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其所以互见者。盖
肾中精足。则火尝畏伏而不敢自见。尺脉浮。则精虚。而肾气有不固之象。故知伤肾。肾伤。故趺阳以数见矣。
又脾阳德健。则气尝温畅。而不致退出。趺阳脉紧。则阳衰。而脾气有凝敛之象。故知伤脾。脾伤。故趺阳以紧
见矣。二句。是自注上文之所以寒热互见也。风寒。非指外感。谓风、生于热。寒、生于虚之候。热风虚寒。两相搏
击。于是热风之性。喜于上炎。虚寒之气。力不下运。故食即晕眩。谷气不消。与上文热则消谷。非矛盾也。盖消
谷。就形质之易于腐化而言。不消。就谷气之不能分消而言。以邪火所杀之谷气。堆贮胃中。则胃不空灵。而
以秽浊为苦矣。浊气下流。则热瘀而化机壅滞。故小便不通。夫脾寒之气。内被少厥两阴。则分运谷气之权
愈微。胃热之邪。下流膀胱诸腑。则留闭水饮之候兼作。热湿交蒸。身体尽黄。名曰谷疸者。其因如此也。
\x三条\x 额上黑。微汗出。手足中热。薄暮即发。膀胱急。小便自利。名曰女劳疸。腹如水状。不治。女劳疸。
固因房室
太过。精虚生热。为本候。然单系精虚。则常见血痹虚劳等症。而不得成疸也。惟多欲而兼勒精者。始有此病。
以多欲则膈气过劳。而火浮于上。勒精则肾气摇动。而火郁于下。邪火内炎。则真阳不布。真阳不布。则中土
之气、浮横散漫。而发为黄症。如本条及十六条之候矣。若谓单系精虚生热所致。则当不主犀利之硝矾散。
并散后不列滋阴补精之药者。概可思矣。额上。内应胸分。黑为肾色。肾火冲炽胸分。有烟煤之象。故黑。邪
热内蒸。故汗出。手足之心属少阴。少阴火盛。故手足中热。薄暮属阴分。阴火盛。故薄暮即发。热势下流膀胱。
故急。小便自利。故知系干热而非水也。名曰女劳疸。其意以腹不胀者为可治。脾胃尚有滋息之源故也。倘
非水。而腹如水状。是脾阳衰败而作胀。将真阴无精悍以奉之。而邪火不可息矣。故不治也。
\x四条\x 心中懊 而热。不能食。时欲吐。名曰酒疸。
酒性、热湿而浮。热湿浮于膈上。故心中液伤而懊 。热湿浮于中焦。故胃中气伤而不欲食。热湿浮于中焦。
而且欲上冲膈上。故时欲吐也。谓非因酒而致疸之症乎。故名酒疸。
\x五条\x 阳明病。脉迟者。食难用饱。饱则发烦。头眩。小便必难。此欲作谷疸。虽下之。腹满如故。所以然者。
脉迟。故也。
此言谷疸之变脉变症也。阳明病。指阳明之腑病而言。如病风寒暑湿燥火之后。皆是。盖谓谷疸之脉。不止
趺阳紧数一种。凡阳明腑病之后。其脉迟者。以脾胃之阳气内虚。故其至也。不能连珠鱼贯。而见迟迟慢发
之状。倘减谷自节。则其气犹能胜食而渐化。故食难用饱。饱则食滞而生热。且将胃脘中之残液。渗入食中。
不能腐化以自还。故烦。烦热之气。浮于中者。必炎于上。故头眩。气机不下运。则水谷混停。故小便必难。夫热
烦湿滞之邪。团结胃中。脉虽异于二条之紧数者。而其胃中之苦浊。则同。故知亦欲作谷疸也。下之。指后文
十五条茵陈汤之谓。盖茵陈汤、虽下其热烦谷滞。而腹满如故者。以脉迟阳虚、而作虚胀也。愚鄙拟之。或于
本汤加干姜。以为反佐。则寒热标本。针锋互对。而无弊矣。
\x六条\x 夫病酒黄胆。必小便不利。其候心中热。足下热。是其症也。
病酒热而小便利。则热随便减。而不得成疸。故病酒黄胆者。必先以小便不利为候也。酒性热而浮且湿。热
从浮见。浮则上炎。故其候。心中热。热从湿见。湿多下趋。故其候。足下热。此三者。为酒疸之确症也。
\x七条\x 酒黄胆者。或无热。静言了了。腹满。欲吐。鼻燥。其脉浮者。先吐之。沉弦者。先下之。
此言酒疸之初症变症也。酒于酸、苦、甘、辛、咸中。无正味。其味屈曲。而性从木。故先入肝胆。肝胆受热而乘

所胜。故脾胃为酒黄胆之总根。但脾通于肺。胃浮于脘。而症从上见。故有上条之心中热。及本条之腹满、欲
吐、鼻燥等候。脾热满而还注少厥二阴。胃热满而下注大小肠、膀胱。故有上条之小便不利。及足下热。并二
十条之茵陈五苓散。十七条之栀子大黄汤等方。此条。特揭其总法耳。盖谓因酒而黄胆者。其上下固多
热候。然又有一种阳衰阴盛之人。伤酒之热湿。堆中土。因无阳气以搏之。故其初症。竟或上而心下。下而
足下。俱无热者。夫心下病热。则液短而生烦。烦则语言必冒突而急错。今静言了了。故知其无热也。湿自胜。
故腹满。热自胜。故欲吐、鼻燥。此皆上炎之症。上炎者脉必浮。脉症俱高。故宜吐以越之也。此句是主。若腹满
诸症虽具。加之足下热。小便不利。则热湿下逼。脉必以沉弦下应。脉症俱深。又宜导而下之之为便矣。曰先
吐、先下。则吐后再下。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