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阴干、曝干,
采造时月生熟,土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各有法。
上本说如此。又有分剂称两,轻重多少,皆须甄别。若用得其宜,与病相会,入口必愈,

安寿延;若冷热乖衷,真假非类,分两违舛,汤丸失度,当瘥反剧,以至殒命。医者意也,
古之所谓良医者,盖善以意量得其节也。谚云∶俗无良医,枉死者半;拙医疗病,不如不疗
。喻如宰夫,以鳝(音善)鳖为 羹,食之更足成病,岂充饥之可望乎?故仲景云∶“如此
死者,愚医杀之也。”
药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
入汤
上本说如此。又按∶病有宜服丸者,服散者,服汤者,服酒者,服膏煎者,亦兼参用,
察病之源,以为其制也。
欲疗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机,五脏未虚,六腑未竭,血脉未乱,精神未散,服药必活。
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将难全。
上本说如此。按今自非明医,听声察色,至乎诊脉,孰能知未病之病乎?且未病之人,
亦无
肯自疗。故桓侯怠于皮肤之微,以致骨髓之痼。今非但识悟之为难,亦乃信受之弗易。仓公
有言曰∶“病不肯服药,一死也;信巫不信医,二死也;轻身薄命,不能将慎,三死也。”夫
病之所由来虽多端,而皆关于邪。邪者,不正之因,谓非人身之常理,风、寒、暑、湿、
饥、饱、劳、逸,皆各是邪,非独鬼气疫疠者矣。人生气中,如鱼在水,水浊则鱼瘦,气昏
则人病。邪气之伤人,最为深重,经络既受此气,传入脏腑,随其虚实冷热,结以成病,病
又相生,故流变遂广。精神者,本宅身以为用。身既受邪,精神亦乱。神既乱矣,则鬼灵斯
入,鬼力渐强,神守稍弱,岂得不致于死乎?古人譬之植杨,斯理当矣。但病亦别有先从鬼
神来者,则宜以祈祷祛之,虽曰可祛,犹因药疗致愈,昔李子豫有赤丸之例是也。其药疗无

者,是则不可祛,晋景公膏肓之例是也。大都鬼神之害则多端,疾病之源唯一种,盖有轻重
者尔。《真诰》中有言曰∶常不能慎事上者,自致百 之本,而怨咎于神灵乎?当风卧湿,
反责他人于失覆,皆痴人也。夫慎事上者,谓举动之事,必皆慎思;若饮食恣情,阴阳不节
,最为百 之本。致使虚损内起,风湿外侵,所以共成其害,如此者,岂得关于神明乎?唯
当勤于药术疗理尔。
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
上本说如此,按今药中单行一两种有毒物,只如巴豆、甘遂之辈,不可便令至剂尔。如
经所
言∶一物一毒,服一丸如细麻;二物一毒,服二丸如大麻;三物一毒,服三丸如胡豆;四物
一毒,服四丸如小豆;五物一毒,服五丸如大豆,六物一毒,服六丸如梧子;从此至十,皆
如梧子,以数为丸。而毒中又有轻重,且如野狼毒、钩吻。岂同附子、芫花辈邪?凡此之类,
皆须量宜。(臣禹锡等谨按唐本旧云∶三物一毒,服三丸如小豆;四物一毒,服四丸如大
;五物一毒,服五丸如兔屎。注云∶谨按∶兔屎大于梧子,等差不类,今以胡豆替小豆,
小豆替大豆,大豆替兔屎,以为折衷。)
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饮食不消以吐下药,鬼疰蛊毒以毒药,痈肿疮瘤以疮药,风
湿以
上本说如此,又按药性,一物兼主十余病者,取其偏长为本,复应观人之虚实、补泻,
男女
老少,苦乐荣悴,乡壤风俗,并各不同。褚澄疗寡妇、尼僧,异乎妻外家,此是达其性怀之所
致也。
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后服药;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药而后食;病在四肢、血脉者,
宜空
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饱满而在夜。
上本说如此。按其非但药性之多方,其节适早晚,复须条理。今方家所云“先食”、“后

”,盖此义也。又有须酒服者、饮服者、冷服者、暖服者。服汤则有疏、有数,煮汤则有生
、有熟,各有法用,并宜审详尔。
夫大病之主,有中风、伤寒、寒热、温疟,中恶、霍乱,大腹、水肿,肠 、下痢,大
小便
不通,奔豚上气,咳逆呕吐,黄胆、消渴,留饮、癖食,坚积、症瘕,惊邪、癫痫、鬼疰,
喉痹、齿痛,耳聋、目盲,金疮、 (乌卧切)折,痈肿、恶疮,痔 、瘿瘤;男子五劳七

,虚乏羸瘦;女子带下、崩中,血闭、阴蚀;虫蛇蛊毒所伤。此大略宗兆,其间变动枝叶,
各宜根据端绪以取之。
上本说如此。按今药之所主,只说病之一名,假令中风,乃有数十种,伤寒证候,亦有
二十
余条,更复就中求其类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