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无其祭而举之。或有其礼而罢之。史册所书。不一而足。
唐垂拱年间。郊祀以高祖太宗高宗并配。后开元十一年。从张说议。罢太宗高宗配位。宋景佑年间。郊祀以艺祖太宗真宗并配。后嘉佑七年。从杨畋议。罢太宗真宗配位。我朝顺治十七年。合祀天地日月星辰山川于大享殿。奉太祖太宗以配。厥后亦罢其礼。祀典改议。乃古今所常有。我大行皇帝虑亿万年后愚儒无知。或有援唐宋罢祀之例。妄行陈奏者。不可不预为之防。故朱谕有曰。非天子不议礼。以为一经断定。则巍然七幄。与天长存。后世增配之议。
尚且不许。罢祀之议。更何自而兴。所以禁后世者愈严。则所以尊列祖者愈久。此其计虑之周。非三代制礼之圣人。而能如是乎。大行皇帝以制礼之圣人自居。臣下何敢以寻常之识浅为窥测。有尊崇之虚文。无谋事之远虑。此其不敢违者二也。我朝以孝治天下。而遗命在所尤重。康熙二十六年。孝庄文皇后遗命云。愿于遵化州孝陵近地择吉安厝。当时臣工。皆谓遵化去太宗昭陵千有余里。不合祔葬之例。我圣祖仁皇帝不敢违遗命。而又不敢违成例。故于孝陵旁近。
建暂安奉殿。三十余年。未敢竟安地宫。至雍正初。始敬谨蒇事。嘉庆四年。高宗纯皇帝遗命云。庙号无庸称祖。我仁宗睿皇帝谨遵遗命。故虽乾隆中之丰功大烈。而庙号未得祖称。载在会典。先后同揆矣。此次大行皇帝遗命。惟第一条森严可畏。若不遵行。则与我朝家法不符。且朱谕反复申明。无非自处于卑屈。而处列祖于崇高。此乃大孝大让。古之盛德也。与其以尊崇之微忱属之臣子。孰若以莫大之盛德归之君父。此其不敢违者三也。臣窃计皇上仁孝之心。
两者均有所歉。然不奉升配。仅有典礼未备之歉。遽奉升配。既有违命之歉。又有将来之虑。是多一歉也。一经大智之权衡。无难立判乎轻重。圣父制礼而圣子行之。必有默契于精微。不待臣僚拟议而后定者。臣职在秩宗。诚恐不详不慎。皇上他日郊祀之时。上顾成命。下顾万世。或者怵然难安。则礼臣无所辞其咎。是以专折具奏。干渎宸严。不胜惶悚战栗之至。
敬陈从权守经疏咸丰十一年 董元章
窃以事贵从权。理宜守经。何为从权。现值天下多事之秋。皇帝陛下以冲龄践祚。所赖一切政务。皇太后宵旰思虑。斟酌尽善。此诚国家之福也。臣以为即宜明降谕旨。宣示中外。使海内咸知皇上圣躬虽幼。皇太后暂时权理朝政。左右不能干预。庶人心益知敬畏。而文武臣工俱不敢稍肆其蒙蔽之术。俟数年后皇上能亲裁庶务。再躬理万几。以天下养。不亦善乎。虽我朝向无太后垂帘之仪。而审时度势。不得不为此通权达变之举。此所谓事贵从权也。何为守经。
自古帝王。莫不以亲亲尊贤为急务。此千古不易之经也。现时赞襄政务。虽有王大臣军机大臣诸人。臣以为当更于亲王中。简派一二人。令其同心辅。一切事务。俾各尽心筹划。再求皇太后皇上裁断施行。庶亲贤并用。既无专擅之患。亦无偏任之嫌。至朝夕纳诲。辅翼圣德。则当于大臣中。择其治理素优者一二人。俾充师傅之任。逐日进讲经典。以扩充圣聪。庶于古今治乱兴衰之道。可以详悉。而圣德日增其高深。此所谓理宜守经也。至行政多端。首在用人。
外而封疆大吏。则洁已率属。责在督抚。督抚贤。则一省赖以安全矣。军务地方。则训卒练兵。责在将帅。将帅良。则一方赖以捍御矣。臣以为宜严旨晓谕。令各洗心涤虑。勿得仍蹈因循欺饰之獘。如大吏中有贪黩营私。不能廉正自持。察吏安民者。及将帅中有退缩不前。不能申明纪律。运筹决胜者。均即从重治罪。以示警戒。庶人人惕厉。而寰宇可望肃清矣。臣愚昧之见。是否有当。伏乞圣鉴施行。
政权操之自上疏咸丰十一年 贾桢
奏为事关 国家大计。政权请操之自上。以振纲纪而防流獘事。伏惟我 朝 圣圣相承。从无 皇太后垂帘听政之典。前因御史董元章条奏。特降 谕旨甚晰。臣等复有何异词。惟是权不可下移。移则日替。礼不可稍渝。渝则獘生。我 皇上冲龄践祚。钦奉 先帝遗命。派怡亲王载垣等八人。赞襄政务。两月以来。用人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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