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未复之脉。曰宣曰移。非写而何。且考素问。去旧实所以生新之意也。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此攻邪也。疾出以去盛血。而复其真气。故云补也。虞氏曰。针刺虽有补写之法。余恐但有写而无补焉。谓写者。迎而夺之。以针迎其经脉之来气而出之。固可以写实也。谓补者。随而济之。以针随其经脉之去气而留之。未必能补也。不然。内经何以曰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皆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重竭其气。老者绝灭。壮者不复矣。若此等语。皆有写无补之谓也。

  卷之下

  或曰。病有宜灸者。有不宜灸者。可得闻欤。

  曰。大抵不可刺者。宜灸之。一则沉寒痼冷。二则无脉。知阳绝也。三则腹皮急而阳陷也。舍此三者。余皆不可灸。盖恐致逆也。

  针经云。陷则灸之。天地间无他。惟阴与阳二气而已。阳在外在上。阴在内在下。今言陷下病有邪气陷下者。有正气陷下者。邪气陷下者。是经虚气少邪入。故曰感虚乃陷下也。故诸邪陷下在经者。宜灸之。正气陷下。宜药升之。如补中益气之类。)

  经曰。北方之人。宜灸 也。为冬寒大旺。伏阳在内。皆宜灸之。以至理论。则肾主藏。藏阳气在内。冬三月。主闭藏是也。若太过则病。固宜灸 。此阳明陷入阴水之中是也。

  难经云。热病在内。取会之气穴。为阳陷入阴中。取阳气通天之窍穴。以火引火而导之。此。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又云。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脉浮热甚而灸之。此为实实。因火而动。必咽燥唾血。又云。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为灾。并中髓也。 经之所见。邪之所在。脉沉者。邪气在内。脉浮者。邪气在表。世医只知脉之说。不知病证之禁忌。若表见寒证。身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不渴。欲覆浓衣。常恶寒。手足厥。皮肤干枯。其脉必沉细而迟。但有一二证。皆宜灸之。阳气下陷故也。若身热恶热。时见躁作。或面赤面黄。嗌干咽干口干。舌上黄赤。时渴。

  咽嗌痛。皆热在外也。但有一二证。皆不宜灸。其脉必浮数。或但数。亦不可灸。灸之。灾患立生。若有鼻不闻香臭。鼻流清涕。眼睑时痒。或欠或嚏。恶寒。其脉必沉。是脉证相应也。或轻手得弦紧者。是阴伏其阳也。虽面赤亦宜灸。不可拘于面赤也。机按。素难诸书。皆言阳气陷下者。脉沉迟也。脉证俱见寒在外者。冬月阴寒大旺。阳明陷入阴水之中者。

  并宜灸之。设脉浮者。阳气散于肌表者。皆不宜灸。丹溪亦曰。夏月阳气尽浮于表。今医灼艾。多在夏月。宁不犯火逆之戒乎。或者因火而生热胀发黄腰痹咽燥唾血者。往往有之。尚不知为火逆所致。宁甘心于命运所遭。悲夫。经曰。春夏养阳。以火养阳。安有是理。论而至是。虽愚亦当有知者焉。

  或曰。嗽病多灸肺俞、风门何如。

  曰。肺主气属金。行秋之令。喜清而恶热。受火所制。为华盖。居四藏之端。饮食入胃。热嗽。其痰少者。肺火抑郁。不得宣通为咳。咳形属火。痰形属湿。风门、肺俞二穴。明堂、铜人皆云治嗽。今人见有痰而嗽。无痰而咳。一概于三伏中灸之。不计壮数。二穴切近华盖。而咳与嗽本因火乘其金。兹复加以艾火燔灼。金欲不伤得乎。况三伏者。火旺金衰。故谓之伏。平时且不可灸。而况于三伏乎。夫治嗽。当看痰与火孰急。无痰者。火旺金衰。十死七八。泻火补金。间或可生。痰多者。湿盛也。降火下痰。其嗽自愈。纵灸肺俞、风门。不过三壮五壮。泻其热气而已。固不宜多灸。三伏之中。更不宜灸也。

  或曰。头目之疾。灸之何如。

  曰。手之三阳。从手至头。足之三阳。从头走足。督脉自尾闾抵脊。上头至人中。头者。手足三阳与督脉所会之地。故冬月之寒。头无所畏。美酒之饮。面为之赤。是皆诸阳所致也。

  今有头风头晕。中风发致眼目耳鼻等疾。辄于头部诸穴。多灼艾炷。是犹抱薪救火。安能济耶。当看病在气分血分。分类施治。庶得其宜。纵使应灸。亦不过三壮五壮。以泻热气而已。眼目疼痛。多由血热。岂宜妄灸助热。以伤其血哉。

  或曰。人言无病而灸。以防生病何如。

  曰。人之有病。如国之有盗。须用兵诛。其兵出于不得已也。针灸治病。亦不得已而用之。

  然。夫一穴受灸。则一处肌肉为之坚硬。果如船之有钉。血气到此。则涩滞不能行矣。昔有病跛者。邪在足少阳分。自外踝以上。循经灸者数穴。一医为针临泣。将欲接气过其病所。

  才至灸瘢。止而不行。始知灸火之坏人经络也。或有急证。欲通其气。则无及矣。邪客经络。为其所苦。灸之不得已也。无病而灸。何益于事。

  或曰。膏肓治百病。而诸家取穴之法不同。何欤。

  曰。高下各去胛骨一侧指许是穴。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