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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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篇名>脍食在胃不化,吐不出,速下除之,久成症病,治之方。

属性:橘皮一两 大黄二两 朴硝二两
右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顿服即消。
【方解】
橘皮解鱼毒,得硝黄使下从大便而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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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篇名>食脍多不消,结为症病,治之方

属性:马鞭草
右一味,捣汁饮之。或以姜叶汁饮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药吐之。
【方解】
马鞭草主治症癖血瘕,破血杀虫,姜叶解毒,皆可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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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篇名>食鱼后食毒两种烦乱治之方

属性:橘皮浓煎汁,服之即解。
【方解】
橘皮味苦辛温,下气通神,故能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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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篇名>食\?鱼中毒方

属性:芦根煮汁,服之即解。
【方解】
\□即河豚鱼,味美其腹腴,呼为西施乳。头无腮,身无鳞,其肝毒,血杀人,脂令
舌麻,子令腹胀,眼令目花,惟芦根汁能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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蟹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注】
蟹目相背,若目相向,足斑目赤者,有毒,故戒勿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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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篇名>食蟹中毒治之方

属性:紫苏煮汁饮之三升。紫苏子捣汁饮之亦良。冬瓜汁饮三升,食冬瓜亦可。
【方解】
紫苏、冬瓜,俱能解蟹毒,故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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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
【注】
蟹未经霜有毒,不可生食,经霜则毒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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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注】
蜘蛛有毒,凡落食上不可食,有毒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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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
【注】
虫类有毒,凡虫集食上者,食之则致□。



<目录>卷三

<篇名>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属性:《内经》曰: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果实菜谷皆地产也。又云:五谷为养,
五果为助,五菜为充,是以草实曰z,木实曰果。礼云:枣曰新之,栗曰撰之,桃曰
□之,祭嬖辉苤,则治果实有法矣。烹葵断壶,纪乎豳风,芥酱d羹,以养父母,
则用五菜有道矣。牛宜,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则配五谷有方。然其
物有不宜常食者,有不宜食者。经云: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
人安可不知其所禁忌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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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子生食生疮。
【注】
果生之性,多湿多热而有毒,或生食之,故令生疮,腹胀作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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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注】
凡果落地,隔夜尚不可食,而况虫蚁食者乎?见之者切不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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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注】
凡食之物停留多日,或隔夜者,若有损处,即虫鼠所苤余,皆有毒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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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子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寒热淋沥病。
【注】
桃味甘酸性热,若多食者,令人热。入水浴者,则湿与热相搏,不得宣散,故令人外
寒热,内成癃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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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酪不熟伤人。(一云:杀人)
【注】
杏味酸苦有毒,酪酿未熟,若食之,恐害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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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多食坏人齿。
【注】
梅味苦酸,若多食者,令人齿损。齿者骨之余也,因肾主液而合骨,故伤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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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不可多食,令人腹胀。
【注】
李味酸涩,若多食,则中气不舒,故令人腹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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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禽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注】
林禽味酸涩,多食则令百脉不得宣,故脉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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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注】
『尚书』注:小曰橘、大曰柚。二者其味皆酸而性寒,若过食,则口虽爽而五味不知
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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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食。
【注】
梨味甘酸性寒,若过食则令人中焦寒,金疮产妇更宜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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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杏多食伤筋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