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长夏。是补其藏阴。则心、肺、脾、藏之气和。而音声益彰矣。肝开窍于目。肾开窍
于耳。肝肾之气盛。则耳目聪明矣。甲乙。音气、作音声。
\x适虽言故\x 马云。苟坚如其初。则适才虽言病去复旧。其病未去也。张云。脉坚如旧者。虽欲文饰
其故。而病实未除也。简案、据下文言。快而推之。故乃病去而复其故之谓。马注为是。
\x夫如其故\x 甲乙。夫、作大。是。
\x痛虽不随针\x 甲乙。痛、作病。下同。针下有减字。下文同。马云。虽不随针而即去。然亦必以渐而衰矣。
\x十二经脉之所生病\x 马云。欲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及虚实补泻。必明于本经经脉第十篇而后可。
\x可得传于终始矣\x 张云。终始、本篇名。即本末之谓。
\x故阴阳不相移\x(止)\x取之其经\x 张云。移、移易也。倾、相伤也。或阴或阳。无所改易。不相移也。
虚者自虚。实者自实。不相倾也。此则无所从生。而各病其病。但求其经而取之。
\x邪辟妄合\x 辟、甲乙作 。马志作 。张云。邪辟妄合等六句。详言病变也。凡此者皆须用针。治
以三刺之法。则诸病可去也。
\x沉浮异处 四时不得\x 马云。脉气浮沉。似所处各异。
志云。浮沉异处者。阴阳之气与经脉不相合也。四时不得者。不得其升降浮沉也。
\x故一刺\x(止)\x谷气至也\x 张云。初刺之在于浅近。故可出阳分之邪。再刺之在于深远。故可出阴分
之邪。三刺之在候谷气。谷气者。元气也。止、出针也。盖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必邪气去而后
谷气至。故已补而实则虚者坚。已泻而虚则坚者软。是以知谷气之至也。马云。此节大意。见前官针篇。
\x阴盛而阳虚\x(止)\x和之\x 张云。此以脉口、人迎、言阴阳也。脉口盛者。阴经盛而阳经虚也。当先
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人迎盛者。阳经盛而阴经虚也。当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何也。以治病者。
皆宜先顾正气。后治邪气。盖攻实无难。伐虚当畏。于此节之义。可见用针用药。其道皆然。
\x三脉动于足大趾之间\x 马云。阳明动于大趾次趾之间。凡厉兑、陷谷、冲阳、解溪、皆在足跗上也。厥
阴动于大趾次趾之间。正以大敦、行间、太冲、中封、在足跗内也。少阴则动于足心。其穴涌泉。乃足跗之下也。
\x其动也\x 甲乙作三脉动于大指者八字。
\x阳明止少阴在下\x 楼氏纲目曰。阳明在上。冲阳脉也。厥阴在中。太冲脉也。少阴在下。太溪脉也。
马云。阳明则在手足之上。厥阴则在于二经之中。少阴则在于足之下耳。
\x膺 中膺\x(止)\x取之上\x 马云。此言凡取穴者。必当各中其所也。胸之两旁谓之膺。故膺内有 。
如胃经气户、库房、屋翳、膺窗。肾经 中、神藏、灵墟、神封、之类。凡刺膺 者。当中其膺可也。背内有
。如督脉经诸穴。居脊之中。膀胱经诸穴。居脊之四行之类。凡刺背 者。当中其背与肩
膊可也。凡按分肉虚。虚则取之耳。张云。凡肩膊之虚软而痛者。病有阴经阳经之异。阴经在膺。故治阴病者。
当取膺 而必中其膺。阳经在背。故治阳病者。当取背 而必中其背。病在手经故取之上。上者手也。如手太
阴之中府、云门。手厥阴之天池。皆膺 也。手少阳之肩 、天 。手太阳之天宗、曲垣、肩外 。皆背 也。
咸主肩膊虚痛等病。简案、二家所取义各异。未审孰是。然张添痛字释之。似于原文未允当。但马以肩膊二字
接上句。以上字接次节重字上。非。
\x重舌刺舌柱 以铍针也\x 张云。舌下生小舌。谓之重舌。舌柱即舌下之节如柱者也。当用第五
针曰铍针者刺之。九针论曰。铍针主大痈脓两热争者。官针篇曰。病为大脓者。取以铍针。简案、刺出恶血也。
\x手屈\x(止)\x守筋\x 张云。屈而不伸者。筋之拘挛也。故治当守筋。不可误求于骨。伸而不屈者。
骨之废弛也。故治当守骨。不可误求于筋也。
\x补须一方实\x(止)\x无使邪气得入\x 张云。补、当作刺。刺法虽多。其要惟二。则补泻而已。一者
因其方实。故当深取之。勿按其 。欲以出其邪气。此泻法也。一者因其方虚。故当浅刺之。以养其血脉。疾
按其穴。以拒其邪气。此补法也。马云。方、犹俗云才方也。
\x邪气来也\x(止)\x徐而和\x 马云。邪气之来。其针下必紧而疾。谷气之来。其针下必徐而和。可
得而验也。
\x刺诸痛者 其脉皆实\x 甲乙者下有深刺之诸痛者六字。张云。此言痛而可刺者。脉必皆实者也。然
则脉虚者。其不宜刺可知矣。
\x从腰以上\x(止)\x足太阴阳明皆主之\x 张云。此近取之法也。腰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