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辞。《书记》《夸饰》《附会》三篇并有『心声』之文。高诱《淮南子修务》篇注:『推移,犹转易也。』」《楚辞渔父》:「而能与世推移。」

      《注订》:「『亦不一概矣』以上一节,皆据《吕氏春秋音律》篇为说,范注误为《音初》篇。考吕氏之书杂而未纯,不无齐东之语,然亦不尽为虚构,《文心》引之者,以证声音推移,各有其始。自《咸》《英》以降,既无得而称,引吕氏之说以求备,并为下文诗官采言张本。」

      明王骥德《曲律总论南北曲》第二:「关西胡鸿胪侍(明正德进士,《珍珠船》是他所著的一部类书)《珍珠船》引刘勰《文心雕龙》谓涂山歌于『候人』,始为南音;有娀谣乎『飞燕』,始为北声;及夏甲为东,殷整为西。古四方皆有音,而今歌曲但统为南北。如《击壤》、《康衢》、《卿云》、《南风》,《诗》之《二南》,汉之乐府,下逮关、郑、白、马之撰,词有雅郑,皆北音也;《孺子》、《接舆》、《越人》、《紫玉》,吴歈、楚艳,以及今之戏文,皆南音也。……以辞而论,则宋胡翰(元明间人)所谓『晋之东,其辞变为南、北,南音多艳曲,北音杂胡戎。』」

      从「钧天九奏」到「亦不一概矣」,为一小节,推溯乐府的本源。

匹夫庶妇〔一〕,讴吟土风,诗官采言〔二〕,乐胥被律〔三〕,志感丝篁〔四〕,气变金石〔五〕。是以师旷觇风于盛衰〔六〕,季札鉴微于兴废〔七〕,精之至也〔八〕。

〔一〕 范校:「匹,元作及,许改。孙云:唐写本及下有疋字。」《校注》:「按唐写本是。……许改于文意虽合,于语势则失矣。」

〔二〕 「采」,唐写本作「采」。《汉书艺文志》:「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范注:「《汉书食货志》上:『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男女有不得其所者,因相与歌咏,各言其伤。……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公羊》宣十五年传何休注曰:『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方言》载《刘歆与扬雄书》:『三代周秦轩车使者、遒人使者(《玉海》引《古文苑》「遒人」二字在「轩车使者」上,无下「使者」二字)以岁八月巡路●(音求)代语童谣歌戏。』刘说与班、何略异(应劭《风俗通义序》同刘歆说)。当以《汉书》、《公羊》注为是。」

〔三〕 《校证》:「胥,原作『育』,许改作『盲』。谢云:『乐胥、大胥见《礼记》。』今按谢说是。」

      《校注》:「唐写本作『』,即『胥』之或体。《周礼春官大司乐》:『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八人。』《礼记王制》:『小胥、大胥。』郑注并云:『乐官属也。』《尚书大传略说》:『胥与就膳彻。』郑注亦云:『胥,乐官也。』即其义。此作『乐胥』,与上句『诗官』相对。《玉海》一百六引正作『胥』,不误。当据改。」

      范注:「《诗大序》正义引郑答张逸云:『国史采众诗时,明其好恶,令瞽蒙歌之。其无作主,皆国史主之,令可歌。』《
周礼》瞽蒙『掌九德六诗之歌以役大师』。此云乐盲,当指大师瞽蒙而言。」

      《考异》:「《诗小雅》:『君子乐胥。』从『胥』是。」

      《集注》:「乐盲成辞,于古无说。《汉书礼乐志》屡称『乐官』『师瞽』,则乐盲或为乐官或师瞽之误。诗官采言,乐官被律,相对成文也。」《杂记》:「言、律犹今世所谓歌谱。」《
斟诠》:「被律,比配其音律也。」

〔四〕 《校释》:「丝篁,唐写本作『丝簧』,是也。」《校注》:「按《总术》篇『听之则丝簧』,亦以丝簧连文,则此当从唐写本改作『簧』。」

〔五〕 《校证》:「唐写本『石』作『竹』,不可从。上已言『篁』,此不复言竹。」「金」指钟,「石」指磬。

      王金凌:「此处的志与气即乐府中的情意,因为能为丝篁金石所感所变的只有情意。」

      《礼记乐记》:「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斟诠》:「气,谓精神意气。」按指人的精神状态。

      《斟诠》:「《乐记》又曰:『钟声铿,铿以立号,号以立横,横以立武,君子听钟声则思武臣。石声磬,磬以立辨,辨以致死,君子听磬声则思死封疆之臣。丝声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听琴瑟之声,则思志义之臣。竹声滥,滥以立会,会以聚众,君子听竽笙箫管之声,则思畜聚之臣。鼓鼙之声讙,讙以立动,动以进众,君子听鼓鼙之声,则思将帅之臣。君子之听音非听其铿鎗而已也,彼亦有所合之也。』此为彦和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