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太阴之所将\x 简案、一本作阳。注亦见道藏本。据上文阴作阳为是。马氏仍此。而张云阳
阴二字互谬也。当作少阴太阳。盖三焦属肾与膀胱也。将、领也。改少阳为少阴。亦未为得矣。宣明五气篇。
王注引本经云。足三焦者。太阳之别也。
\x上踝五寸\x 马云。其上外踝计五寸。名光明穴。又足少阳胆经之络穴别行者。三焦与之别入贯 肠。
\x 肠\x 马云。即足腹也。简案、刺腰痛论王注。 踵鱼腹之外。云 情势如卧鱼之腹。系 以肠。
亦因此耶。
\x少泽\x 甲乙云。在手小指之端。去爪甲一分陷者中。
\x前谷\x 甲乙云。在手小指外侧。本节前陷者中。
\x后溪\x 甲乙云。在手小指外侧。本节后陷者中。
\x腕骨\x 甲乙云。在手外侧腕前。起骨下陷者中。
\x阳谷\x 甲乙云。在手外侧腕中。兑骨下陷者中。
\x伸臂\x 甲乙云。屈肘得之。
\x商阳\x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内侧。去爪甲如韭叶。
\x二间\x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本节前内侧陷者中。
\x三间\x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本节后内侧陷者中。
\x合谷\x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间。
\x阳溪\x 甲乙云。在腕中上侧。两旁间陷者中。
\x曲池\x 甲乙云。在肘外辅骨肘骨之中。沈彤释骨云。肘大骨之两起者。曰肘外辅骨。
\x三十六 也\x 马云。 。从肉者穴之总名。非井、俞、荥、经、合、之俞。张云。五脏各有井、荥、
、经、合、五穴。共计二十五 。六腑复多一原穴。故共计三十六 也。简案、马俞 之别不必矣。
\x上合于手者也\x 张云。凡五脏六腑之经。脏皆属阴。腑皆属阳。虽六腑皆属三阳。然各有手足之分。
故足有太阳膀胱经。则手有太阳小肠经。足有阳明胃经。则手有阳明大肠经。足有少阳胆经。则手有少阳三焦
经。此所谓上合于手者也。不惟六腑。六脏亦然。如足有太阴脾经。则手有太阴肺经。足有少阴肾经。则手有
少阴心经。足有厥阴肝经。则手有厥阴心经。此脏腑阴阳手足皆相半也。然其所以分手足者。以经行有上下。
故手经之 在手。足经之 在足也。
\x缺盆之中 任脉也 名曰天突\x 马云。此举诸经之穴。有列其行次而言之。有指其穴所而言者。皆
亦人以觅穴之法也。腹部中行。系任脉经。然在缺盆之中间。是为任脉。其穴曰天突。在颈前结喉下四寸宛宛
中。乃腹中央第一行次之脉也。(缺盆系足阳明胃经穴在肩下横骨陷中去中行二寸故在脉当为缺盆之中间)
\x一次\x 马云。次字下。据下文当有一脉字。犹言脉之一行也。下仿此。张云。一次者。次于中脉一
行。足阳明也。简案、今从张注。
\x人迎\x 马云。夹结喉两旁一寸半。张云。颈中第二行脉也。
\x扶突\x 张云。二次于足阳明之外者。手阳明也。穴名扶突。在颈。当曲颊下一寸。人迎后一寸五分。
即第三行脉也。
\x天窗\x 张云。在颈大筋前。曲颊下。扶突后。即第四行脉也。
\x天容\x 马云。按天容系手太阳经。非足少阳经。疑是天冲穴。张云。四次于手太阳之后者。足少阳
也。上出天窗之外。而颈中无穴。是第五行脉也。此云天容者。系手太阳经穴。疑误。简案、天冲虽为足少阳
经穴。然在耳上如前三分。无属颈部之理。马注不可据。
\x天牖\x 张云。在颈大筋外。天容后。天柱前。完骨后。发际上。是第六行脉也。
\x天柱\x 张云。在挟项后大筋外廉。发际陷中。是第七行脉也。
\x风府\x 张云。在项后入发际一寸。自前中行任脉至此。是为第八行。而颈脉止于此也。
\x腋内动脉\x(止)\x名曰天池\x 张云。此言腋下二经之脉也。手太阴之穴名天府。手厥阴之脉名天池。
二穴俱在腋下三寸。然天府则在臂 内廉。天池则在肋间乳后一寸也。
\x刺上关者\x(止)\x伸不能屈\x 马云。此言取穴之法也。上关。即客主人穴。系足少阳胆经。 、大
张口貌。欠、撮口出气也。刺上关者。必开口有空。故张口乃得之。所以 而不能欠也。(在耳起骨上廉)下
关、系足阳明胃经穴。刺下关者。必合口乃得之。故能欠而不能 也。(在客主人下耳前动脉下廉开口则闭闭
口有穴)犊鼻、系足阳明胃经穴。(膝膑下 骨上侠解大筋陷中形如牛鼻故名)刺犊鼻者必屈足以取之。故屈
而不能伸也。两关者。内关、系手厥阴心包络经。(手掌腕后二寸两筋间与外关相抵)外关、系手少阴三焦经。
(手背腕后二寸两筋间阳池上二寸)刺两关者。必伸手以取之。故伸而不能屈也。
\x挟喉之动脉也\x 张云。此下乃重言上文六阳经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