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则不独在齿。凡爪枯者亦危候也。骨寒而厥者皆然。简案、马以从皮寒热。至骨
寒热。为从浅而及深。遂至死之证。恐非也。又考文例。不及脉寒热、筋寒热者。岂其脱漏乎。
\x骨厥\x 志云。谓肾脏为病。而肾气厥热也。简案、足少阴之病为骨厥者。经脉篇。
\x骨痹\x(止)\x补之\x 张云。骨痹者。病在阴分也。支节不用而痛。汗注烦心者。亦病在阴分也。真阴
不足。则邪气得留于其间。故当取三阴之经。察病所在而补之。按、五邪篇曰。邪在肾。则病骨痛阴痹。取之
涌泉、昆仑。视见血者尽取之。
与此互有发明。所当参阅。简案、举。合也。谓支节尽痛。马云骨痹已成节。不能举而痛。非也。马又根据一本
改阴作阳。志仍之。亦非。
\x身有所伤\x(止)\x关元也\x 懈惰、甲乙作解 。马云。身有所伤。出血已多。而伤处中于风寒。(此证近
于后世之所谓破伤风)或有所坠堕。不必身伤出血也。四肢懈惰。其名曰体惰。当取小腹脐下三结交之穴以刺
之。盖本经为任脉。而足阳明胃足太阴脾经之脉。亦结于此。故谓之三结交也。即脐下三寸之关元穴耳。简案、
张亦云。破伤风之属。此恐不然。甲乙云。关元、足三阴任脉之会。故曰三结交。
\x厥痹者\x(止)\x补阴经也\x 张云。厥必起于四肢。厥而兼痹。其气上及于腹者。当取足太阴之络穴公孙。
足阳明之络穴丰隆。以腹与四肢。治在脾胃也。然必视其主病者或阴或阳而取之。阳明多实。故宜泻。太阴多
虚。故宜补。简案、马至名曰天府为一节。并为治厥痹之穴。恐非。
\x颈侧之动脉人迎\x 张云。颈前中行任脉也。二行动脉。即足阳明之人迎穴。
\x婴筋\x 张云。说文曰。婴、颈饰也。故颈侧之筋曰婴筋。通评虚实论。痈疽不知所。刺缨脉。王注云。
缨脉亦足阳明脉也。近缨之脉。故曰缨脉。缨、谓冠带也。
\x扶突\x 张云。在颈之第三行。
\x足少阳脉\x 马云。当作手少阳。观前本输篇。第十三节云手少阳也。名曰天牖。六次脉可证。张同。
\x天牖\x 张云。在颈之第六行。
\x天柱\x 张云。在颈之第七行。
\x臂太阴\x 张云。即手太阴也。以上五穴。本输篇言之尤详。即所以治下文之病者也。
\x阳迎头痛\x 甲乙。迎、作逆。张云。迎、逆也。阳邪逆于阳经。而为头痛胸满者。当取之人迎也。
简案、张本于楼氏纲目。马改阳明。误。
\x暴喑气硬\x 甲乙。 、作硬。张云。喑、声 不能言也。气硬、喉舌强硬也。凡言暴者。皆一时之
气逆。非宿病也。马云。硬、当作梗。志云。硬、梗同。简案、今从张注。
\x暴聋气蒙\x 张云。经气蒙蔽。而耳目暴有不明者。当取天牖。
\x暴挛痫眩足不任身\x 甲乙足下有痛欲折三字。马云。暴挛者。拘挛也。暴痫者。癫痫也。暴眩者。
眩晕也。合三证而足不任身。当取天柱。
\x暴瘅内逆\x 甲乙。瘅、作痹。马云。暴时大热。而在内气逆。乃肝肺两经之火邪相为搏击。以致血溢
于鼻口。张云。瘅、热病也。志云。瘅、消瘅。暴瘅、暴渴也。肝脉贯肺。故手太阴之气逆。则肝肺相搏。肺
主气而肝主血。气逆于中。则血亦留聚而上溢矣。肺乃水之生原。搏则津液不生而暴瘅矣。皆当取手太阴之天
府。以疏其搏逆。夫暴疾。一时之厥证也。此因于气厥。故用数暴字。简案、志。暴渴之解。不可从。
\x此为大牖五部\x 甲乙作此为胃之大 五部也。马云。大、当作天。此句总结上文五节。其穴为天牖
五部也。曰天牖五部者。举一穴以统五穴耳。犹后世立汤药之方。举一品以概众品也。张云。以天牖居中。统
前后上下而言也。志云。牖、窗也。头面之穴窍。如楼阁之大牖。所以通气者也。简案、志注尤牵强。
\x臂阳明\x(止)\x不恶寒泻之\x 马云。臂阳明。即手阳明大肠经也。以其脉行于臂。故不称曰手而曰臂也。
手阳明之脉。
其支者从缺盆、上颈循天鼎、扶突。上贯于颊。入下齿缝中。还出挟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挟鼻孔。
循和 、迎香、以交于足阳明。故曰臂阳明。有入 遍齿者。其名曰大迎。正以大迎出足阳明穴。而手阳明之
脉。则入而交之也。齿有痛病谓之龋。故下齿病龋者当取此臂阳明之穴。(商阳二间三间皆治痛齿)如恶寒饮
者虚也。宜补之。不恶寒饮者实也。宜泻之。张云。 。音求。颧也。但臂恶寒者多虚。故宜补。不恶寒者多
实。故宜泻。简案、马以臂字接上句。似是。然以恶寒为恶寒饮。亦未允妥。
\x足太阳\x(止)\x出鼻外\x 甲乙足作手。一曰取之出鼻外。作一曰取之出眉外。方病之时。盛泻虚补。马云。
足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