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方取大发其汗。
而又
申言之曰。少阴病。脉沉细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又曰。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
也。则少阴之不可发汗明矣。阴病必当转阳。故曰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
死。盖太阳寒水之气。与少阴君火。相济为用。此之吐利。少阴为寒所抑。兹得阳热之气。
而其气还返于太阳。故反发热不死也。然何以辨其为少阴之发热也。经云。少阴之为
病。脉沉细。但欲寐也。沉细为少阴之定脉。但欲寐为少阴之定证。且太阴病吐利。手
足自温。此则手足逆冷。更加之以恶寒身蜷。其甚者厥冷无脉。又或咽痛烦躁便脓血种种危
证。死生呼吸。盖因少阴肾藏。分发水火。为先天根本。故其病情寒热错杂。变幻不测有如
此。至发热则阴寒之中。犹寓阳热之气。而强责少阴汗者。将其人之根本先拔。至于下厥上
竭则难治矣。其有寒邪直犯少阴。而即发热者。如经云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
黄附子细辛汤主之。又曰。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
。故微发汗也。盖必以附子镇摄肾中真阳。俾根本先固。而后可以引邪外出。此于微发汗之
中。而仍寓不发汗之义也。厥阴发热者。以其人厥与热之多少。辨病之进退。厥阴者。两阴
交尽之名。然阴尽之中。实寓阳生之义。故其时阴阳不相顺接便为厥。厥热相等。其病可愈
。厥多热少。此为病进。热多厥少。此为病退。所谓厥者。手足逆冷是也。逆甚而至于冷过
肘膝。则不名曰逆冷而直名曰厥。此时正藉发热为一线生阳可续。故发热为病欲愈之机也。
故曰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又伤寒热少厥微。欲得食者。其病为愈。若发热下利

甚。厥不止者死。又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亦死。要知发热之后。
其脉必不沉而浮。乃为阴病转阳之真候。故曰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此又与少阴发热
同一义也。
伤寒之脉。始终一以静为主。故经云。伤寒二三日。脉若静者为不传。若脉数急者为欲传
也。
内经云。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是始热以脉静为易愈。而传变之后。又必以脉静为真愈之候
。凡病之自表而里者。以太阳为始。病之由里而表者。以厥阴为始。太阳虽主表。而其脉连
于风府。其根起于至阴。又与少阴为表里。仲景慎重不敢妄发其汗者以此。三阴病固不宜发
汗。即三阳经发热。其致热之因。又不全属太阳。如病起发热。即兼口渴汗出大便闭等证。
此由阳明而太阳者也。又如病起发热。即兼喜呕胸胁满痛等证。此由少阳而太阳者也。皆不
得借口于伤寒一日。太阳受之。概与发表也。
大约温热病起于阳明者居多。至湿温病。其邪伏于募原。募原属半表半里。故其
发热每兼胸痞腹满烦渴不大便等证。加以骨节烦疼。舌胎如积粉。其病先犯少阳与太阴。
而内连于胃府。外溢于太阳。湿家本自易汗出。尤不可重发其汗也。至所谓异气者。非于六气
之外。别具一气。盖六气本天地自然之令气。因其气之偏胜。而酿为厉气。故其病沿门传染
。长幼相似。乃称曰疫。而治法仍不离乎六气之中也。
有病已愈而复又发热者。此名遗热。由于起居饮食之不慎。凡病后饮食。最宜清淡。使
胃中
津液渐复。邪气全尽。自然健啖。而世俗每饫肥鲜。兼之喜投补益。皆所不宜。故内经曰。
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然其热之复发。亦有虚有实。故内经云。视其
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矣。至仲景食后劳复。以及大病瘥后。种种各法。载明论中。更
不待他求矣。



<目录>中集

<篇名>恶寒

属性: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是恶寒乃太阳病一定之证。始而恶寒。继且发热矣

其恶寒与发热相兼。非如寒热往来之热时自热。寒时自寒也。所谓身大热而不欲去衣者此也
。凡风寒客于营卫之中。而洒淅恶寒者。其脉必浮。浮为在表。故曰恶寒者表未解也。虽里
证悉具。而表未解。不可攻里。必俟外解已。乃可攻也。若太阳病传入阳明者。则恶寒将自
罢。即 汗出。而不恶寒。反恶热矣。此太阳病初起发热恶寒之大概也。恶寒属表者脉必
浮。其有不浮而沉者阴病也。经云。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
阳者病在表。宜解表为主。发于阴者病在里。宜温里为主。若阴病而误发其汗。则阳亡之变
。顷刻即至矣。阴病恶寒。以手足温者易治。手足逆冷者难治。故经云。少阴病恶寒而蜷。

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又曰。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又曰少阴病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