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曰:此一节因前论问君未葬而世子生,今更问巳葬后世子生之礼。
  ○“大宰、大宗从大祝而告于祢”者,祢父殡官之主也。既葬讫,殡无尸柩,唯有主在,故告於主,渐神事之故也。同庙主之名,故曰祢也。然直云三人告祢,不云“摄主”者,葬时摄主巳弁绖葛以交神明,葬竟又服受服,丧之大节更毕,摄主亦无复有此事,故子生,则摄主不复与群臣列位西阶下,故自还依大宰之礼,与大宰大宗从大祝裨冕,而告殡官中主也。不云:“裨冕”者,未葬尚裨冕,葬后不言自显也。不云“束帛”者,凡告必制币,从之可知也。不言“尽阶不升”者,三人例是升者,非不升也。不言“某之子生敢告”者,亦自可知也。“三月乃名于祢”者,葬后神事之,故依平常之礼,三日不见也。三月乃见,因见乃名,故云“乃名于祢”也。从见之人,与告生不异,故不重言也。虽三日不见,其成服衰绖,自依常礼也。
  ○“以名遍告及社稷宗庙山川”者,名於祢既毕,宰亦命祝史遍告也。不言宰命祝史,从可知也。又前不云“社稷宗庙”,此不云“五祀”,相互明也。王肃云:“前三日名之。君云未葬当称子某,故三日因名之。此经既葬称子,不称名,故三月乃名也。”郑云:“称世子生,丧在殡,告五祀山川耳。五祀:殡宫之五祀,山川国镇之重,不可不告,故越社稷告之。既葬而世子生,三月而名,葬后三月,於礼巳祔庙,故告可及庙。庙与社稷相连,不得不告社稷。”
  孔子曰:“诸侯適天子,必告于祖,奠于祢。皆奠币以告之,互文也。冕而出视朝。听国事也。诸侯朝天子,必裨冕,为将庙受也。裨冕者,公衮,侯伯鷩,子男毳。
  ○朝,直遥反,注及下同。为,于伪反,下“为事”同。衮,古本反。鷩,必列反。毳,昌锐反。命祝史告于社稷、宗庙、山川。临行,又遍告宗庙,孝敬之心也。乃命国家五官而后行。五官,五大夫与事者,命者,敕之以其职。道而出,祖道也。《聘礼》曰“出祖释軷祭酒脯也”。
  ○軷,步末反。告者五日而遍,过是非礼也。既告,不敢久留。凡告用牲币,反亦如之。牲当为“制”字之误也。制币一丈八尺。
  ○牲币,依注牲音制。诸侯相见,必告于祢。道近,或可以不亲告祖。朝服而出视朝。朝服为事故也。命祝史告于五庙,所过山川。山川所不过则不告。贬於適天子也。亦命国家五官,道而出。反必亲告于祖祢,乃命祝史告至于前所告者,而后听朝而入。”反必亲告祖祢,同出入礼。
  [疏]“孔子”至“如之”。
  ○正义曰:此一节论诸侯朝天子将出之礼。不云“曾子问”,直云“孔子曰”者,以此与上事连文。上既云“以名遍告社稷宗庙”,因论出朝告祖祢之事,此乃因上起文也。此篇之内,时有如此,故下“曾子问云:‘除丧则不复礼乎。’孔子曰:‘祭过时不祭,礼也。又何反於初?’”又云:“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与此相类。云“告于祖”,亦告于祢也。言“奠于祢”,亦奠于祖也。
  ○“冕而出视朝”。
  ○裨冕,谓裨衣而冕。裨衣者,公衮,侯伯鷩,子男毳,视朝诏听事也。
  ○注“听国”至“受也”。
  ○正义曰:听国事,解经视朝之事,云“诸侯朝天子必裨冕,为将庙受也”,诸侯视朝,当用玄冠缁衣素裳,今视朝而服裨冕之服者,按《觐礼》侯氏裨冕,天子受之於庙,故郑云“诸侯朝天子必裨冕,为将庙受也”。言天子於庙受巳之礼。今诸侯往朝天子,为天子将欲於庙中受巳之礼,故诸侯豫敬之,以冕服视朝也。
  ○“命祝史告于社稷宗庙山川”。
  ○注“临行又遍告宗庙,孝敬之心也”。
  ○正义曰:按上文云“诸侯適天子,必告于祖,奠于祢”。此又命祝史告于宗庙山川,是临行一告宗庙,则知后再告,故云“临行又遍告宗庙,孝敬之心也”。言遍告宗庙,则五庙皆告也。前云“告于祖”者,亦祖祢皆告也。
  ○“乃命国家五官而后行”。
  ○注“五官”至“其职”。
  ○正义曰:按《大宰》云:“建其牧,立其监,设其参,傅其伍。”是诸侯有三卿五大夫。经云“五官”,故云五大夫,以属官大夫其数众多,直云五者,据与国事者言之。不云“命卿”者,或从君出行,或虽在国留守,总主群吏,如三公然,不专主一事,且尊之。既命五大夫,则卿亦命之可知,故不显言命卿也。命者,谓戒敕以所掌之事也。
  ○注“祖道”至“脯也”。
  ○正义曰:经言“道而出”,明诸侯将行,为祖祭道神而后出行。引《聘礼》者,证祖道之义。按《聘礼记》云:“出祖释軷祭酒脯。”彼注云:“祖,始也。行出国门,止陈车骑,释酒脯之奠於軷,为行始也。”《春秋传》曰:“軷涉山川。”然则軷,止行之名也。道路以险阻为难,是以委土为山,或伏牲其上,使者为軷,祭酒脯。祈,告也。礼毕然后乘车,轹之而遂行,其有牲犬羊可也,此城外之軷祭也。其五祀行神,则在宫内,故郑注《聘礼》云:“行,谓行者之先,其古人之名未闻。天子诸侯有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