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之有节,使人爱乐,不至流逸放荡也。
  ○“使其文足论而不息”者,文,谓乐之篇章。足可谈论义理而不息止也。
  ○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矣”者,曲,谓声音回曲。直,谓声音放直。繁,谓繁多。瘠,谓省约。廉,谓廉棱。肉,谓肥满。节奏,谓或作或止,作则奏之,止则节之。言声音之内,或曲或直,或繁或瘠,或廉或肉,或节或奏,随分而作,以会其宜。但使会其宜,足以感动人之善心,如此而已。
  ○“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者,放心,谓放恣之心。邪气,谓淫邪之气。既节之以《雅》、《颂》,又调之以律吕,貌得其敬,心得其和,故放心邪气,不得接於情性矣。
  ○“是先王立乐之方也”者,方,犹道也。言此上来之事,是先王立乐之道也。
  ○注“流犹”至“道也”。
  ○正义曰:“流,犹淫放也”者,谓乐声流动,淫邪放逸。声既如此感动人心,人若听之,心亦流移淫放也。云“息,犹销也”,言乐德深远,论量义理而不可销尽,故云论而不息。云“曲直,歌之曲折也”,言为歌之体,其声须有曲时,有折时,故云“歌之曲折”也。云“繁瘠、廉肉,声之鸿杀也”者,鸿,谓粗大。杀,谓细小。言乐声须弘大而多,则肉与繁声是也。杀,谓声音细小,则瘠与廉声是也。言声音之宜,或须繁多肉满者,或须瘠少廉瘦者。凡乐器大而弦粗者,其声鸿,器小而弦细者,其声杀矣。云“节奏,阕作进止所应也”,阕,谓乐息。作,谓乐动。进则作也,止则阕也,故云“进止所应也”。
  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审一,审其人声也。比物,谓杂金、革、土、匏之属也。以成文,五声八音,克谐相应和。
  ○长,丁丈反。闺音圭。比,毗惑反,注同,杂也。饰音式,又音敕。
  [疏]“是故”至“方也”。
  ○正义曰:此一经覆说圣王立乐之事,使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者。以君臣主敬,故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也。乡里主顺,故云“莫不和顺”。父子主亲,故云“莫不和亲”也。
  ○“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一,谓人声,言作乐者详审人声,以定调和之音。但人声虽一,其感有殊,或有哀乐之感,或有喜怒之感,当须详审其声,以定调和之曲矣。
  ○“比物以饰节”者,物谓金、石、匏、土之属。言须比八音之物,以饰音曲之节也。
  ○“节奏合以成文”者,谓奏作其乐,或节止其乐,使音声和合,成其五声之文也。所以合和父子君臣者,则上文“君臣同听,莫不和敬;父子同听,莫不和亲”是也。
  ○“附亲万民也”者,则上文“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莫不和顺”之属。言亲以及疏,言近以至远,是“亲附万民”也。
  故听其《雅》、《颂》之声,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诎伸,容貌得庄焉;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故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之所不能免也。缀,表也,所以表行列也。《诗》云:“荷戈与缀。”兆,域也。舞者进退所至也。要,犹会也。命,教也。纪,总要之名也。
  ○诎,丘勿反。要,一遥反,注“要,犹会”同。行,户刚反,注同。荷,本又作何,胡可反。一音河。缀,《诗》作祋,同,都外反。
  [疏]“故听”至“免也”。
  ○正义曰:此一经论先王制乐得天地之和,则感动人心,使之和善。
  ○“故听其《雅》、《颂》之声,志意得广焉”者,《雅》以施正道,《颂》以赞成功,若听其声,则淫邪不入,故志意得广焉。
  ○“执其干戚,习其俯仰诎伸,容貌得庄焉”者,干戚是威仪之容,俯仰诎伸,以礼进退,动止必以礼,故容貌得庄敬焉。
  ○“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者,缀,表也。兆,域也。言舞者缀表兆域,方正得其所矣。节,谓曲节。奏,谓动作。言作乐或节或奏,是依其缀兆,故行列得正,由随其节奏,故进退得齐焉。
  ○“故乐者,天地之命”者,命,教也。言乐者感天地之气,是天地之教命也。
  ○“中和之纪”,者,纪谓纲纪总要之所言。乐和律吕之声,是中和纪纲,总要之所言也。
  ○“人情之所不能免也”者,人感天地而生,又感阴阳之气。乐既合天地之命,协中和之纪,感动於人,是人情不能自免退。言人感乐声,自然敬畏也。
  ○注“缀表”至“名也”。
  ○正义曰:引“《诗》云:荷戈与缀”者,证缀为表也,今按《诗》“荷戈与祋”,不同者,盖郑所见齐、鲁、韩《诗》本不同也。云“纪,总要之名也”者,纪是纲纪众物之名,与众物为总要,言乐者与中和之声为总要也。
  夫乐者,先王之所以饰喜也。军、旅、鈇、钺者,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