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病形。故视之不见。听之勿
闻。若有似乎鬼神。
\x其祝而已者\x(止)\x可祝而已也\x 甲乙。祝下并有由字。病之以从生。病上有百字。张云。祝者巫咒之
属。即祝由也。胜者。凡百病五行之道。必有所以胜之者。然必先知其病所从生之由。而后以胜法胜之。则可
移精变气。祛其邪矣。病有药石所不及。非此不可者。惟先巫知之。故可祝而已也。
然则先巫用祝之妙。正不在祝。其机在胜之而已。王弘义云。上古有十三科。祝由乃其一也。先巫者。言上古
之能祝由而愈病者。谓之巫医。故古之 字从巫。非与师巫之贱役比也。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
医。即上古祝而已病之医。非医巫之有二也。简案、十三科。 于元。言上古者误。
介按、吴鞠通曰。按祝由二字。出自素问。祝、告也。由、病之所从出也。近时以巫家为祝由科。并列于
十三科之中。内经谓信巫不信医不治。巫岂可列之医科中哉。吾谓凡治内伤者。必先祝由详告。以病之所由来。
使病患知之。而不敢再犯。又必细体变风变雅。曲察劳人思妇之隐情。婉言以开导之。庄言以振惊之。危言以
悚惧之。必使之心悦诚服。而后可以奏效如神。



<目录>卷五

<篇名>卫气失常篇第五十九

属性:诸本无篇字。
\x卫气之留于腹中\x(止)\x何以去之\x 甲乙腹中作脉中。肢胁作 (简案与技同)胁无胃字。马志。
搐、作 。是。张云。卫气者。水谷之悍气也。其气循皮肤之中。分肉之间。熏于肓膜。散于胸腹。此卫气之
常也。失其常则随邪内陷。留于腹中。 积不行。而苑蕴为病。故禁腹篇曰。卫气为百病母也。
\x大迎天突喉中\x 甲乙道藏赵府元本正脉胀本。大、作人。张云。积于上者为喘呼逆息。故当泻之于上。
人迎、足阳明经穴。大突喉中。俱任脉穴。喉中即廉泉也。
\x三里与气街\x 张云积于腹中者。当泻其下。三里、气街。俱足阳明经穴。马云。对胸中而言。故谓腹为下。
\x季胁之下一寸\x 甲乙云。季胁之下深一寸。马云。即足厥阴肝经章门穴。简案、脉经云。脾以胃合为
腑。合于中
焦脾胃之间。名曰章门。在季胁前一寸半。与马注符。
\x鸡足取之\x 楼氏云。正入一针。左右斜入二针。如鸡足。足、三爪也。张云。谓攒而刺之也。即官针
篇。合谷刺之谓。志云。以足缓伸缓缩。如鸡足之践地。盖以疏阳明之经脉。以通卫气之所出也。简案、志注
非是。
\x大而弦急\x(止)\x不可刺也\x 甲乙。弦、作强。腹皮急作腹皮绞。张云。脉大而弦急。阴虚而真脏见也。
绝不至者。营气脱也。腹皮急甚者。中和气绝。而脾元败也。不宜刺矣。
\x色起两眉\x 张云。两眉者阙中也。其应主肺。故病在皮。
\x病在肌肉\x 张云。脾气通于唇。故病在肌肉。
\x营气霈然者\x 诸本霈、作濡。马云。欲知血气有病。当观之于营气。但营气无形。而濡然多汗。则知
病之在血气也。张云。濡、湿也。营本无形。若肤腠之汗。肌肉之胀。二便之泄利。皆濡然之谓。其病在营。
则气血濡也。(玉篇霈大雨也)
\x病在筋\x 张云。目为肝之窍。肝主筋也。
\x病在骨\x 张云。耳为肾之窍。肾主骨也。
\x皮之部输于四末\x 张云。病在皮者。在阳分也。阳受气于四末。以其皮浅气浮也。故皮之部。输于四末。
\x肉之柱\x 张云。病在肌肉。当治其柱。柱者 之属也。坚浓之肉。多在手足三阳分肉间。以肉主于脾。
而脾主四肢也。足少阴之经。自足心循内踝。后人足跟以上 肉。出 内廉。上股肉后廉。会于尻臀贯脊。其
肉俱浓。故亦为肉之柱。
\x血气之输\x 张云。病在血气。当治其输。输于诸络。谓诸经之络穴也。气血留居。则经络壅盛。故当取之。
\x筋部\x(止)\x候病所在\x 张云。病在筋者。不必分其阴阳左右。但当随病所在而治之。
\x骨之属者\x(止)\x益脑髓者也\x 甲乙。上益字作液。下益字作溢。是。张云。病在骨之属者。当治骨空。
以益其髓。髓者骨之充也。故益髓即所以治骨。简案、属者趺属之属。(见骨度篇)两骨相交之处。十二关节
皆是。是所以受液而溢脑髓者。故骨病当求其所属而取之。
\x各在其处\x 马云。取穴以刺之者。亦惟于皮肉气血筋骨。各视其处。
\x间者小之\x(止)\x故曰上工\x 甲乙。小、作少。是。张云。间者病轻。故用针宜浅宜小。甚者病重。故
用针宜深宜众。病变无穷。能随其变而调治得宜者。故曰上工。
\x大小寒温\x 马云。大小者。身之大小也。寒温者。身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