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详也。挟喉动脉。即足阳明人迎也。
\x其 在膺中\x 马云。胸之两旁。谓之膺也。张云。自挟喉而下行于胸膺。凡气户库房之类。皆阳明
之。故曰其 在膺中。
\x不至曲颊一寸\x 张云。此复言扶突穴。在足阳明动脉之外。当曲颊下一寸也。
\x当曲颊\x 张云。此复言天窗穴也。
\x耳下曲颊之后\x 马云。足少阳经名天冲者为五行。然穴在耳下曲颊之后。正耳后发际二寸。耳上如
前三寸也。张云。仍如上文言手太阳之天容也。此非足少阳之穴。而本篇重言在此。意者古以此穴属足少阳经
也。简案、甲乙天冲在耳上如前三分。铜人云。天冲在耳后入发际二寸。知是马注不可据。
\x上加完骨之上\x 马云。手少阳经名天牖者为六行。然穴在耳后。上加完骨之上。正以完骨在上。而
天牖在下。则完骨加其上也。简案、甲乙云。天牖在颈筋间。缺盆上。天容后。天柱前。完骨后发际上。今考
文理。其穴在完骨下者。不宜言加完骨之上。马注未清晰。
\x挟项大筋之中\x 张云。此复言天柱穴。挟后项大筋中发际。简案、马以下文阴字接际字下为句。注
云。挟项后大筋之中。发际之阴也。不可从。(志本根据马为句)
\x阴尺动脉\x 张云。言阴气之所在也。小针解曰。夺阴者死。言取尺之五里。其义即此。(案小针
解张注尺之五里尺泽后之五里也)马云。尺泽之上三寸。有动脉。即肘上三寸向里大脉之中央。名五里穴。属
手阳明大肠经。志云。按皮肤之气血。从手足之指井。溜注于脉中。而合于肘膝间。故曰尺动脉。右五里五
之禁也。简案、逆夺之凡五至井荣俞经合。五 之血气
尽。故言五 之禁也。详见素气穴论。本经玉版论。
\x传道之腑\x 马云。道、导同。凡小肠已化之物。从此传导而下也。志云。此节止论五脏所合之六
腑者。本篇论十二经脉之所出。从井而入于合。盖自外而内也。
\x中精之腑\x 甲乙作清净之腑。马云。他腑之所受者。皆至浊之物。而唯胆则受五脏之精汁也。
\x少阳属肾\x 甲乙作少阴。马云。少阳三焦也。三焦之正脉至项散胸中。而肾脉亦上连于肺。三焦
之下 。属于膀胱。而膀胱为肾之合。故三焦亦属乎肾也。
\x故将两脏\x 张云。三焦为中渎之腑。膀胱为津液之腑。肾以水脏而领水腑。理之当然。故肾得兼
将两脏。将、领也。两脏腑亦可以言脏也。本脏篇曰。肾合三焦膀胱。其义即此。
\x中渎之腑\x 张云。谓如川如渎。源流皆出其中也。即水谷之入于口。出于便。自上而下。必历三
焦。故曰中渎之腑。水道出焉。膀胱受三焦之水。而当其疏泄之道。气本相根据。体同一类。故三焦下 出于少
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也。
\x孤之腑也\x 简案。肺合大肠。心合小肠。肝合胆。脾合胃。肾合膀胱。而三焦唯属膀胱。无所配
合。故谓孤之腑也。萧吉五行大义云。三焦处五脏之中。通上下行气。故为中渎腑也。又引河图云。三焦孤立。
为内渎之腑。并与本节之旨符矣。而此所言三焦。专指下焦。张氏质疑录。论之详也。(素问识灵兰秘典六节
藏象论注举数证当参考)
\x春取络脉\x 张云。十二经之大络。如手太阴列缺之类是也。
\x诸荥\x 张云。十二经之用穴。如手太阴鱼际之类是也。
\x分肉之间\x 水热穴论曰。春者木始治。肝气始生。肝气急。其风疾。经脉常深。其气少。不能深入。
故取络脉分肉之间。简案、四时之刺。诸篇所说有异同。甲乙类例通会。殆为明备。当参考。
\x诸 孙络\x 张云。诸 者十二经之 穴。如手太阴经太渊之类是也。络之小者为孙络。皆应夏气。
夏以老阳之令。阳盛于外。故宜浅刺于诸 。孙络、及肌肉、皮肤之上也。
\x诸合\x 张云。十二经之合穴。如手太阴尺泽之类是也。诸合应秋。故宜取之秋。以少阴之令。将降
未降。气亦在中。故余如春法。谓亦宜中取于大经分肉之间。而可浅可深也。
\x诸井\x 张云。十二经之井穴。如手太阴少商之类是也。
\x诸 \x 井云。即前太渊三间之类。张云。脏腑之 。如肺 、心 、之类是也。非上文五 之谓。
诸井诸脏。皆主冬气。冬以老阴之令。阳气伏藏。故宜取井 。欲其深而久留之也。简案、二说各异。未知孰是。
\x气之所处\x 张云。处、上声。谓气之所居也。
\x转筋者\x(止)\x快也\x 张云。转筋者必拘挛。立而取之。故筋可舒也。痿厥者必体废。张其四肢而
取之。故血气可令立快也。志云。张者、仰卧而张大其四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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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小针解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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