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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六中以言对者,惟宋人采用经传子史成句为最上乘,即元明诸名公表启,亦多尚此体,非胸有卷轴,不能取之左右逢源也。以事对者,尚典切,忌冗杂,尚清新,忌陈腐。否则陈陈相因,移此俪彼,但记数十篇通套文字,便可取用不穷。况每类皆有熟烂故事,俗笔伸纸,便尔挦撦,令人对之欲呕。然又非必舍康庄而求僻远也,要在运笔有法,或融其字面,或易其称名,或巧其属对,则旧者新之,顿觉别开壁垒,《庄子》所谓臭腐化为神奇也。

      「……偶对上下句一事相承,或有各用故事者,必须意义联贯,不得艮限贻误。」

〔二〕 何焯云:「补之论诗,必取反对,读彦和此论,益叹老友根柢坚牢,必不可易。」(沈岩录)

      《校释》:「正者,双举同物以明一义,词径而意重,故曰劣。反者,并列异类,以见一理,语曲而义丰,故曰优。然作者行文亦随宜遣笔,初无绌正崇反之见,未可因舍人此论,而拘于一格也。」

      《文镜秘府论论对属》:「至若上与下,尊与贵,有与无,同与异,去与来,虚与实,出与入,是与非,贤与愚,悲与乐,明与暗,浊与清,存与亡,进与退,如此等状,名为反对者也(事义各相反,故以名焉)。除此以外,并须以类对之:一二三四,数之类也;东南西北,方之类也;青赤玄黄,色之类也;风云霜露,气之类也;鸟兽草木,物之类也;耳目手足;形之类也;道德仁义,行之类也;唐虞夏商,世之类也;王侯公卿,位之类也。及于偶语重言,双声迭韵,事类甚众,不可备叙。」

      秋耘《一得诗话》:「刘勰提出过『反对为优,正对为劣』的主张,因为『反对』是用意义相反或不同的词来相对,上下两句从不同的角度来表达同一的意境,内容一定比较丰富;『正对』是用意义大致相同的词来相对,上下两句的涵义不免重复,内容一定比较单调。前者如『那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骆宾王),后者如『
冠盖非新里,章华即旧台』(杜审言)。孰优孰劣,一读就可以分辨出来。」(《诗刊》一九六三年第二期)

      周振甫《诗词例话对偶》:「正对是并列的事物相对。反对是相反的事物互相映衬。在诗中正对很多,反对很少。所以用正反来分优劣的话在律诗中并不适用。像杜甫《咏怀古迹》的『支离』、『飘泊』、『三峡』、『五溪』都是正对。反对的例子如《书大禹谟》『满招损,谦受益』,陆游《秋夜读书》『白发无情侵老境,青灯有味似儿时』。律诗中绝大多数是正对,古人并不认为『正对为劣』,因为用诗来抒情达意,不可能要求对偶的句子都是意义相反的。」

      王力《中国古典文论中谈到的语言形式美》:「拿今天的话来说,言对就是不用典故,事对就是用典故,反对就是反义词或意义不同的词相对,正对就是同义词或意义相近的词相对。

      「刘勰轻视言对,这是跟骈体文的体裁有关的。从艺术观点说,这个作用不大。杜甫王维等许多大诗人许多著名的对句,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也都是言对,不是事对。」

〔三〕 何焯《义门读书记》卷三「《文选》沈约《应王中丞思远咏月》『高楼切思妇,西园游上才』」:「刘彦和曰:『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思妇,上才,一忧一乐,『理殊趣合』者也。」

〔四〕 「事对」要举出人的两种事例作为验证,就是用典故,所以比较难;而「言对」只是举两句不用典故的话在字面上成对,所以比较容易,但不见得就不好。「理殊趣合」是说用两种不同的事理,从不同的角度来合成一种意趣,它字面上相反,实际上相成,反衬比较有力,所以说「反对为优」。「事异义同」是说举的事例不同,但是意义相同,意思重复,如刘勰所举的例子:「汉祖想枌榆,光武思白水。」汉高祖、汉光武都是帝王,「想枌榆」「思白水」都是思念他们的家乡,象这样内容单调,当然差一点;如果是意义相近,那种正对还是很好的。而且后代的律诗中有很多有名的对句是正对。这四种对偶是两两交错的,言对、事对里有正对、反对,正对、反对里也有言对、事对。

      《斟诠》:「唐初上官仪因之而创为六对、八对之说;去其重,则得的名(一曰正名)、同类、异类、双声、迭韵、联绵(
一曰连珠)、双拟、回文、隔句九种。《诗法详论》更扩为二十七种,《文镜秘府论》三《论对》扩为二十九种,殊觉繁碎。」兹摘引其重要者如下:

      《文镜秘府论二十九种对》:「第一,的名对(又名正名对,又名正对,又名切对)。的名对者,正也。凡作文章,正正相对。上句安『天』,下句安『地』;上句安『山』,下句安『谷』;上句安『东』,下句安『西』;上句安『南』,下句安『北』;上句安『正』,下句安『斜』;上句安『远』,下句安『近』;上句安『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