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春时生乳,特禁之。其《月令》季春云“喂兽之药,毋出九门”者,彼亦崇其春时。彼郑注云:“凡诸罟及毒药,禁其出九门。明其常有,时不得用耳。”云“为其夭物”,释经禁は卵者。“且害心多”,释毒矢射者也。

  人,掌金玉锡石之地,而为之厉禁以守之。(锡,钅引也。
  ○,革猛反,又虢猛反,刘侯猛反,沈工猛反,锡星历反。钅引,以忍反,刘常忍反。)

  [疏]“人”至“守之”
  ○释曰:此金、玉、锡、石四者,皆在於山,言地者,即山也。“为之厉禁”,亦谓使其地之民遮护守之。

  若以时取之,则物其地,图而授之。(物地,占其形色,知咸淡也。授之,教取者之处。
  ○啖,音直览反,本亦作淡。)

  [疏]“若以”至“授之”
  ○释曰:取此四者,虽无四时之文,当取之日,应亦有时,故云“以时取之”。
  ○注“物地”至“之处”
  ○释曰:经云“物”,故以占其形色言之。云“知咸淡”者,郑以当时有人采者,尝知咸淡即知有金玉,故以时事言之也。

  巡其禁令。(行其禁,明其令。)

  角人,掌以时徵齿角凡骨物於山泽之农,以当邦赋之政令。(山泽出齿角骨物,大者犀象,其小者麋鹿。)

  [疏]“角人”至“政令”
  ○释曰:角人止应徵角物,兼言齿骨者,以其齿骨并是角类,以细小之事,因类兼掌之。云“以当邦赋”者,言农,则皆有夫田出税。今以此农近山泽,山泽有此骨角及齿,此三者国之所须,故使以时入采而税之,以当地税。民益国之事者,自此已上皆不言以当邦赋者,皆文不具,举此一事,馀可知,并是省文之义也。
  ○注“山泽”至“麋鹿”
  ○释曰:郑言齿角骨物者,欲见不言川林,直言山泽,以其不出川林,故特言山泽也。云“大者犀象,其小者麋鹿”者,无正文,郑以意目验而知之。犀牛有角,而象有牙,是其大者也。《月令》十一月麋角解,五月鹿角解,是其小者也。

  以度量受之,以共财用。(骨入漆浣者,受之以量。其馀以度度所中。
  ○浣,户玩反。度度,上如字,下待洛反。)

  羽人,掌以时徵羽翮之政于山泽之农,以当邦赋之政令。(翮,羽本。
  ○翮,户革反。)

  [疏]“羽人”至“政令”
  ○释曰:此羽人所徵羽者,当入於锺氏,染以为后之车饰及旌旗之属也。

  凡受羽,十羽为审,百羽为抟,十抟为缚。(审、抟、缚,羽数束名也。《尔雅》曰:“一羽谓之箴,十羽谓之缚,百羽谓之纟军。”其名音相近也。一羽则有名,盖失之矣。
  ○抟,除转反,注同,刘徒端反。缚,刘古本反,沈除转反。箴,之林反。纟军,古本反,刘音浑,一音户本反,李又基远反。近,附近之近。)

  [疏]注“审抟”至“之矣”
  ○释曰:郑引《尔雅》说,乃云“名音相近也,一羽有名盖失之矣”者,规《尔雅》误,意所以《尔雅》一羽则有名者,只由一者十数之始,十为百数之始,是名相近,既有十百,故误一羽遂有名也。

  掌葛,掌以时徵之材于山农,凡葛征,徵草贡之材于泽农,以当邦赋之政令。(草贡出泽,{艹顷}之属可缉绩者。
  ○{艹顷},苦迥反。缉,七入反。)

  [疏]“掌葛”至“政令”
  ○释曰:所以徵於山农者,以其葛出於山故也。凡葛征者,其徵之材,即葛是也。又云“凡葛征”者,总结之也。云“徵草贡之材于泽农者,以{艹顷}出於泽故也。经直言草贡不言{艹顷}者,设文以互换为义。故以其亦以葛草,草贡亦是{艹顷}者也。

  以权度受之。(以知轻重长短也。故书受或为授,杜子春云:“当为受。”)

  [疏]“以权度受之”
  ○释曰:上《角人》齿骨与角不须称,直言度量。此经葛草等不须量,故以权度受之,使知斤两长短故也。

  掌染草,掌以春秋敛染草之物,(染草,茅、橐芦、豕首、紫之属。
  ○茅,如字,刘音妹。,所留反;茅,也。橐,音托,又音妒。,音列,刘闾计反,或音例。)

  [疏]注“染草”至“之属”
  ○释曰:案《尔雅》“茹芦茅”。郭注云:“今之也,可以染绛。”橐卢者,《尔雅》无文。豕首者,《尔雅》云“{艹甄}豕首”。郭注云:“《本草》曰:‘彘卢,一名蟾诸兰。’今江东呼首,可以刍蚕蛹。”郭氏虽有此注,不言可染何色,则此橐芦豕首未审郑之所据也。紫者,《尔雅》云:“藐,茈草。”郭注云:“可以染紫,一名茈{艹戾}。”《广雅》云:“即此紫也。”言“之属”者,更有蓝皂、象斗之等,众多,故以之属兼之也。

  以权量受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