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流行,大人可染,小儿独不可染耶?但所受之邪虽一,因其气血未足,筋骨柔脆,故所现之证为异耳。务宜求邪以治,故用药与大人仿佛。凡五六岁以上者,药当减半;一、二、三、四岁者,四分之一可也。又肠胃柔脆,少有差误,为祸更速,临证尤宜加慎。
  
  
  卷二 附小儿时疫证治入方
  
  太极丸
  凡疫疠流行之时,小儿作热,即是时疫。乍有眼目上窜,角弓反张,手足搐掣,不可误认惊风,但以时疫之治自愈。
  天竺黄(五钱) 胆南星(五钱) 酒大黄(二钱) 直僵蚕(三钱) 真麝香(二分) 梅花片(二分)共为细末,端午日午时修合,炼蜜为丸,如芡实大,朱砂为衣。凡遇疫证,姜汤化服一丸,神效。
  
  
  卷二痫证
  钱仲阳曰:小儿发病,因气血未充,神气未实,或为风邪所伤,或为惊怪所触,亦有因妊娠时七情惊怖所致。若眼直目牵,口噤流涎,肚膨发搐,项背反张,腰脊强劲,形如死状,终日不醒,则为痉矣。
  按:仲阳之说,亦明知有痉病,而谓终日不醒者为痉,不知痉病为三阳表证。据幼科所称惊痫,为心肝脾肺之里证。今反以表病腑病为重,里病脏病为轻;经脉行于皮肤肌肉者为重,经脉行于五内贯膈者为轻;邪伤传导之腑为重,邪伤神明之脏为轻。颠倒背谬,令人不解。仲阳尚为此言,又安保后人之不讹传也!万密斋曰:痫者,卒然而倒,四肢强直,目闭,或眼珠翻上不转,口噤,或有咬其舌者,口中涎出,或无涎者,面色或青或白(面色或青或白,后贤仔细着眼,)或作六畜声,其状不一,乃小儿之恶证也。昏晕一时,即醒如常矣。其发也,或以旬日计,或以月计,或以岁计。古人有三痫五痫之名,证治太多,似无一定之说,故后学不知其所从也。凡治痫之法,幼科所载,其方甚多,而无可取者,惟予家秘新方,名断痫丸,诚治痫之神方也。
  予按:密斋之说,不为无见,乃私心窃喜,赖有斯人为之砥柱。及考其断痫之方,则皆寒凉攻伐,镇坠毒劣之药,予又以为不尽然焉。夫痫者痼疾也,非暴病之谓。亦由于初病时,误作惊治,轻施镇坠,以致蔽固其邪,不能外散,所以留连于膈膜之间,一遇风寒冷冻饮料,引动其痰,倏然而起,堵塞脾之大络,绝其升降之隧,致阴阳不相顺接,故卒然而倒。病至于此,其真元之败,气血之伤,了然在望,挽之不能,犹认作此中之邪,无异铁石,非攻坚破垒,不足胜其冥顽。呜呼,以娇嫩亏歉之体,而犹入井下石,岂司命慈幼之心哉!因录原方,以正其惑。
  
  断痫丸
  (此方重坠,寒凉毒劣,用之增困)川黄连 青礞石 石菖蒲 辰朱砂 蚌珍珠 铁华粉胆南星 白甘遂 上沉香 白茯苓别以人参一钱,白术三钱,煎汤煮糊为丸,猪心汤下。
  
  通心丸
  (本非心病,何用通心?伐及无辜,未可为训)辰朱砂 马牙硝 明雄黄 真麝香 白附子 陈枳壳 正川芎 白茯苓 拣人参 川黄连 金银箔蜜丸,麦冬汤下。
  此即所谓断痫丸也。予谓此等之见,似未离乎幼科习气。夫病至于痫,非禀于先天不足,即由于攻伐过伤。
  每见痫儿,无不肌肥面白,神慢气怯,即万氏亦谓面色或青或白,岂有青白之儿,能任攻伐者乎?只因中气素弱,脾不运化,则乳食精微,不化荣卫,而化为痰,偶值寒凝,即倏然而发。岂必心窍有痰而后发哉?若果心窍有痰,则已懵然一物,何以发过清明如故?可知非痰迷心窍之证,误作痰迷心窍之治,愈攻愈败,愈发愈勤,不至于废弃不止也。有识者补救尚虞不暇,犹敢以礞石、朱砂、珍珠、铁粉之重坠,伤其心气,以甘遂大毒之物,损其心血,更加黄连之苦寒败胃,虽有一钱之人参,如红炉点雪。后方朱砂、牙硝、雄黄、金箔之类,亦犹是也。原其意,不过谓重坠可以镇心,苦寒可以泻火,毒劣可以攻痰。此等治痫,无异赧王伐秦救赵,而周赵卒为秦并,虽理或有说,而势所不能也。故予之治痫,从不用治痫之方,而十全其十。此等之证,非用从治之法,莫能成功。其如幼科诸君,枋榆自足,高远厌闻,惟知见证治证,不知古哲有见痰休治痰,见血休治血,有汗勿止汗,逢热莫退热,喘生毋降气,精遗勿涩泄之训。此盖从治之法,而幼科视为泛言,寄司命之责者,固如是乎!有见者毫不治痰而痰自不生,毫不治痫而痫自不作,此其所以为神也。
  
  
  卷二 痫证入方
  
  消风丸
  凡治小儿诸般痫证,先服此丸七服。此非治痫之药,用以疏散外感,开通经络,庶后药得以流通故耳。
  南薄荷 川羌活 川独活 北防风 明天麻 荆芥穗 正川芎 北细辛(以上俱一钱) 胆南星(二钱)上为细末,炼蜜为丸,重一钱一颗。每日一丸,薄荷、苏叶汤化服,服完七丸,方服后药。
  
  集成定痫丸
  治小儿痫证,从前攻伐太过,致中气虚衰,脾不运化,津液为痰,偶然有触,则昏晕卒倒,良久方苏。此不可见证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