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角间得道家七星符,并有其祖姓名年月分明。视之惋悔。乃烧去弧失。
  北海营陵有道人,能使人与死人相见。同郡人妇死已数年,闻而往见之曰:“愿令我一见死人,不恨。”遂教其见之,于是与妇人相见,言语悲喜,恩情如生。良久时乃闻鼓声□□,不能出户,掩门乃走;其裾为户所闭,掣绝而去。后岁余,此人死。家葬之,开见妇棺,盖下有衣裾。
  陈留史均字威明,尝得病,临死,谓其母曰:“我得复生,埋我,杖竖我瘗上;若杖拔,出之。”及死,埋杖如其言。七日往视,杖果拔,即掘出之,便平复如故。
  济北弦超神女来游,车上有壶□青白琉璃五具。
  有神王方平降陈节方家,以刀二口,一长五尺,一长五尺三寸,名泰山环,语节方曰:“此刀不能为余益,然独卧,可使无鬼,入军不伤;勿以厕溷,且不宜久服。三年后求者急与。”果有戴卓以钱百万请刀。
  东海君以织成青襦遗陈节方。
  神仙麻姑降东阳蔡经家,手爪长四寸,经意曰:“此女子实好佳手,愿得以搔背。”麻姑大怒;忽见经顿地,两目流血。
  蔡经与神交,神将去,家人见经诣井上饮水,上马而去。视井上,俱见经皮如蛇蜕,遂不还。
  田伯为庐江太守,移郡淫鬼;命尽到府,一月不自来见,当坏祠。唯庐君往见,自称县民,与府君约,刻百日当迁大都,愿见过。后如期果为沛相公,不过于祠,常见庐君,月余病死。
  豫宁女子戴氏久病,出见小石曰:“尔有神,能差我疾者,当事汝。”夜梦人告之:“吾将佑汝。”后渐差,遂为立祠,名石侯祠。
  谈生者,年四十,无妇。常感激读诗经,夜半有女子可年十五六,姿颜服饰,天下无双,来就生为夫妇之言:“我与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后,方可照。”为夫妻,生一儿,已二岁;不能忍,夜伺其寝后,盗照视之,其腰已上生肉如人,腰下但有枯骨。妇觉,遂言曰:“君负我,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岁而竟相照也?”生辞谢,涕泣不可复止,云:“与君虽大义永离,然顾念我儿,若贫不能自偕活者,暂随我去,方遗君物。”生随之去,入华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与之,曰:“可以自给。”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后生持袍诣睢阳王家买之,得钱千万。王识之曰:“是我女袍,此必发墓。”乃取考之,生具以实对。王犹不信,乃视女□,□完如故。发视之,果棺盖下得衣裾。呼其儿,正类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谈生,复赐遗衣,以为主婿。表其儿以为侍中。
  临淄蔡支者,为县吏。会奉书谒太守,忽迷路,至岱宗山下。见如城郭,遂入致书。见一官,仪卫甚严,具如太守。乃盛设酒肴毕,付一书,谓曰:“掾为我致此书与外孙也。”吏□曰:“明府外孙为谁?”答曰:“吾太山神也,外孙天帝也。”吏方惊,乃知所至非人间耳。掾出门,乘马所之。有顷,忽达天帝座太微宫殿,左右侍臣俱如天子。支致书讫,帝命坐,赐酒食,仍劳问之曰:“掾家属几人?”对:“父母妻皆已物故,尚未再娶。”帝曰:“君妻卒经几年矣?”支曰:“三年。”帝曰:“君欲见之否?”支曰:恩唯天帝!“帝即命户曹尚书敕司命,辍蔡支妇籍。于生录中,遂命与支相随而去。乃苏归家,因发妻□,视其形骸,果有生验。须臾起坐,语遂如旧。
  辽东丁伯昭,自说其家有客,字次节,既死,感见待恩,常为本家致奇异物。试腊月中从索瓜,得美瓜数枚来在前,不见形也。
  汝南北部督邮西平刘伯夷有大才略,案行到惧武亭夜宿。或曰:“此亭不可宿。”伯夷乃独住宿,去火诵诗书五经讫卧。有顷,转东首,以絮巾结两足,以帻冠之,拔剑解带。夜时有异物稍稍转近,忽来覆伯夷,伯夷屈起,以袂掩之,以带系魅呼火照之,视得一老狸,色赤无毛,持火烧杀之。明日发视楼屋间,见魅所杀人发数百枚。于是亭遂清静。旧说“狸髡千人,得为神也。
  江严于富春县清泉山,遥见一美女,紫衣而歌,严就之,数十步,女遂隐,唯见所据石。如此数四,乃得一紫玉,广一尺。又邴浪于九田山见鸟,状如鸡,色赤,鸣如吹笙,射之中,即入穴。浪遂凿石,得一赤玉,如鸟形状也。
  彭城有男子娶妇,不悦之,在外宿。月余日,妇曰:“何故不复入?”男曰:“汝夜辄出,我故不入。”妇曰:“我初不出。”婿惊,妇云:“君自有异志;当为他所惑耳!后有至者,君便抱留之;索火照视之为何物。”后所愿还至,故作其妇前却未入,有一人从后推令前。既上床,婿捉之曰:“夜夜出何为?”妇曰:“君与东舍女往来,而惊欲托鬼魅以前约相掩耳!”婿放之,与共卧。夜半心悟,乃计曰:“魅迷人,非是我妇也。”乃向前揽捉,大呼求火,稍稍缩小,发而视之,得一鲤鱼,长二尺。
  景初中咸阳县吏王臣夜倦,枕枕卧。有顷,闻灶下有呼曰:“文纳何以在人头下?”应曰:“我见枕,不得动,汝来就我。”至乃饮缶也。
  正始中中山王周南为襄邑长,有鼠衣冠从穴中出,在厅事上语曰:“周南,尔某月某日当死。”周南不应,鼠还穴。后至期,更冠帻绛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