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下不当则凶。其应如影
随形。如附应声。
况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
桂枝汤者。发汗药也。承气汤者。下药也。金匮玉函曰。不当汗而强与汗之者。令
人夺其津液。枯槁而死。不当下而强与下之者。令人开肠洞泄。便溺不禁而死。
死生之
要。在乎须臾。视身之尽。不暇计日。
投汤不当。则灾祸立见。岂暇计其日数哉。
此阴阳虚实之交错。其候至微。发汗吐下之相反。其祸至速。而医术浅狭。懵然不
知病源。为治乃误。使病者殒殁。自谓其分。至今冤魂塞于冥路。死尸盈于旷野。仁者
鉴此。岂不痛欤。凡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发表攻里。本自不同。而执迷妄意者。乃
云神丹甘遂。合而饮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言巧似是。其理实违。夫智者之举错也。
常审以慎。愚者之动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变。岂可诡哉。世上之士。但务彼翕习之
荣。而莫见此倾危之败。惟明者居然能护其本。近取诸身。夫何远之有焉。
两感病俱作。欲成不治之疾。医者大宜消息。审其先后次第而治之。若妄意攻治。以
求速效者。必致倾危之败。
赵嗣真云。经曰。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因正气先虚。以致邪气客之而为盛实。
于是有阴虚阳盛。阳虚阴盛二证之别。盖盛者。指邪气而言。虚者。指正气而言。且正
气在人。阳主表而阴主里。邪气中人。表为阴而里为阳。若夫表之真阳先虚。故阴邪乘
阳而盛实。表受邪者。阳虚也。脉浮紧者。阴邪盛于外也。是谓阳虚阴盛。所以用桂枝
辛甘之温剂。汗之则阴邪消。温之则真阳长。使邪去正安
故愈。又若里之真阴先虚。故阳邪入阴而盛实。里受邪者。阴虚也。脉沉实者。阳邪盛
于内也。是谓阴虚阳盛。所以用承气酸苦之寒剂。下之则阳邪消。寒之则真阴长。使邪
去正安故愈。如其不然。阳盛而用桂枝。下咽即毙。阴盛而用承气。入胃即亡。是皆盛
盛虚虚。而致邪失正也。
王履云。邪之伤于人也。有浅深焉。浅则居表。深则入里。居表。则闭腠理。发怫
热。见恶寒恶风头痛等症。于斯时也。惟辛温解散而可愈。入里。则为燥屎。作潮热形。
狂言谵语。大渴等症。于斯时也。惟咸寒攻下而可平。夫寒邪外客。非阴盛而阳虚乎。
热邪内炽。非阳盛而阴虚乎。汗下一差。生死反掌。
又云。所谓阳盛即毙者。是言表证已罢。而里证既全。可攻而不可汗。所谓阴盛以
亡者。是言里证未形。而表证独具。可汗而不可攻。
戴元礼云。伤寒要紧处。在分表里而为汗下。有病患自汗自下者。有医用药汗之下
之者。中间节目颇多。汗药宜早。下药宜迟。此亦大纲之论耳。
王三阳云。表证急。先解表。后即治里。里证急。先治里。后即解表。此先后次第
也。若欲作一汤治之。神丹甘遂。合饮之谓矣。虽然。大羌活汤。亦可用之。但必表里
齐等。不容先后治者。万不得已而用也。
凡发汗。温服汤药。其方虽言日三服。若病剧不解。当促其间。可半日中尽三服。若
与病相阻。即便有所觉。重病者。一日一夜。当 时观之。如服一剂。病证犹在。故当
复作本汤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剂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发汗药。须温暖服者。易为发散也。日三服者。药势续也。病势稍重。当促急服之。
以折盛热。不可拘于本方。设药病不相对。汤入即便知之。如阴多者。投以凉药。即寒
逆随生。阳多者。饮以温剂。则热毒即起。是便有所觉。 时者。周时也。一日一夜。服
汤药尽剂。更看其传。如病证犹在。当复作本汤。以发其汗。若服三剂不解。汗不出者。
邪气大甚。汤不能胜。必成大疾。千金曰。热病。脉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阳脉之极也。死。
王三阳云。亦有黄 建中补之。而后汗出者。若服三剂发汗药。汗复不出。其死必
矣。宜仔细候脉消息之。毋妄治也。
凡得时气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饮不能多。不当与也。何者。以腹中热尚少。不
能消之。便更与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渴。欲饮水者。犹当根据证与之。与之常令不
足。勿极意也。言能饮一斗。与五升。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若哕。不可与之。
忽然大汗出。是为自愈也。
热在上焦。则为消渴。言热消津液。而上焦干燥。则生渴也。大热则能消水。热少
不能消之。若强饮。则停饮变为诸病。至七八日。阳胜气温。向解之时多。尚生大渴。
亦须少少与之。以润胃气。不可极意饮也。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若哕者。为水饮
内停而不散。不可更与之。忽然阳气通。水气散。先发于外。作大汗而解。
凡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饮水自愈。小渴者。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