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执 陈匪石撰
●叙
学倚声四十年,师友所贻,讽籀所得,日有增益,资以自淑。第念远如张炎、 沈义父、陆辅之,近如周济、刘熙载、陈廷焯、谭献、冯煦、况周仪、陈锐、陈 洵,其论词之著,皆示人以门径。予虽讠剪陋,然出其管蠡之见,与声家相商枕, 或能匡我不逮,俾此道日就康庄。一息尚存,及身亦可求益。昔释迦说相,法执 我执,皆所当破。词属声尘,宁免两执。况词自有法,不得谓一切相皆属虚妄, 题以声执,表其真。世有秀师,或不诃我。特前人所已言者,非有研讨,或须 阐明,不敢剿说。时贤言论,见仁见智,例得并行,不敢涉及。并世作者之月旦, 或鸿篇巨制之录,诗话词话,往往有之,虑涉标榜,亦不敢效颦。戒律所在, 拳拳服膺,倘亦我执与。己丑三月,陈匪石自识。
●卷上
○诗馀说
词曰诗馀,昔有两解。或谓为绪馀之馀,胡仔曰:“唐初歌词,皆五七言诗, 自中叶以後,至五代,渐变为长短句,至本朝而尽为此体。”张炎之说亦同,药 园词话因之,遂追溯而上,谓“殷其雷,在南山之阳”为三五言调,“鱼丽於 ,尝鲨”为四二言调,“遭我乎{狃山}之间兮”为六七方言调,“我来自 东,零雨其。鹳鸣於垤,妇叹於室”为换韵,行露首章曰“厌行露”,次 章曰“谁谓雀无角”为换头,则三百篇实为其祖祢。此谓词源於诗,由诗而衍, 与骚赋同,班固以赋为古诗之流,说者即以词为诗之馀事矣。或谓为赢馀之馀, 况周仪曰:“唐人朝成一诗,夕付管弦,往往声希节促,则加入和声。凡和声皆 以实字填之,遂成为词。词之情文节奏,并皆有馀於诗,谓之诗馀。”此以词为 有馀於诗也。沈约宋书曰:“吴歌杂曲,始皆徒歌,既而被之管弦,又因弦管金 石作歌以被之。”况周仪引以说词,谓“填词家自度曲,率意为长短句,而後协 之以律,此前一说。前人本有此调,後人按谱填词,此後一说。歌曲若枝叶,始 於词,则芳华益。”即所以引申“有馀於诗者”也。愚以为词之由来,实以 歌诗加入和声为最确。唐五代小令,或即五七言绝,或以五七言加减字数而成, 如茹溪渔隐丛话所举之瑞鹧鸪、小秦王,可为明证。又所谓小秦王必须杂以缠声 者,即加入和声之说。盖始则加字以成歌,继乃加字以足意。诗由四言而五言而 七言,不足则加和声而为词。词调既定又不足,而加和声而为曲,此诗词曲递嬗 之迹,所谓言之不足,则长言之,长言之不足,则嗟叹之。凡以宣达胸臆,陶写 性情,务尽其所蓄积,始简毕钜,自然之理。则为馀於诗,而非诗之馀,与胡张 二氏之说,并不相悖也。
○和声说
和声本有声无词,在毛诗为兮,在楚词为些,在古乐府为呼犯之类。今歌 昆曲,歌皮黄,皆有无字之腔,俗名过门,亦曰赠板。宋人名以和声缠声虚声, 其着急在拍眼。词之令引近慢,即由拍眼而分。今虽不明其拍眼如何,然观张炎 词源所言,可窥及之。因各字之间,其声长短不一,故填以实字,亦可多可寡, 在南北曲之半字,最为明显。词因所填之字,由无定而渐归有定,遂泯其迹。然 亦有迹象可寻者,如“也罗”“知摩知”“闷闷闷”之类。和声之字,既可多 可少,於是有同一调而字数不同者。例如临江仙,或五十四字,或五十六字,或 六十字。诉衷情之双调,或四十一字,或四十四字,或四十五字。而卜算子、酒 泉子、风入松等调,莫不皆然。又如高阳台,同一吴文英作,而换头或七字不协 韵,或六字协韵。玲珑四犯歇拍,史达祖比周邦彦多二字。洞仙歌、二郎神、安 公子等调,亦率类此。大抵一句之中有一字至二三字之伸缩,皆由所填和声之多 寡。深知音律之宋贤类知之,而能为之犹元明至今制南北曲者,同一牌调,而所 填半字多寡有无,可以任意也。至减字木兰花、促拍丑奴儿、摊破浣溪沙、转调 踏莎行之类,因节拍之变而增减其字,而句法变,协韵亦变,皆由和声而来。单 调加後遍,为双调,原不属和声范围。而前後编相同之句法,忽有一二字增减者, 仍由於此。填词图谱、啸馀图谱等书,别之曰第一体、第二体、第三体。万树驳 之,谓第一第二等排列,不知所据。所著词律,改以字数为次第,短者居前,长 者居後,称之曰又一体。词谱作於万氏之後,亦沿其例。虽似无可议,然关系全 在和声,并非体制之异。谱律既未知此,王敬之、戈载、徐本立、杜文澜,对於 万氏有攻错,有拾补,亦未思及。然苟明於和声之用,则此疑问,早迎刃而解。 愚谓应就古词字数多寡不同之处,注明某人某句多一字,或少一字。再就句中平 仄或四声参互比照,即见和声之所在。所以致此之故,亦了然於心目中。万氏定 体之辨,可以不作矣。惟词之音律拍眼,自元曲行後,即失其传,今更无可考。 後人填词,只能依宋以前名作,按字填之,不得任意增损,以蹈於不知而作之嫌, 致与明人之自度腔等讥耳。
○宫调说
明清填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