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疏、笺、札”而书记则其总称也。书者舒也。舒布其言,陈之简牍也。记者志也,谓进巳志也。启,开也,开陈其意也。一云跪也,跪而陈之也。简者,略也,言陈其大略也。或曰手简。或曰小简。或曰尺牍。皆简略之称也。状之为言陈也。疏之为言布也。以上六者,秦汉以来皆用于亲知往来问答之间也。

  对贤良策——汉太史家令晁错

  (注)王通曰“洋洋乎,晁董公孙之对”。古言曰“策莫盛于汉。汉策莫过于晁大夫。晁策就事为文,文简径明,畅事皆凿凿可行。贾太傅不及也。”

  (集补)按古者选士,询事考言而已。未有问之以策者也。汉文中年始策贤良,其后有司亦以策试士,盖欲观其博古通今。与夫剸剧解纷之识也。然对策存乎士子,而策问发于上人,尤必善为疑难。注集补。

  上疏——汉中大夫东方朔

  (注)汉文帝止辇受疏。疏者,条其事而陈之,盖论谏之总名也。亦作去声。杜诗:匡衡抗疏功名薄。

  启——晋吏部郎山涛作选启

  (注)《说文》“启,传信也”。服虔《通俗文》“官信曰启”。高宗云“启乃心沃。朕心庄周。欵启寡闻之人。欵,空也。启,开也。如空之开,所见小也。”

  (补注)按,书、启、状、疏,亦以进御。独两汉无启,则以避景帝讳而置之也。启有古体俗体。世俗施于尊者多用俪语,以为恭。则启与状、疏,大抵皆俗体为多。注补注。

  奏记——汉江都董仲舒《诣公孙弘奏记》

  (注)《说文》“奏,进也”。进上之义。记,疏也,谓一一分别记之也。

  笺——汉护军班固《说东平王笺》

  (注)诗注笺或作笺表,识书也。笺记之为式,上窥乎表,下睨乎书。

  (补注)按刘勰云“笺者,表也。识表其情也。字亦作笺。古者君臣同书,至东汉始用笺,记公府奏记、郡将奏笺。若班固之说,广平、黄香之奏,江夏所称“郡将奏笺”者也。是时太子诸王大臣皆得称笺。后世専以上皇后、太子。于是天子称表,皇后太子称笺,而其它不得用矣”。今制奏事,太子诸王称启,而庆贺,则皇后太子仍并称笺云。

  谢恩——汉丞相魏相诣公交车谢恩

  (注)谢恩亦表章之类。

  令——淮南王谢羣公令

  (注)《艺文志》“书者,古之号令于众,其言不立具,则聴受。秦法:皇后太子称令。令,命也。出命申禁,俾民从也。《周书》“慎乃出令。令出惟行”。《风俗通》“时所制,曰令。承宪履绳,不失律令”。《释名》“令,领也。理领之,使不相犯也。”

  (补注)按刘良云“令,即命也”。七国之时并称曰令。秦法:皇后,太子称令。至汉王,有赦天下令。淮南王有谢羣公令。则诸侯王皆得称令。

  奏——汉枚乘奏书《谏吴王濞》

  (注)书曰敷奏,以言奏书之义也。

  (补注)按,奏疏者,群臣论谏之总名也。奏御之文,其名不一。七国以前皆称上书。秦初改书曰奏。汉定礼仪则有四品:一曰章,以谢恩。二曰奏,以按劾。三曰表,以陈情。四曰议,以执异。然当时奏章,或上灾异,则非専以谢恩;至于奏事,亦称上疏,则非専以按劾也。又,按劾之奏,则称弹事。尤可以征弹劾为奏之一端也。又置八仪密奏。阴阳皂囊封板,以防宣泄,谓之封事。而朝臣补外,天子使人受所欲言,乃有事下议者,并以书对,则汉之制,岂特四品而已哉?然自秦有天下,以及汉孝惠,未闻有以书言事者。至孝文开广言路,于是贾山言治乱之道,名曰至言,则四品之名,亦非叔孙通之所定,明矣。魏晋以下,启独盛行。唐用表状,亦称书疏。宋人则监前制而损益之,故有札子、有状、有书、有表、有封事。而札子之用居多,盖本唐人牓子、录子之制而更其名。上书章表,已列前编,其篇目有八:曰奏,奏者进也。曰疏,疏者布也,汉时诸王,官属于其君,亦得称疏。曰对。曰启。曰状,状者陈也。曰札子,札者刺也。曰封事。曰弹事。论其文则皆以明允笃诚为本,辨析疏通为要,酌古御今,治繁总要,此其大体也。奏启入规而忌侈文。弹事明宪而戒善骂。此又所当知也。今制,论政事曰题。陈私情曰奏。皆谓之本,以及让官谢恩之类,并用散文,间为俪语,亦同奏格。至于庆贺,虽用表辞,而首尾与奏同。唯史馆进书全用表式,然则当今进呈之目,唯表与本二者而巳。

  驳——汉侍中吾丘寿王驳公孙弘“禁民不得挟弓弩”

  (注)议,汉兴始立。驳议、杂议,不纯故谓之驳。李光曰“驳不以华藻为先。易干为驳马。马色不纯曰驳,与驳同。”

  论——汉王褒四子讲徳论

  (注)荀子《礼论、乐论》、庄周《齐物论》、慎子《十二论》俱在褒前论辨然否,辞忌枝碎,弥缝莫见其隙,敌人不知所乘,斯体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