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史一人,贾二人,徒八人。

  [疏]“羊人”
  ○释曰:羊人在此者,以其职有掌羊牲又祭祀割牲等之事,羊属南方火,司马火官,故在此。按《说卦》云“《兑》为羊”,注云:“其畜好刚卤。”又《易说》云:“大山失金鸡,西岳亡玉羊。”玉羊者,西岳之精,而羊不在西方者,羊有二义。按《五行传》云:“视之不明,则有羊祸。”注云:“羊,畜之远视者,属视。”故列在夏官,兑为羊,又属西方也。

  司,下士二人,徒六人。(故书“”为“ㄡ”。杜子春云:“ㄡ当为,书亦或为,为私火。”玄谓读如予若观火之观。今燕俗名汤热为观,则火谓热火与?
  ○司,古唤反。ㄡ,哉约反,李又音灼。观,古唤反,下同。与,音馀。)

  [疏]注“故书”至“火与”
  ○释曰:在此者,按其职有行火之政令,火属南方,故在此也。子春不从古书“ㄡ”,还从“”。“为私火”者,民间理爨之火为私火,亦如後郑为热火也。後郑“读如予若观火”者,盘庚告其群臣,不欲徙而匿情者,予若观热也。我有刑罚如热火可畏。故引燕俗以汤热为观,亦取热火之义。後郑云“谓热火与”者,对《秋官 司ピ氏》“以夫燧取火於日”,中为明者,为冷火,破字为疑,故云“与”也。孔安国以观为视,我观汝情如视火,与郑义异也。若然,司ピ氏不在此者,彼取金义,故在秋官也。

  掌固,上士二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固,国所依阻者也。国曰固,野曰险。《易》曰“王公设险,以守其国”。)

  [疏]注“固国”至“其国”
  ○释曰:郑云“固,国所依阻者也”者,欲见固据在国而言。云“国曰固,野曰险”者,对下文司险是在野之义也。以其《掌固职》云“掌城郭、沟池、树渠之固”,并据国而言,《司险职》云“周知山林川泽之阻,而达其道路”,皆据在野而言,故知在野曰险。又引《易》者,《易 坎卦 彖》云:“天险,不可升。地险,山川丘陵,王公设险以守其国。”引之证固是在国,王公设之以守国。若然,《易》云“王公设险”,险即此固,以其言王公设之,非是在野自然之险者也。是对文则险固异,散则险固通名也。掌固、司险在此者,取整齐之义故也。

  司险,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掌疆,中士八人,史四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疆,界也。
  ○疆,居良反,注及後同。)

  [疏]“掌疆”至“十人”
  ○释曰:在此者,按其职阙,虽未知其事,盖掌守疆界,亦是禁戒之事,故在此也。

  候人,上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史六人,徒百有二十人。(候,候迎宾客之来者。)

  [疏]注“候候”至“来者”
  ○释曰:在此者,按其职云:“各掌其方之道治,与其禁令,以设候人。”是迎宾客之事。故《诗》云“彼候人兮,荷戈与衤殳”,亦是武事,故在此也。

  环人,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环犹也,以勇力敌。
  ○环,户关反,刘户串反。,起略反,下同。)

  [疏]注“环犹”至“敌”
  ○释曰:在此者,按其职云:“掌致师,察军慝”,皆是军师之事也,故在此也。

  挈壶氏,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挈”读如“发”之。壶,盛水器也。世主挈壶水以为漏。
  ○挈,刘苦结反,一音结,又户结反。盛,音成。)

  [疏]注“挈读”至“为漏”
  ○释曰:在此者,按其职云:“掌挈壶以令军井,挈辔以令舍,挈畚以令粮。”又云:“凡军事悬壶,以序聚柝。”皆为军事,按在此也。郑读“挈”如发之“”者,《诗》云“总角之宴”,《毛传》云:“总角,结发。”此郑依毛传,即结之义也。郑云“世主挈壶水以为漏”者,以其称“氏”,此则官有世功,则以官为氏,故以世主解之也。

  射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疏]“射人”
  ○释曰:在此者,以其主射事。射即武事,故在此也。

  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服不,服不服之兽者。)

  [疏]注“服不”至“兽者”
  ○释曰:在此者,以其服不服之兽,象王者伐叛柔服之义,故在此也。

  射鸟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射,食亦反。)

  [疏]“射鸟氏”
  ○释曰:在此者,按其职云:“掌射鸟。”亦是武事,在此宜也。

  罗氏,下士一人,徒八人。(能以罗罔捕鸟者。《郊特牲》曰:“大罗氏天子之掌鸟兽者。”
  ○搏鸟,音博,一音付,本又作捕,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