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五哭三袒,郑约初来及明日又明日朝、夕之节而知也。
  適妇不为舅后者,则姑为之小功。谓夫有废疾他故,若死而无子,不受重者。小功,庶妇之服也。凡父母於子,舅姑於妇,将不传重於適。及将所传重者非適,服之皆如庶子、庶妇也。
  [疏]“適妇”至“小功”。正义曰:適子之妇,不为舅后者,则姑为之服,庶妇小功而巳。
  ○注“谓夫”至“妇也”。
  ○正义曰:“夫有废疾他故,若死而无子,不受重者”,郑知此者,以其经称“適妇”,明是適子之妇,今云不为舅后,明知是夫有废疾及他故死而无子者也。云“小功,庶妇之服也”者,以父母於子適者正服期,则適妇宜大功,庶妇故小功也。云“将不传重於適”者,如上所云“废疾他故死而无子”之属是也。云“及将所传重非適”者,为无適子,以庶子传重,及养他子为后者也。


 
卷三十四 大传第十六

 卷三十四 大传第十六  
  陆曰:“郑云:‘以其记祖宗人亲之大义,故以《大传》为篇。’”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大传》者,以其记祖宗人亲之大义。此於《别录》属《通录》。”
  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凡大祭曰禘。自,由也。大祭其先祖所由生,谓郊祀天也。王者之先祖,皆感大微五帝之精以生,苍则灵威仰,赤则赤熛怒,黄则含枢纽,白则白招拒,黑则汁光纪,皆用正岁之正月郊祭之,盖特尊焉。《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配灵威仰也;“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泛配五帝也。
  ○不王,如字,又于况反,下同。禘,徒细反,下同。大微,音泰,下文注“大祖”、“大王”皆同。熛,必遥反。枢,昌朱反。纽,女九反。拒,俱甫反。叶,本又作汁,户牒反。汜配,芳剑反。诸侯及其大祖。大祖,受封君也。大夫、士有大事,省於其君,干,祫及其高祖。大事,寇戎之事也。省,善也,善於其君,谓免於大难也。干,犹空也。空祫,谓无庙祫,祭之於坛墠。
  ○省,旧仙善反。案《尔雅》云“省”即训“善”,息靖反,无烦改字。祫,徐音洽。难,乃旦反。坛,大丹反。墠音善。
  [疏]“礼不”至“高祖”。
  ○正义曰:此一节论王及诸侯、大夫、士祭先祖之义,各随文解之。
  ○此“禘”谓郊祭天也,然郊天之祭,唯王者得行,故云“不王不禘”也。“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者,此文具於《小记》,於彼已释之。
  ○注“礼大”至“帝也”。
  ○正义曰:案《尔雅 释天》云:“禘,大祭也。”此“禘”谓祭天。云“王者之先祖,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者,案师说引《河图》云:“庆都感赤龙而生尧。”又云:“尧赤精,舜黄,禹白,汤黑,文王苍。”又《元命包》云:“夏,白帝之子。殷,黑帝之子。周,苍帝之子。”是其王者,皆感大微五帝之精而生。云“苍则灵威仰”至“汁光纪”者,《春秋纬 文耀钩》文。云“皆用正岁之正月郊祭之”者,案《易纬 乾凿度》云:“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云“盖特尊焉”者,就五帝之中,特祭所感生之帝,是特尊焉。注引《孝经》云“郊祀后稷以配天”者,证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又引“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者,证文王不特配感生之帝,而泛配五帝矣。
  ○“诸侯及其大祖”,大祖,始封君也。诸侯非王,不得郊天配祖於庙,及祭大祖耳。
  ○“大夫、士有大事,省於其君,干祫及其高祖”。
  ○省,善也。干,空也。空祫,谓无庙也。大夫、士知识劣於诸侯,故无始封之祖。若此大夫、士有勋劳大事,为君所善者,则此是识深,故君许其祫祭至於高祖,但无始祖庙,虽得行祫,唯至於高祖,并在於坛,空而祫之,故云“空祫及其高祖”也。《祭法》云:“大夫二庙二坛,显考无庙。”虽是无庙,而有坛,为祈祷而祭之。今唯云“及高祖”,是祫不及始祖,以卑故也。然此对诸侯为言,言支庶为大夫、士者耳,若適为大夫,亦有大祖,故《王制》云“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大祖之庙而三”是也。师说云:“大夫有始祖者,鬼其百世,若有善於君得祫,则亦祫於大祖庙中,遍祫大祖以下也。”
  ○注“祭之於坛墠”。
  ○正义曰:案《祭法》:“大夫二坛。”则大夫无墠,而此言墠者,通言耳。或通云“上士二庙一坛,下士一庙无坛”。若有功,当为墠而祫祭之也。
  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於上帝,祈於社,设奠於牧室。柴、祈,奠告天地及先祖也。牧室,牧野之室也。古者郊关皆有馆焉。先祖者,行主也。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逡奔走。逡,疾也。疾奔走,言劝事也。《周颂》曰:“逡奔走在庙。”
  ○逡,息俊反,注同。追王大王亶父、王季历、文王昌,不以卑临尊也。不用诸侯之号临天子也。文王称王早矣,於殷犹为诸侯,於是著焉。
  ○追王,于况反。亶,丁但反。父音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