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鲜,鱼;羽,雁。膏膻谓羊膏也。羊属南方火,冬水王,水剋火,水盛则火休废,故用羊膏也。《周礼 庖人》文与此同。郑彼注云:羔、豚物生而肥,犊与麋物成而充,腒、鱐热而乾,鱼、雁水涸而性定,此八物者,得四时之气尢盛,为人食之弗胜,是以用休废之脂膏煎和膳之。义与此同。
  ○注“牛膏”至“雁也”。
  ○正义曰:按《洪范五行传》云:“思之不睿,则有牛祸,牛属土也。言之不从,则有犬祸,犬属金也。貌之不恭,则有鸡祸,鸡属木也。视之不明,则有羊祸,羊属火也。”今四时各有所剋脂膏而和膳食,故知牛膏芗,犬膏臊,鸡膏腥,羊膏膻也。云“腒,乾雉也”者,《士相见礼》云:“冬执雉,夏执腒。”故知腒为乾雉。云“鱐,乾鱼也”者,《周礼 笾人》云:“膴、鲍鱼、鱐。”“鱐”与“鲍”相对,鲍为湿鱼,故知鱐是乾鱼也。云“鲜,生鱼也”者,鱐既为乾鱼,故鲜为生鱼也。《月令》云“季冬献鱼”,又《王制》云“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是冬鱼成也。云“羽,雁也”者,羽族既多,而冬来可食者唯雁,故知“羽,雁也”。《庖人》云:“春行羔豚。”行谓行用,此云宜,谓气味相宜,其事同也。
  ○“牛脩”至“姜桂”。
  ○“麋、鹿、田豕、麕皆有轩”者,言此等非但为脯,又可腥食。腥食之时,皆以藿叶起之,而不细切,故云“皆有轩”。不云牛者,牛唯可细切为脍,不宜大切为轩,故不言之。
  ○“雉、兔皆有芼”者,为雉羹兔羹,皆有芼菜以和之。
  ○“芝栭”者,庾蔚云:“无华叶而生者曰芝栭。”卢氏云:“芝,木芝也。”王肃云:“无华而实者名栭,皆芝属也。”庾又云:“自‘牛脩’至‘姜桂’凡三十一物。”则芝栭应是一物也。今春夏生於木,可用为菹,其有白者不堪食也。贺氏云:“栭,软枣,亦云芝,木椹也。”以芝栭为二物。郑下注云“三十一物”,则数芝栭为一物也,贺氏说非也。
  ○注“菱芰”至“次录”。
  ○正义曰:“椇,犁之不臧者”,柤是犁属,其味不善,故云“不臧”也。
  ○云“自牛脩至此三十一物”者,牛脩一,鹿脯二,田豕脯三,麋脯四,麕脯五,麋轩六,鹿轩七,田豕轩八,麕轩九,雉芼十,兔芼十一,爵十二,迟十三,蜩十四,范十五,芝栭十六,菱十七,椇十八,枣十九,栗二十,榛二十一,柿二十二,瓜二十三,桃二十四,李二十五,梅二十六,杏二十七,柤二十八,梨二十九,姜三十,桂三十一。云“皆人君燕食所加庶羞也”者,以下文云“大夫燕食,有脍无脯”,故知此是人君燕食也。按《周礼 笾人》《醢人》正羞,惟有枣、栗、榛桃,无以外杂物,故知所加庶羞也。引“《周礼》天子惟用百有二十品”以下者,证天子庶羞既多,不惟三十一物而已。云“记者不能次录”者,谓作记之人,不能依次条录天子之事,但录诸侯燕食三十一物而已,亦不能依次也。
  大夫燕食,有脍无脯,有脯无脍。士不贰羹、胾。庶人耆老不徒食。尊卑差也。
  [疏]“大夫”至“徒食”。
  ○正义曰:此一经接上人君燕食,因明大夫、士、庶人燕食不同。
  ○“有脯无脍”者,言大夫燕食,若有脯则不得有脍。按《郑志》云:“脯非食殽。”此燕得食脯者,脯非食殽,谓食不专用脯以为食肴。若有馀馔兼之,则得有脯。
  ○“士不贰羹、胾”者,谓士燕食也。若朝夕常食,则下云“羹食,自诸侯以下至於庶人,无等”。


 
卷二十八 内则第十二

 卷二十八 内则第十二  
  脍,春用葱,秋用芥。豚,春用韭,秋用蓼。芥,芥酱也。脂用葱,膏用薤,脂肥凝者,释者曰膏。
  ○,户界反,俗本多作薤,非也。三牲用藙,藙,煎茱萸也。《汉律》:“会稽献焉。”《尔雅》谓之榝。
  ○藙,鱼气反。会,古外反。稽,古兮反。榝,色八反,似茱萸而实赤小。和用醯,畜与家物,自相和也。
  ○和,户卧反,注皆同,注又如字。醯,呼兮反,酢也。畜,许又反,又许六反。兽用梅。亦野物自相和。鹑羹、鸡羹、鴽、酿之蓼。酿谓切杂之也。鴽在羹下,烝之,不羹也。
  ○鹑、鸡羹,本又作鹑羹、鸡羹。鲂、鱮烝,雏烧,雉芗,无蓼。芗,苏荏之属也。烧烟於火中也。自脍用至此,言调和菜酿之所宜也。
  ○鲂鱮,上音房,下音叙。烝,皇绝句,之丞反。雏,字又作雏,仕俱反,又匠俱反,贺读“鲂鱮烝雏”为句。烧如字,一音焦,皇绝句。雉,皇此一句,一读“雉芗”为句。苏荏,而甚反。调,徒吊反。
  ○不食雏鳖。狼去肠,狗去肾,狸去正脊,兔去尻,狐去首,豚去脑,鱼去乙,鳖去丑。皆为不利人也。雏鳖,伏乳者。乙,鱼体中害人者名也,今东海容鱼有骨名乙在,目旁,状如篆乙,食之鲠人,不可出。丑,谓鳖窍也。
  ○去,起吕反,下并同。尻,苦刀反。脑,奴老反。为,于伪反,下“皆为”同。伏,扶又反。乳,而树反。鰫音容。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