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品。时珍病之。乃穷搜博采。芟烦补阙。历时三十年。阅书八百余家。稿三易而成本草纲目一书。增药三百七十四种。厘为一十六部。合成五十二卷。首标正名为纲。余各附释为目。正始也。次以集解辨疑正误。详其出产形色也。又次以气味主治附方。着其体用也。书成将上之朝。而时珍遽卒。未几神宗诏修国史。购四方文籍。其子建元。以父遗表及是书来献。天子嘉之。命刊行天下。自是士大夫家有其书。本草之学。始称集大成。时珍官楚王府奉祠正。子建中四川蓬溪知县。

  四库全书提要曰。本草纲目五十二卷。明李时珍撰。时珍字东璧。蕲州人。官楚王府奉祠正。事迹具明史方伎传。是编取神农以下诸家本草。荟粹成书。复者芟之。阙者补之。讹者纠之。凡一十六部。六十二类。一千八百八十二种。每药标正名为纲。附释名为目。次以集解辨疑正误。次以气味主治附方。其分部之例。首水火。次土。次金石。次草谷菜果木。次器服。次虫鳞介禽兽。终之以人。前有图三卷。又序例二卷。百病主治药二卷。

  于阴阳标本。君臣佐使之论。最为详析。考诸家本草。旧有者一千五百一十八种。时珍所补者。又三百七十四种。

  搜罗群籍。贯串百氏。自谓岁历三十。书采八百余家。稿凡三易。然后告成者。非虚语也。其书初刻于万历间。

  王世贞为之序。其子建元又献之于朝。有进疏一篇。冠于卷首。至国朝顺治间钱塘吴毓昌重订付梓。于是业医者。无不家有一编。明史方技传极称之。盖集本草之大成者。无过于此矣。

  〔徐氏(升泰)本草正讹补遗〕未见会稽县志曰。徐升泰字世平。理卿初之四世孙也。学醇数奇。屡困棘闱。一旦兴范公不能作相愿为良医之志。

  由是博究金匮兰室之秘。及百家活人诸书。而于马莳素问发微。尤相深契。刀圭绪泽。起人所不能起。全越方赖。

  视垣有年。升泰乃自谓手拯之及无几。曷若辑书寿世。施济大且远也。遂托言衰迈。坚辞诊视之召。梓逊言遍告。

  唯一意着述不朽业。今正讹补遗一书。补纲目本草所未备。其久大之学术。虽列方技。不愧儒林。

  〔吴氏(毓昌)重订本草纲目〕二十卷 未见杭州府志曰。吴毓昌字玉涵。以太学生。为内阁中书。重然诺。急友人难。兼善岐黄术。

  〔何氏(镇)本草纲目必读类纂〕十二卷 存自序曰。上古圣人。取草木疗民疾苦。辨其品类性味。传及后世。即炎帝尝草遇毒之遗编也。以所采多草根木皮。故定名曰本草。其编在书契未备之先。而奕祀之立方济世者,实无不准乎此。若是乎本草既具。而详论以济生者之不可无也。愚每究观本草。凡生植飞走。金石虫鱼。以及水火土灰。品汇万殊。无一不可以疗疾。则前贤已定之药品。必当按其寒暖刚柔。审夫君臣佐使。斯无不立起沉 。奏效寿世矣。但学人苦其繁多。难以精悉。

  兹特宗诸纲目。取主治与本草。删订而发明之。复将品物之殊类。区分而序列之。如草木之益人也多。故列之编首。余则五谷菜蔬。为人生日用之需。亦可治病。以次及之。再则人为万物之灵。古人惟采剩余。他置勿用。兹亦凛遵遗意。止列河车乳汁数种。又次及之。若禽兽鳞介。金石鱼虫诸类。各能奏功。又次第及之。既不欲繁。

  又不敢略。编订成帙。题曰纲目类纂。后即附以济生邃论。家传效方。阐明圣贤之秘旨。备述前人之验方。体用具备。纲举目张。简阅良便。僭名必读。不过欲为医学之一助。以共跻斯世于仁寿也云尔。知我罪我。亦乌敢置喙云。康熙十一年。岁次壬子。嘉平月天腊节前一日。京江何镇培元氏题。

  〔浦氏(士贞)夕庵读本草快编〕六卷 存凡例曰。蕲水李氏父子。搜赜索隐。三易稿而始成。分类别部。皆有微意。首列水火土者。水火乃天地之先。土为万物之母。次金石者。从土也。次草谷菜果木者。从微及巨也。次服器者。从草木也。次虫鱼介禽。终以人者。从贱及贵也。予不敢紊。悉遵其旧。题曰读者。明非自撰之书。盖读纲目得其快。而拈出之者也。一诸家所着。繁简不一。重复舛误。至纲目出。而析条有望洋之叹。难作枕中之宝。予因撮其要搅其华。删繁就约。

  使览者若执烛之明。读者无鲁鱼之误矣。 一品类既多。分用不少。若一物别为数条。则愈滋其冗。今以本名。

  统其同类。庶一目了然。如阿胶之统于驴。轻粉之统于汞。郁金之统于茂。海马之统于虾。更有同类而气味稍殊。

  功用相仿者。则合为总论。如瓜、如蛇、如苔、如饭之类。盖取其简而可考。备而不琐也。

  〔赵氏(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十卷 未见(按上见于汇刻书目。)

  〔缪氏(希雍)神农本草经疏〕明史二十卷(医藏目录。作十二卷。按明史二字当作三字。)存自序曰。神农本草经者。古三坟之一也。其成于黄帝之世乎。观其尝药别味。对病主治。施之百世。无可逾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