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利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此其义也。
恶寒属表者。在未汗以前。是谓表实。若既发汗之后。当不恶寒矣。而反恶寒者。则又
不属
实而属虚。故经云。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盖以芍药甘草
两和营卫。而必藉附子以温经。则同一恶寒。而未汗以前。与既汗以后。又各不同如此。
更有里热郁盛。致阳气不得宣泄。而外恶寒者。此即内经所谓诸病恶寒。皆属于火者是
也。
辛温发表。大属非宜。而表阳被遏。其脉又多沉。与阴病相似。而又不可误于温里。其外显
假寒。内实真热。一经误用。反掌生杀。其辨之之法。则不以脉辨而以证辨。盖风寒之邪。
未经入里。口中必和。此则口中先干。其舌上燥白如积粉。甚或兼黄黑色。胸膈痞满。不大
便。或下利如深酱色。其兼厉气者。口中必有秽气。此即热甚阳郁之候。治宜宣发伏邪。使里
气通而郁阳发。则恶寒自罢。反大热而烦渴矣。然热作之后。人皆信为热。而当恶寒时。鲜
有识其为热者。不可不细心体认也。
又有背恶寒者。夫恶寒则一身皆恶。何以止称背恶寒。内经云。人身之阴阳。腹为阴。
背为
阳。背者胸中之府。诸阳受气于胸中,而转行于背。阴寒之气盛。阳虚不足御之。则背为之
恶寒。经云。少阴病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论中口中和三字。最
宜着眼。惟其口中和。故可放胆用附子。又或乘阴气不足阳气内陷入阴中。而不转行于背。
则背亦为之微恶寒。经云。伤寒无大热。口燥渴。心烦。背微恶寒。白虎加人参汤主
之。二者治法天渊。于何辨之。亦辨之于口之渴与不渴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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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恶风

属性:恶风与恶寒异。恶寒者。不待风而自寒。虽置之密室之中。帏帐之内。甚至覆被向火。
而犹不
能禁其寒也。恶风者。风至斯恶。一居密室之中。帏帐之内。而即坦然自若矣。故恶寒者未
有不恶风。而恶风者不必皆恶寒。恶风属表者。风邪客于卫也。经云。太阳病。发热汗出。
恶风脉缓者。名曰中风。又云。太阳中风。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

汤主之。此有风者必恶风也。而寒邪亦有恶风。以有汗无汗为辨。经云。太阳病。头痛发热
。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此太阳病初起风寒异治不易之定法
。其有太阳病循经下入。其势未趋入阳明。而犹恋于太阳之表。致头痛已瘥。恶风仍在者。
如经云。太阳病。项背强KT KT 。无汗恶风者。葛根汤主之。又云。太阳病。项
背强KT KT 反汗
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则仍以有汗无汗为辨也。亦有太阳病其势径趋入少阳。而恶
风证仍未罢者。经云。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头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
之。是其里证已具。而恶风为表未解。故以半表半里治之也。盖恶寒有属于阳者。有属于阴
者。恶风则主表而专属于阳。此皆治表之大略也。
其有发汗太过。致漏不止而恶风者。经云。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
。四
肢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盖汗出既多。即召亡阳之变。故于桂枝汤中加附
子以扶阳固卫。同一恶风。而前宜和卫以解肌。此宜固卫以实表。其治法又各不同矣。
更有里热炽甚。而外反恶风者。经云。伤寒若吐若下后。七八日不解。热结在里。表里
俱热
。时时恶风。大渴。舌上干燥而烦。欲饮水数升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盖必直撤其热。则

里俱和。而恶风自止。又非解表所能愈也。又有风湿相搏而外恶风者。经云。风湿相搏。骨
节烦疼。掣痛。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
汤主之。其所谓湿。盖寒湿。非湿热也。寒湿之内郁者。自里而搏乎表。风邪之外入者。自
表而搏乎里。其相搏在骨节之间。则阳气被遏。遂恶风不欲去衣。必以甘草附子汤宣达阳气
。则风与湿俱去。痛止而恶风自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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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潮热

属性:潮热者。不恶寒。但恶热。其来如潮之至。不失其时。谓之潮热。其证属里而不属表。
凡恶
寒发热属太阳。至少阳则往来寒热。此之潮热则属阳明。往往发于日晡。日晡未申之时。阳
明居中土。王于未申。邪入中土。无所复传。
故郁为实热。随王而潮。经云。日晡所发潮热者。属阳明也。惟其属阳明。则胃实为可
下之证。故曰潮热者实也。
潮热固可下而下法要有次第。经云。太阳病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