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而言之。
  设洗于阼阶东南,壶禁在西序,豆、笾、在东房,南上。几、席、两敦在西堂。(东房,房中之东,当夹北。西堂,西夹室之前近南耳。)
  [疏]注“东房”至“南耳”。
  ○释曰:大夫士直有东房、西室,若言房则东房矣。故《士冠礼》:“陈服于房中西墉下,东领北上。”不言东。又《昏礼》“侧尊С醴于房中”,亦不言东。如此之类,皆不言东。以其直有一房,不嫌非东房,故不言东。今此经特言“东房”,明房内近东边,故云东房也。夹室半以南为之,以壁外相望,则当夹北也。又与《少牢》笾豆所陈相反,《少牢》近於西方,此经则房中之东也。言“当夹北”者,以其夹室在房近南东,故云“房中之东当夹北”也。云“西堂,西夹之前近南耳”者,案《尔雅》注:“夹室,前堂谓之相。”此在西堂,在西相,故云西夹之前近南也。
  主人及子姓、兄弟即位于门东,如初。(初,筮位也。)
  宾及众宾即位于门西,东面北上。(不象如初者,以宰在而宗人祝不在。)
  [疏]注“不象”至“不在”。
  ○释曰:云“不象如初”者,此决上经主人及子姓兄弟即位于门东,如初筮位。今宾及众宾者即是前者有司群吏执事,当言如初,不言者,以宰前筮时在门东,赞主人辞。今宰在门西,同行,又宗人祝离位,宾西北,东面南上,异於筮位时,故不言如初也。
  宗人、祝立于宾西北,东面南上。(事弥至,位弥异。宗人祝,於祭宜近庙。)
  [疏]注“事弥”至“位弥异”。
  ○释曰:云“事弥至”者,谓祭事弥至。“位弥异”者,谓宗人祝近门,离本位,故云位弥异。
  主人再拜,宾答再拜,三拜众宾,众宾答再拜。(众宾再拜者,士贱,旅之得备礼也。)
  [疏]注“众宾”至“礼也”
  ○释曰:云“旅之得备礼”者,谓众宾无问多少,总三拜之。旅,众也,众宾共得三拜,故云旅之也。众宾再拜者,士贱,众宾得备礼。案《有司彻》:“主人降,南面拜众宾于门东。三拜众宾,门东北面,皆答一拜。”注云:“言三拜者,众宾贱,旅之也。众宾一拜,贱也。卿大夫尊,宾贱,纯臣也。”经云皆答一拜,明人人从上至下,皆一一独答拜,以其纯臣故也。所以不再拜者,避国公故也。此士宾莫问多少,皆得一时再拜者,以其士贱,众宾得备礼故也。
  主人揖入,兄弟从,宾及众宾从,即位于堂下,如外位。(为视濯也。)
  宗人升自西阶,视壶濯及豆笾,反降,东北面告濯具。(濯,溉也。不言敦者,省文也。东北面告,缘宾意欲闻也。言濯具不言,以有几席。)
  [疏]“主人”至“濯具”。
  ○注“濯溉”至“几席”。
  ○释曰:云“不言敦者,省文也”者,决上文初馔时,云“豆笾在东方”,明敦及亦视可知。经不言者,省文故也。上陈时,经有几席,郑注所以不并言几席,省文者,经言“告濯具”,几席不在濯内,故不得云几席,为省文也。云“东北面告,缘宾意欲闻也”者,经云“即位于堂下,如外位”,则主人在东阶之下,宗人降自西阶,宜东面告濯具,以宾在西,亦欲闻之故也。所以不正面告者,为主人告故也。云“言濯具不言,以有几席”者,凡洗濯,当告,不洗者,告具而已。几席不在洗内,故直告濯具,不言,嫌通几席,亦在洗濯之限。此决下经门外举鼎云“告”。
  宾出,主人出,皆复外位。(为视牲也。今文复为反。)
  宗人视牲,告充。雍正作豕。(充犹肥也。雍正,官名也。北面以策动作豕,视声气。)
  [疏]注“充犹”至“声气”。
  ○释曰:云“北面以策动作豕”者,此无正文,经云作是动作之言,故知以策动作豕。云“视声气”者,案《礼记内则》,《周礼庖人》唯云:“豕望视而交睫,腥。”不云豕之声气,而郑云视声气者,但祭祀之牲,当充盛肥,若声气不和,即是疾病不堪祭祀,故云视声气也。
  宗人举兽尾,告备,举鼎,告。(备,具。)
  请期,曰“羹饪”。(肉谓之羹。饪,孰也。谓明日质明时,而曰肉孰,重豫劳宾。宗人既得期,西北而告宾有司。)
  [疏]“请期曰羹饪”。
  ○注“肉谓”至“有司”。
  ○释曰:案《少牢》云:“宗人曰:旦明行事。”此不云旦明行事,而云“羹饪”者,彼大夫尊,有君道,可以豫劳宾,故云时节。此士卑,无君道,故不云旦明,而云羹饪。是以郑云“重豫劳宾”,羹饪乃来也。云“宗人既得期,西北面告宾有司”者,此案《少牢》云:“主人门东南面,宗人朝服北面,曰请祭期。主人曰:比於子。宗人曰:旦明行事。”上文门外,宾位在门西东面,今既得期,乡西,在宾南,北面,告宾与有司,使知祭日当来也。
  告事毕,宾出,主人拜送。
  夙兴,主人服如初,立于门外东方,南面,视侧杀。(夙,早也。兴,起也。主人服如初,则其馀有不玄端者。侧杀,杀一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