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孔安国曰:光,充也,充溢四外也。毛诗曰:克广德心。悠悠遐风,千载是仰。
文选考异
新成三老董公:何校「成」改「城」,是也。各本皆误。
骏民效足:案:「骏」当作「俊」。善引「俊民用章」为注,是其本作「俊」也。袁、茶陵二本所载五臣翰注乃云「群贤如骏马足」,是其本作「骏」。各本所见,皆以五臣乱善。又失着校语。考士衡长安有狭邪行云「凭轼皆俊民」,左太冲拟士衡云「长缨皆俊人」,可见陆自用「俊」字,与此同。彼二注善皆引尚书,亦与此同,决不得作「骏」甚明。或言「骏」字与「足」生义,不当云「俊」,更大不然。上偶句云「万邦宅心」,「万」字不与「心」生义。五臣之意,固缘「足」字改「俊」为「骏」,而殊非陆旨也。又尚书本作「畯」,善屡引为「俊」者,「畯」与「俊」同,已具奉答内兄希叔诗,无妨其引作「俊」也。凡善引书有如此者,不能以画一求之,为附举其例云。
注「何常与关中卒」:何校「与」改「兴」,陈同,是也。各本皆伪。
注「即欲捐之此三人」:陈云「捐之」下当重有「捐之」二字。各本皆脱。
注「重玄天也」:袁本、茶陵本无此四字。
嘉虑四回:袁本、茶陵本「虑」作「声」。案:此所见不同,无以考之。
规主于足:袁本、茶陵本「于」作「以」。案:此亦所见不同。
注「锺离沬」:何校「沬」改「昧」,陈同。案:据汉书及史记校也。各本皆伪。
注「以好游出」:陈云「游出」二字当乙。案:据汉书及史记校也。各本皆倒。
注「此特万世之事也」:「万世」当作「一力士」三字。各本皆伪。汉书、史记可证。
威亮火烈:茶陵本云五臣作「烈」。袁本云善作「列」。案:二本非也。此尤延之校改正之,说见前,可互证。
注「魏赵属冀州齐代属青州」:陈云代非青境,亦当云「属冀」乃合。又张耳赞曰「报辱北冀」,即指平赵、代事,尤易晓也。案:陈所说是也。「代」字当在「魏」字下。各本皆误。下文「四邦,魏、代、赵、齐也」,可证。「代」在「齐」字下者,后来所改也。
注「矫矫虎臣也」:袁本、茶陵本「虎」作「武」,是也。案:凡善讳屡经回改如此。
注「毛苌诗曰我图尔居」:何校去「苌」字,陈同,是也。各本皆衍。
注「高祖子弟弱」:案:「弟」字不当有。各本皆衍。
注「论语摘辅曰」:茶陵本「辅」下有「象」字,是也。袁本亦脱。
注「勃曰臣无功」:陈云案周勃传「臣无功」二句乃东平侯兴居语,勃无此言;自「与太仆滕公」以下,皆叙兴居事,与勃无涉云云。今案:「勃曰」,「勃」字疑「又」字之误耳。
掩泪悟主:袁本、茶陵本「悟」作「寤」。案:此所见不同,「寤」字是也。后封禅文「觉悟黎蒸」,史、汉皆作「寤」。其各本作「悟」者,后人改。
注「取两儿弃之」:茶陵本「取」作「蹳」,是也。袁本作「蹶」,亦非。
东窥白马:袁本、茶陵本「窥」作「规」。案:此所见不同,似「规」字是也。
注「汉书武诏曰」:袁本、茶陵本「书」作「孝」,是也。
袁生秀朗:案:「袁」当作「辕」,注同。前序中作「辕」,注引汉书,必与今汉书作「辕」者合。盖善自作「辕」,史记作「袁」,故五臣改「辕」为「袁」,而各本所见乱之。其序则五臣所无,尚存善旧也。
摄齐赴节:茶陵本「齐」作「斋」,云五臣作「??」。袁本校语云善作「斋」,其善注中字亦然。案:此尤延之校改也。但「斋」疑是「??」之伪,或善与五臣本无异耳。
周苛慷慨:案:「慨」当作「忾」。袁本云善作「忾」。茶陵本云五臣作「慨」。此以五臣乱善也。
注「出则?升」:袁本、茶陵本「?」作「双」。案:正文作「双」。二本是也。



东方朔画赞

并序
东方朔画赞
  夏侯孝若臧荣绪晋书曰:夏侯湛,字孝若,谯国人也。美容仪,才华富盛,早有名誉,与潘岳友善,时人谓之连璧,为散骑常侍。此赞为当时所重。
  大夫讳朔,字曼倩,平原厌次人也。汉书曰:朔为太中大夫。又曰:朔字曼倩,平原厌次人。汉书地理志无厌次县,而功臣表有厌次侯爰类,疑地理误也。魏建安中,范晔后汉书曰:献帝改兴平三年为建安元年,今云魏,疑误也。分厌次以为乐陵郡,故又为郡人焉。汉书,平原郡有乐陵县也。事汉武帝,汉书具载其事。
  先生瑰玮博达,思周变通,家语,孔子曰:老聃博古而达今。王肃曰:博达古今而好道。周易曰: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又曰:变通者,趋时者也。以为浊世不可以富贵也,故薄游以取位;王逸楚辞序曰:不忍以清白久居浊世。苟出不可以直道也,故颉颃以傲世。论语曰:直道而事人。解嘲曰:邹衍以颉颃而取世资。傲世不可以垂训也,故正谏以明节。家语,南宫叔曰:孔子作春秋,垂训后嗣。班固汉书赞曰:朔正谏似直。明节不可以久安也,故诙谐以取容。班固汉书赞曰:朔诙谐逢占,其事浮浅。字书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