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说:‘有辐曰轮,无辐曰輲。’”郑又注《周礼 遂师》云:“四轮迫地而行,有似於蜃,因取名焉。”此是蜃之制也,上下通用在路载柩也。輲车之制,亦与蜃车同,但不用辐为轮。天子诸侯殡皆用之,故《檀弓》云:天子菆涂龙輴,谓画辕为龙。诸侯殡亦用輴车,不画辕为龙,故《丧大记》云:“君殡用輴。”注云:“君,诸侯也,輴不画龙。”大夫殡不用輴,故郑注《丧大记》:“大夫之殡废輴。”是大夫不用輴。土掘肂见衽,是亦废輴也。其朝庙,大夫以上皆用輴,士朝庙用輁轴,故《既夕礼》云:“迁於祖用轴。”郑注云“大夫诸侯以上有四周谓之輴,天子画之以龙”是也。輴与輁轴所以异者,輴有四周,輁轴则无,故郑注《既夕礼》云“轴状如转辚,刻两头为轵,轵状如长床穿桯,前后著金而关轴焉”是也。
  士輤,苇席以为屋,蒲席以为裳帷。言以苇席为屋,则无素锦为帐。
  ○苇,于鬼反。
  [疏]正义曰:此一经明士輤也。
  ○“苇席以为屋”者,谓用苇席屈之,以为輤棺之屋也。
  ○“蒲席以为裳帷”者,又以蒲席以为裳帷,围绕於屋旁也。
  ○注“言以”至“为帐”。
  ○正义曰:言以士云,苇席以为屋,屋当帷帐之处,故云“无素锦为帐”矣。然大夫无以他物为屋之文,则是用素锦为帐矣,与诸侯同。按诸侯与大夫上有輤,旁有裳帷,内有素锦屋。今士唯云“苇席以为屋,蒲席以为裳帷”,不云屋上所有之物。据文言之,苇席为屋,则当覆上輤处,将蒲席为裳帷,接屋之四边以鄣棺。或可大夫既有素锦为帐,帐外上有布,輤旁有布裳帷,则士之苇席屋之外,旁有蒲席裳帷,则屋上当以蒲席为輤覆於上,但文不备也。未知孰是,故两存焉。
  凡讣於其君,曰:“君之臣某死。”讣,或皆作赴。赴,至也。臣死,其子使人至君所告之。
  ○讣音赴,注及下同。父、母、妻、长子,曰:“君之臣某之某死。”此臣於其家丧所主者。
  ○长,丁丈反,后“长子”皆同。君讣於他国之君,曰:“寡君不禄,敢告於执事。”夫人曰:“寡小君不禄。”大子之丧,曰:“寡君之適子某死。”君夫人不称薨,告他国君,谦也。
  ○大音泰,后“大子”同。適,丁历反,下文注“適子”、“其適”、“宗適”、“適妻”并同。
  [疏]“凡讣”至“某死”。
  ○正义曰:此一节总明遭丧讣告於君及敌者,并讣於邻国称谓之差,各随文解之。
  ○“父、母、妻、长子,曰:君之臣某之某死”者,上“某”是生者臣名,下“某”是臣之亲属死者。云君之臣姓某甲之父死也。
  ○“曰:寡君”至“执事”者,以谦,故称“寡君”,若云寡德之君。虽复寿考,仍以短折言之,故云“不禄”。不敢指斥邻国君身,故云“敢告於执事”也。
  ○“夫人”至“某死”者,皆当云“告於执事”,不言者,略之故也。
  ○注“君夫”至“谦也”。
  ○正义曰:按下《曲礼》云:“诸侯曰薨。”夫人尊,与咀墁也。今夫人与咀墁不称薨者,以告他国之君,及夫人自谦退,是不敢从君及夫人之礼也。按下《曲礼》篇云:“士曰不禄。”今虽谦退而同士称者,按《异义》:“今《春秋公羊》说诸侯曰薨,讣於邻国亦当称薨。经书诸侯言卒者,《春秋》之文王鲁,故称卒以下鲁。古《春秋左氏》说,诸侯薨,赴於邻国称名,则书名称卒。卒者,终也。取其终身,又以尊不出其国。许君谨按:《士虞礼》云:‘尸服,卒者之上服。’不分别尊卑,皆同年‘卒’者,卒,终也。是终没之辞也。”郑駮之云:“按《杂记》上云:‘君薨,讣於他国之君,曰:寡君不禄。’《曲礼》下曰:‘寿考曰卒,短折曰不禄。’今君薨而云‘不禄’者,言臣子於君父,虽有考终眉寿,犹若其短折然。若君薨而讣者曰‘卒’,卒是寿终矣,斯无哀惜之心,非臣子之辞。邻国来赴,书以‘卒’者,言无所老幼,皆终成人之志,所以相尊敬。”如《异义》所论,是君称“不禄”之意,若杜元凯注《左氏传》,则与此异。按隐三年声子卒,传云:“不赴,故不曰薨。”杜云:“邻国之赴,鲁史书卒者,臣子恶其薨名,改赴书也。”如郑此云,不禄谓赴者口辞矣。《春秋》所云“薨”,谓赴书之策,所以不同者,言寿考曰“卒”,短折曰“不禄”。杜以为《礼记》后人所作,不正与《春秋》同,杜所不用也。
  大夫讣於同国適者,曰:“某不禄。”讣於士,亦曰:“某不禄。”讣於他国之君,曰:“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讣於適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某实。”讣於士,亦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某实。”適,读为匹敌之敌,谓爵同者也。实当为至,此读,周秦之人声之误也。
  ○適,依注音敌,大历反,下“適者”同。实,依注音至,下同。
  [疏]正义曰:此一经明大夫之卒,相讣告之礼也。
  ○“適者,曰:某不禄”者,谓同国大夫位相敌者,曰“某不禄”。
  ○“讣於”至“不禄”者,大夫既尊於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