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于堂下,西面北上”者,见舅姑之时,则夫之兄弟、姑、姊妹皆立于舅姑之堂下,东边西乡,以北为上,近堂为尊也。
  ○“是见已”者,舅姑在堂上,妇自南门而入,入则从於夫之兄弟、姑、姊妹前度,以因是即为相见,不复更别诣其室见之,故云“是见已”,谓是已见也。
  ○“见诸父,各就其寝”者,诸父,谓夫之伯叔也。既是旁尊,则妇於明日乃各往其寝而见之,不与舅姑同日也。
  ○“女虽未许嫁,年二十而笄,礼之”者,女子十五许嫁而笄,若未许嫁,至二十而笄,以成人礼言之。
  ○“妇人执其礼”者,贺玚云:“十五许嫁而笄者,则主妇及女宾为笄礼。主妇为之著笄,女宾以醴礼之。未许嫁而笄者,则妇人礼之,无主妇、女宾,不备仪也。”
  ○“燕则鬈首”者,谓既笄之后,寻常在家燕居,则去其笄而鬈首,谓分发为鬌紒也。此既未许嫁,虽已笄,犹为少者处之
  韠长三尺,下广二尺,上广一尺,会去上五寸。纰以爵韦六寸,不至下五寸。纯以素,紃以五采。会,谓领上缝也,领之所用盖与纰同。在旁曰纰,在下曰纯。素,主帛也。纯六寸者,中执之,表里各三寸也。纯、纰所不至者五寸,与会去上同。紃,施诸缝中,若今时条也。
  ○“韠音必。长,直谅反。广,古旷反,下同。会,古外反,注同。纰,婢支反,又方移反,注同。纯,之闰反,又支允反,注同;徐方移反。紃音巡,徐辞均反。缝,扶用反,下同。绦,本又作条,同吐刀反。
  [疏]“韠长”至“五采”。
  ○正义曰:韠,韨也,长三尺,与绅齐也。下广上狭,象天地数也。
  ○“会去上五寸”者,会,谓韠之领缝也。此缝去韠上畔广五寸,谓会上下广五寸。
  ○“纰以爵韦六寸”者,谓会缝之下,韠之两边,纰以爵韦阔六寸倒摄之,两厢各三寸也。
  ○“不至下五寸”者,谓纰、韠之两边,不至韠之下畔阔五寸。
  ○“纯以素”者,素谓生帛,谓纰所不至之处,横纯之以生帛,此帛上下各阔五寸也。
  ○“紃以五采”者,紃,绦也,谓五采之绦置於诸缝之中。
  ○注“会谓”至“上同”。
  ○正义曰:韠旁缘谓之纰,上缘谓之会。以其在下总会之处,故谓之为会。此上缘缘韠之上畔,其缝广狭去上畔五寸也。云“领之所用盖与纰同”者,纰既用爵韦,会之所用无文,会、纰同类,故知会之所用与纰同也。云“纯纰所不至者五寸”者,纯,缘也。缘之所施,是两旁之纰不至下五寸之处,以素缘之。云“与会去上同”者,纯之上畔去韠下畔五寸,会之下畔去韠之上畔五寸,以其俱五寸,故云与会去上同。如诸儒所说,云会者是韠之上畔,残缘而已。去上五寸,谓与两旁之纰,去韠上畔会缝之下有五寸。若如此说,何得郑注“与会去上同”?明知会之阔狭五寸也。


 
卷四十四 丧大记第二十二

 卷四十四 丧大记第二十二  
  陆曰:“郑云‘以其记人君以下始死、小敛、大敛、殡葬之大事’,故以《大记》为名。”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丧大记》者,以其记人君以下始死、小敛、大敛、殡葬之事,此於《别录》属《丧服》。”《丧大记》者,刘元云“记谓之大者,言其委曲、详备、繁多,故云大”。
  疾病,外内皆埽。为宾客将来问病也。疾困曰病。
  ○埽,悉报反。为,于伪反。下“为其”、“为宾”、“为主人”皆同。
  [疏]“外内皆埽”者,为宾客来问病者,以寻常每日皆埽,案《内则》云“鸡初鸣,咸盥漱,酒埽室堂”者,此是平生无事时,每日恒埽。今既疾病,不应更有华饰,故知埽者,为宾客来也。
  ○注“疾病曰困”。
  ○正义曰:按《既夕礼》云有疾病者齐。乃云疾病内外皆埽,是疾困曰病。此对文耳,散则通也。《檀弓》云“孔子寝疾,七日而没”是也。
  君、大夫彻县,士去琴瑟。声音动人,病者欲静也。凡乐器,天子宫县,诸侯轩县,大夫判县,士特县。去琴瑟者,不命之士。
  ○县音玄,注同。去,起吕反,注及下注同。寝东首於北牖下,谓君来视之时也,病者恒居墉北下,或为北墉下。
  ○首,手又反,下注“南首”同。牖音酉,旧音容。下注“牖下”放此。墉音容。废床,彻亵衣,加新衣,体一人。废,去也,人始生在地,去床庶其生气反。彻亵衣,则所加者新朝服矣,互言之也。加朝服者,明其终於正也。体,手足也,四人持之,为其不能自屈伸也。
  ○床,仕良反,本或作床字。亵,息列反。新朝,直遥反,后“朝服”皆同。男女改服。为宾客来问病,亦朝服也,庶人深衣。属纩以俟绝气。纩,今之新绵,易动摇,置口鼻之上以为候。
  ○属音蜀。纩音旷,一音古旷反。易,以豉反。男子不死於妇人之手,妇人不死於男子之手。君子重终,为其相亵。
  [疏]“君大”至“之手”。
  ○正义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