「安」字衍,是也。各本皆衍。
注「所以极深研几」:袁本「几」作「机」,是也。茶陵本亦作「几」,与此同误。案:说详前「践得二之机」下。
郑璞踰于周宝:案:「璞」当作「朴」。各本皆误。注所引战国策亦必全为「朴」字。「物之质谓之曰朴」,「玉璞」亦然,故说文玉部并无「璞」字,而「鼠朴」得与之同名异实也。后人习见「璞」字,辄有所改。今本战国策「朴」、「璞」错出,此注全为「璞」字,皆非也。又「朴」误为「璞」,后卷圣主得贤臣颂有其证。
注「曹植祭桥玄文曰」:陈云祭桥玄文乃魏武事,在建安七年,子建时方十岁。案:盖本作「魏太祖」,不知者改作「曹植」耳。
注「十州记曰崇礼闱」:陈云「十州记」三字疑误,「闱」当作「门」。案:「十州记」非误也,见前。
注「吾入庙」:陈云「吾」,「君」误,是也。各本皆伪。
注「愿而行之」:陈云「而」,「为」误。案:所引道应训文,今本作「为君」二字。各本皆误。
为如干秩:何校「秩」改「帙」。案:此当作「袟」,各本皆误也。






文选卷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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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颂
1.1 圣主得贤臣颂
1.2 赵充国颂
1.3 出师颂
1.4 酒德颂
1.5 汉高祖功臣颂
2 赞
2.1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