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云:“北方谓乌腊曰腒。”鱐,本又作<月肃>,所求反。臊,素刀反。麛音迷,鹿子也。腥音星,鸡膏也,《说文》作胜,云:“犬膏臭也。”膻,升然反。为,于伪反。大盛音太。
  ○牛脩、鹿脯、田豕脯、麋脯、麕脯,麋、鹿、田豕、麕皆有轩;雉、兔皆有芼。脯,皆析乾肉也。轩,读为宪,宪,谓藿叶切也。芼,谓菜酿也。轩或为胖。
  ○麏,九伦反,本又作麇,又作麕,下“田豕麕”同。轩音宪,出注,后放此。爵、迟、蜩、范、蜩,蝉也。范,蜂也。
  ○蜩范,上音条;下音犯。范,螽也。螽,本又作蜂,芳凶反。芝栭、菱、椇、枣、栗、榛、柿、瓜、桃、李、梅、杏、柤、梨、姜、桂。菱,芰也。椇,枳椇也。椇,藜之不臧者。自“牛脩”至此三十一物,皆人君燕食所加庶羞也。《周礼》天子羞用百有二十品,记者不能次录。
  ○芝音之。栭音而,本又作檽。菱音陵。椇音矩。榛,侧巾反。柿音俟。柤,侧加反。芰,其寄反。枳,居氏反。
  [疏]“饭黍”至“姜桂”。正义曰:此一节总论饭、饮、膳、羞调和之宜,又明四时膳食所用,并明善恶治择之等,又显贵贱所食之别。各依文解之。
  ○“饭黍”至“稰穛”;此饭之所载,凡有六种,下云白黍,则上黍是黄黍也。下言黄粱,则上粱是白粱也。按《玉藻》诸侯朔食四簋:黍、稷、稻、粱。此则据诸侯,其天子则加以麦,蓏为六,但记文不载耳。
  ○注“孰穫”至“曰穛”。
  ○正义曰:穛是敛缩之名,明以生获,故其物缩敛也。稰既对穛,故为孰穫。
  ○“膳膷”至“鹑迟”,此一节论豆上所盛美膳,谓羹与胾醢之属也。
  ○注“此上”至“鴽也”。
  ○正义曰:知“上大夫之礼,庶羞二十豆”者,按《公食大夫礼》文云:二十豆者,膷一,谓牛臛也;臐二,谓羊臛也;膮三,谓豕臛也;牛炙四,炙牛肉也。此依《公食大夫礼》所陈设,此等四物共为一行,最在於北,从西为始。醢五谓肉酱也,牛胾六谓切牛肉,醢七,牛脍八,此等四物,又为第二行,陈之从东为始。羊炙九,羊胾十,醢十一,豕炙十二,此等四物为第三行,陈之从西为始。醢十三,豕胾十四,芥酱十五,鱼脍十六,此等四物为第四行,陈之从东为始。以上十六豆,是下大夫之礼也。雉十七,兔十八,鹑十九,迟二十,此等四物为第五行,陈之从西为始,此是上大夫所加二十豆。按《公食大夫礼》,“膮”之下,“牛炙”为上无“醢”字,故云以《公食大夫礼》馔校之,则“膮”、“牛炙”间不得有“醢”,“醢”,衍字也。又《公食大夫礼》以“迟”为“鴽”。按《释鸟》云:“鴽,鴾母。”某氏云:“谓鹌。”李巡云:“鴽鹌,一云鴾母。”郭景纯云:“鹌,青州呼为鴾母。”皇氏用贺氏之说“鴽,蝙蝠”,其义未闻。熊氏云:“此经‘醢’文豕、牛、羊之下,则是牛肉羊肉之醢,以其庶羞,故得用三牲为醢。若其正羞,则不得用三牲,故《醢人职》无云牲之醢也。”
  ○“饮重”至“醷滥”,此一节明诸饮之物也。
  ○注“重陪”至“之也”。
  ○正义曰:此稻、黍、粱三醴各有清、糟,以清、糟相配重设,故云“重醴”。凡致饮之时有清者,有糟者,按《周礼 浆人》“共王之六饮”,有水、浆、醴、凉、医、酏,不云糟也。“共夫人致饮于宾客之礼,清醴,医、酏糟”,注云:“三物有清有糟,夫人不体王,得备之。若后之致饮於宾客,有糟无清。”故《酒正》“共后之致饮于宾客之礼,医、酏糟”,注云:“后致饮无醴,医、酏不清者,与王同体,屈也。”
  ○注“以诸”至“为滥”。
  ○正义曰:按《浆人》六饮有“凉”,注云:“凉,今寒粥,若糗饭杂水也。”康成以凉与滥是一物矣,则此以诸和水,谓以诸杂糗饭之属和水也。诸者,众杂之辞。按《浆人》六饮,一曰水,则此经“水”一也;二曰浆,则此经“浆”一也;三曰醴,则此经“重醴”一也,但用清耳;四曰凉,则此经“滥”一也;五曰医,则此经“或以酏为醴”一也。六曰酏,则此经“黍酏”一也。除六饮之外,此经别有“醷”也。若郑司农之意,醷与医为一物,即以酏为醴者,非康成义也。郑必知醷为梅浆者,见下文云“调之以醯醢”,及“若醯醷”,则醷是醯之类也。又云“兽用梅”,故知梅浆也。按《酒正》云:“一曰清”,则此“醴”也;“二曰医”,则此“以酏为醴”也;“三曰浆”,则此“浆”也。“四曰酏”,则此“黍酏”也。但无水、凉二物。郑云无厚薄之齐,故《酒正》不辨矣。
  ○“酒:清、白”,此一节论酒之所用。清谓清酒,白谓事酒、昔酒,以二酒俱白,故以一“白”标之,配清酒则三酒,故郑云:“白,事酒、昔酒也。”此无“五齐”者,五齐是祭祀献神所饮,非人常用故也。
  ○“羞:糗饵、粉酏”,按《周礼》:“羞笾之实,糗饵、粉餈。”郑注云:“合蒸曰饵,饼之曰餈,此二物皆粉稻米黍米为之。糗者,捣粉熬大豆,为饵餈之黏著,故以粉糗捣之。”据《周礼》“粉”下有“餈”,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