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辅圣主拯世之心。下可以见儒者仁民之效。而医不失职矣。用光名充。休宁叉口人。与予同出梁将军忠壮公后。

  〔方氏(广)丹溪心法附余〕明志二十四卷 存自序曰。昔予母年艾时。以家事繁冗。不暇啜粥,惟饮冷酒。以致内伤脾胃。遍身发出赤斑。是时天 疮传染。斑与相类。医之者多不能辨。遽然而卒。罔觉其咎。盖斑无头粒。疮有头粒。易分别而不知尔。厥后葬母。

  不得已而与邻人讼。三载始白。既而感激。乃志于学。读书之余。恒取医书丹溪心法览之。见其所谓饮食内伤脾胃。发出赤斑之论。乃喟然悲叹。其前病果误于医者。正程夫子所谓病卧于床。委之庸医。譬之不孝者也。终天之恨。曷有穷耶。由是心之于医。若口之于刍豢。不能释也。窃惟斯道肇自轩岐。迄汉而下。代不乏贤。求其可以为万世法者。张长沙外感。李东垣内伤。刘河间热证。朱丹溪杂病数者而已。然而丹溪实又贯通乎诸君子。尤号集医道之大成者也。先生既没。而其遗书。则有丹溪心法传于世。盖其术至精。故其为言至切。实保命之良规。济人之妙诀也。惜乎是书详于法。而犹略于方。袖珍等书。则又详于方。而略于法,皆不便检阅。

  时祥符郑尚宜张汝孝辈。亦达于医者也。以予言为然。予于是乃将心法。立讹留正,群方删繁就简。合为一书。

  凡五年余始脱稿。不敢他有所名。名之曰丹溪心法附余。其间病目分之以门。药方聚之以类。每证之下。先具心法。后附群方。俾法不离乎方。方不离乎法。又取丹溪本草衍义补遗。及崔真人脉诀举要。王节斋明医杂着。附载于中。而于医之药性脉理。病机治法。经络运气。六者粗备。其正误补阙。以俟后之君子。然初学之士。与养生之家。或有取焉。庶乎得医道之正。而不为他歧所惑。HT 妄之罪。固知无所逃矣。谨序。嘉靖十五年丙申春三月谷旦。新安后学方广序。

  立书本旨曰。予观得医道之全者。丹溪一人。发丹溪之蕴者。心法一书。然其书自程用光重订之后。若无余憾。第附录不尽削去。而与正法矛盾焉。丹溪纂要。医学集成。虽能备丹溪群书。然因心法混淆。而采取亦不免于差谬。盖丹溪群书,其门人戴元礼赵以德刘叔渊已采载于丹溪心法之上矣。而纂要集成二书。又是将丹溪群书。

  翻誊一次。今以百年之后。追想其人之言。何若亲炙领教之为的哉。玉机微义。搜辑群书。条陈洁白。为医书之折衷。惜乎丹溪心法。而不得与焉。袖珍方。乾坤生意。保生余录等书。虽备群方。然其间有一等用药辛香燥热。

  与夫瞑眩之剂。实非气血虚者所宜乎。因此而留心焉。今除玉机微义一书不烦之外。谨将丹溪心法。除去附录。

  止以正法正方具于前。群书惟取切合病情之剂附于后。彪分胪列。集为一书。名曰丹溪心法附余。将与玉机微义同驱并驾于世。而医之方书。庶几乎备矣。观者详焉。

  凡例曰。一病目。谨根据丹溪心法之旧。凡有增入者。注添加二字以别之。其间以门而分者。庶见病机之同也。

  一各证。首具丹溪正法正方。根据程用光考索精确。为医门万世之规矩准绳者也。一附诸贤论。庶见病之源流。治之方法也。不能悉载。其间有阙者。君子宜于玉机微义求之。一附脉理。庶知病之阴阳表里。虚实寒热之情也。

  亦不能悉载。其间有阙者。宜于脉经脉诀求之。一附诸方。以辅丹溪所不及。其间以类而聚者。庶见治法之异也。

  然方书汗牛充栋。不胜其多。姑取不违于理者。列载于上。以待君子采择焉。一王节斋明医杂着方论。取附于各证之下。盖节斋深得丹溪之旨。故备栽以俟参考焉。一病证欠发明处。药方有疑难处。予缀俗说以通之。有广按二字别之。倘有差谬。后之君子。幸赐教焉。一丹溪本草衍义补遗。虽另成一书。然陕板蜀板闽板丹溪心法。咸载之。程用光重订丹溪心法。而徽板乃削去之。反不为美。今仍取载书首。使人获见丹溪用药之旨也。

  贾咏序略曰。予以多病恳乞赐休林下。暇日检方。亦窃疑之,于是远延方君过 。因出所次丹溪心法附余。

  凡二十四卷。相与订之。夫方君名广字约之。古庵其号。新安儒医也。尝游河洛。旅寓陈留。野亭刘公亦雅重之。

  恒以药活人。乃谓是害超迈群识。尤切日用。虽杨楚玉辈再纂。而不能备集脉诀之详。程用光氏翻刻。而不能尽芟附录之误。于是重加 栝。讹者正之。伪者去之。且萃诸君子方论于下。精切简要。不畔古经。铨次成帙。间亦窃附己意。以发明之。

  四库全书提要曰。丹溪心法附余二十四卷。明方广撰。

  广字约之。号古庵。休宁人。是书成于嘉靖丙申。因程用光所订朱震亨丹溪心法。赘列附录。与震亨本法。或相矛盾。乃削其附录。独存一家之言。别以诸家方论。与震亨相发明者。分缀各门之末。然均非震亨之原书矣。

  〔赵氏(良仁)丹溪药要〕佚按上见于苏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