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依文解之。
  ○注“子叔”至“弓也”。
  ○正义曰:案《世本》:“叔肸生声伯婴齐,齐生叔老,老生叔弓。”是叔弓为叔肸曾孙也。叔是其氏,此记云“子叔”者,子是男子通称,故以“子”冠“叔”也。
  ○注“惠伯”至“副也”。
  ○正义曰:案《世本》:“庆父生穆伯敖,敖生文伯穀,穀生献子蔑。”蔑为庆父曾孙,惠伯是蔑之孙,是“庆父玄孙之子”也。案《春秋传》曰“子服椒”,故知“名椒”也。
  ○“及郊”至“公事”。
  ○敬叔为使,惠伯为介,至滕之近郊。懿伯是惠伯叔父,敬叔於先有怨於懿伯,今至滕郊,为有懿伯之怨,故畏难惠伯不敢入,惠伯知其难已,遂开释之:“今既奉君命政令,奉使滕国,不可以叔父私怨,遂欲报仇,不行公事也。”
  ○注“郊滕”至“不入”。
  ○正义曰:经直云“郊”,知是“滕之近郊”者,下云“不入”。谓不入国城,则郊与国城相近,故知郊是近郊也。知懿伯是惠伯叔父者,以下文惠伯云“不可以叔父之私,”故知懿伯是惠伯叔父也。云“敬叔有怨於懿伯,难惠伯也”者,谓敬叔杀懿伯,被懿伯家所怨,恐惠伯杀己,故难惠伯,不敢入也。然敬叔、惠伯同在君朝,又奉使滕国相随在路,不相畏难,入滕始难者,虽有怨雠,恒为防备,今入滕国,是由主人,其防备之事不复在已,故难之。引《春秋传》“敬叔不入”者,昭三年《左传》文。引之者,以经直云“不入”,恐是惠伯不入,故引以明之。
  ○注“政君”至“叔父”。
  ○正义曰:案《论语》注:“君之教令为政,臣之教令为事也。”故云其事也如有政。云“敬叔於昭穆以懿伯为叔父”者,此后人转写郑注之误,当云“敬叔於昭穆以惠伯为叔父”。捡勘《世本》,敬叔是桓公七世孙,惠伯是桓公六世孙,则惠伯是敬叔之父六从兄弟,则敬叔呼惠伯为叔父,敬叔呼懿伯为五从祖。此注乃云“敬叔於昭穆以懿伯为叔父”,故知误也。
  哀公使人吊蕢尚,遇诸道,辟於路,画宫而受吊焉。哀公,鲁君也。画宫,画地为宫象。
  ○蕢,苦怪反。辟音避,又婢亦反。画音获,注同。曾子曰:“蕢尚不如杞梁之妻之知礼也。行吊礼於野,非。齐庄公袭莒于夺,杞梁死焉。鲁襄二十二年“齐侯袭莒”是也。《春秋传》曰:“杞殖、华还载甲夜入且于之隧”,隧、夺,声相近,或为兑。梁即殖也。
  ○于夺,徒外反,注并“兑”同。杞音岂。殖,时职反。华,胡化反。且,子馀反。其妻迎其柩於路而哭之哀,庄公使人吊之,对曰:“君之臣不免於罪,则将肆诸市朝,而妻妾执。肆,陈尸也。大夫以上於朝,士以下於市。执,拘也。
  ○肆,杀三日陈尸,音四。朝,直遥反。上,诗掌反。拘音俱。君之臣免於罪,则有先人之敝庐在,君无所辱命。”无所辱命,辞不受也。《春秋传》曰:“齐侯吊诸其室。”
  ○庐,力居反。
  [疏]“哀公”至“辱命”。
  ○正义曰:此一节论蕢尚不如妇人得礼之事。
  ○注“肆陈”至“拘也”。
  ○正义曰:案《周礼 乡士职》云:“协日刑杀,肆之三日。”是陈尸曰肆也。云“大夫以上於朝,士以下於市”者,谓诸侯、大夫、士也。故襄二十二年楚杀令尹子南,尸诸朝三日。大夫既於朝,士则於市也。其天子臣则有爵者皆適甸师氏,不在朝,故《周礼 掌囚职》云:“凡有爵者,奉而適甸师氏,以待刑杀。”《掌戮》云“有爵者杀之于甸师氏”是也。天子士宜在朝,与诸侯大夫同。
  孺子<享黄>之丧,鲁哀公之少子。
  ○<享黄>,吐孙反。哀公欲设拨,拨,可拨引輴车,所谓紼。
  ○拨,半末反。輴,敕伦反。问於有若。有若曰:“其可也。君之三臣犹设之。”犹,尚也。以臣况子也。三臣,仲孙、叔孙、季孙氏。颜柳曰:“天子龙輴而椁幬,輴,殡车也。画辕为龙。幬,覆也。殡以椁覆棺而涂之,所谓菆涂龙輴以椁。
  ○椁音郭。幬,大报反。攒涂,才丸反,下音徒。诸侯輴而设幬,輴不画龙。为榆沈,故设拨。以水浇榆白皮之汁,有急以播地,於引輴车滑。
  ○沈,本又作审,同,昌审反。浇,古尧反。汁,之十反。滑,于八反。三臣者废輴而设拨,窃礼之不中者也,而君何学焉?”止其学非礼也。废,去也。紼系於輴,三臣於礼去輴。今有紼,是用輴,僣礼也。殡礼,大夫菆置西序,士掘肂见衽。
  ○中,丁仲反,又如字。学如字,或音户教反,非,注同。去,羌吕反,下同。掘,求勿反,又求月反,又户忽反。肂,本又作肄,以二反,棺坎也。见,贤遍反。衽,而审反。
  [疏]“孺子”至“学焉”。
  ○正义曰:此论谏哀公不得学僣礼之事。
  ○“颜柳”至“学焉”。
  ○颜柳以有若对非其实,恐哀公从之,以其正礼而言。天子之殡,则以龙輴,谓画輴车辕为龙,载柩於上,累材作椁,而题凑其木,幬覆棺上,而后涂之。其诸侯则以輴载柩,不画为龙,亦累木为椁,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