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知虑反。
  [疏]“牧之”至“尊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武王伐纣,率领诸侯以祭祖庙,追王大王、王季,上尊祖祢之事,与前相接也。
  ○“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者,言牧野之战,是武王之事大者也。
  ○“既事而退”者,既战罢而退也。
  ○“柴於上帝”者,谓燔柴以告天。“祈於社”者,陈祭以告社也。
  ○“设奠於牧室”者,设此奠祭於牧野之馆室,以告行主也。
  ○“遂率天下诸侯”者,上言告祭既讫,遂率领天下诸侯执豆笾疾奔走而往在庙祭先祖。於此之时,乃追王大王,大王名亶父者,又追王王季历及文王昌等为王,所以然者,不以诸侯之卑号临天子之尊也。
  ○注“古者”至“主也”。
  ○正义曰:知“郊关有馆”者,《遗人》云:“凡国野十里庐,三十里有宿,五十里有巿。”道路尚然,明郊关亦有馆舍。郑言此者,证牧野有室。云“先祖者,行主也”者,案《曾子问篇》云:“古者师行,必以迁庙主行。”故《甘誓》云:“用命赏于祖。”此武王所载行主者也。案《周本记》云载文王木主,以其成文王之业,故不载迁庙主。其社则在野外祭之,故不在牧室。此社是土地之神,故郑云“柴祈,告天地也”。
  ○注“《周颂》”至“在庙”。
  ○正义曰:《周颂》所云,谓周公摄政六年祭清庙,此经“逡奔走”,谓武王伐纣而还告庙,其事不同,引之者,证奔走不异,故引之。知执豆笾行还告庙者,以此经上云柴、祈、设奠,下云“遂率天下诸侯”,是柴、祈礼毕。故《武成》云:“丁未,祀于周庙,骏奔走,执豆笾。”而皇氏云:“为柴、祈奠於牧室之时,诸侯执豆笾。”非此经文之次,又与《武成》违,其义非也。
  ○注“不用”至“著焉”。
  ○正义曰:案此武王追王大王亶父、王季历、文王昌,案合符。后云“文王立后稷配天,追王大王亶甫,王季历”,与此不同者,文王暂追王耳,号谥未定,至武王时乃定之矣。《中庸》云“周公追王大王、王季”者,谓以王礼改葬耳。不改葬文王者,先以王礼葬故也。此大王、王季追王者,王迹所由兴,故追王也。所以追王者,以子为天子,而不以卑临尊。若非王迹所由,不必追王也。故《小记》云“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是也。《周语》云:“先王不窋。”《武成》云:“先王建邦启土。”谓后稷皆称先王者,以王者之先祖,故通称先王也。契称玄王,与此同矣。“文王称王早矣”者,土无二王,殷纣尚存,即为早。所以早称王者,案《中候我应》云:“我称非早,一民固下。”注云:“一民心,固臣下,虽於时为早,於年为晚矣。”故《周本记》云:文王受命六年,立灵台,布王号。於时称王,九十六也。故《文王世子》云“君王其终抚诸”是也。文王既称王,文王生虽称王,号称犹未定,故武王追王,乃定之耳。
  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缪,别之以礼义,人道竭矣。治,犹正也。缪读为穆,声之误也。竭,尽也。
  ○祢,本或作祢,年礼反。缪音木。别,彼列反,下至“其庶姓别”文注并同。缪,读莫侯反,又音谬。
  [疏]“上治”至“竭矣”。
  ○正义曰:此一节论武王伐纣之后,因治亲属合族之礼,叙昭穆之事。
  ○“上治祖祢,尊尊也”者,治,犹正也。上正治祖礻尔,是尊其尊也。
  ○“下治子孙,亲亲也”者,下正於子孙,是亲其亲也。上主尊敬,故云“尊尊”,下主恩爱,故云“亲亲”。
  ○“旁治昆弟”者,谓旁正昆弟,逾远疏也。
  ○“合族以食”者,言旁治昆弟之时,合会族人以食之礼,又次序族人以昭穆之事,所谓“旁治昆弟”也。
  ○“别之以礼义,人道竭矣”者,总结“上治祖祢,下治子孙,旁治昆弟”,言此三事皆分别之以礼义,使人义之道理竭尽於此矣。
  圣人南面而听天下,所且先者五,民不与焉。且先,言未遑馀事。
  ○听,体宁反。与音预。一曰治亲,二曰报功,三曰举贤,四曰使能,五曰存爱。功,功臣也。存,察也,察有仁爱也。五者一得於天下,民无不足,无不赡者。五者一物纰缪,民莫得其死。物,犹事也。纰缪,犹错也。五事得,则民足,一事失,则民不得其死,明政之难。
  ○赡,本又作瞻,食艳反。纰,匹弥反,徐孚夷反,又方齐反。缪音谬,本或作谬。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人道谓此五事。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权,秤也。度,丈尺也。量,斗斛也。文章,礼法也。服色,车马也。徽号,旌旗之名也。器械,礼乐之器及兵甲也。衣服,吉凶之制也。徽或作袆。
  ○量音亮,注同。正音征。徽,讳韦反。械,户戒反。别,彼列反。称,尺证反。袆,许韦反。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