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絜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属,犹合也。《春秋》多记诸侯朝聘、会同,有相接之辞。罪辩之事。
  ○易良,以豉反,下“易良”同。属音烛,注及下同。比,毗志反,下同。朝聘,直遥反,篇内同。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失,谓不能节其教者也。《诗》敦厚,近愚。《书》知远,近诬。《易》精微,爱恶相攻,远近相取,则不能容人,近於伤害。《春秋》习战争之事,近乱。
  ○近愚,附近之近,下除“远近”一字并同。恶,乌路反。争,争斗之争,下文同。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於《诗》者也。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於《书》者也。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於《乐》者也。絜静精微而不贼,则深於《易》者也。恭俭庄敬而不烦,则深於《礼》者也。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於《春秋》者也。”言深者,既能以教,又防其失。
  [疏]“孔子”至“者也”。
  ○正义曰:《经解》一篇总是孔子之言,记者录之以为《经解》者,皇氏云:“解者分析之名,此篇分析六经体教不同,故名曰《经解》也。六经其教虽异,总以礼为本,故记者录入於礼。”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者,言人君以六经之道,各随其民教之,民从上教,各从六经之性观民风俗,则知其教,故云“其教可知也”。
  ○“温柔敦厚,《诗》教也”者,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情性和柔。《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
  ○“疏通知远,《书》教也”者,书录帝王言诰,举其大纲,事非繁密,是疏通上知帝皇之世,是知远也。
  ○“广博易良,《乐》教也”者,《乐》以和通为体,无所不用,是广博简易良善,使人从化,是易良。
  ○“絜静精微,《易》教也”者,《易》之於人,正则获吉,邪则获凶,不为淫滥,是絜静。穷理尽性,言入秋毫,是精微。
  ○“恭俭庄敬,《礼》教也”者,《礼》以恭逊、节俭、齐庄敬慎为本,若人能恭敬节俭,是《礼》之教也。
  ○“属辞比事,《春秋》教也”者,属,合也;比,近也。《春秋》聚合、会同之辞,是属辞,比次褒贬之事,是比事也。凡人君行此等六经之教,以化於下。在下染习其教,还有六经之性,故云《诗》教《书》教之等。
  ○“故《诗》之失愚”者,《诗》主敦厚,若不节之,则失在於愚。
  ○“《书》之失诬”者,《书》广知久远,若不节制,则失在於诬。
  ○“《乐》之失奢”者,《乐》主广博和易,若不节制,则失在於奢。
  ○“《易》之失贼”者,《易》主絜静严正,远近相取,爱恶相攻,若不节制,则失在於贼害。
  ○“《礼》之失烦”者,《礼》主文物,恭俭庄敬,若不能节制,则失在於烦苛。
  ○“《春秋》之失乱”者,《春秋》习战争之事,若不能节制,失在於乱。此皆谓人君用之教下,不能可否相济、节制合宜,所以致失也。
  ○“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於《诗》者也”,此一经以《诗》化民,虽用敦厚,能以义节之。欲使民虽敦厚,不至于愚,则是在上深达於《诗》之义理,能以《诗》教民也。故云“深於《诗》者”也。以下诸经,义皆放此。
  ○注云“易精”至“之事”。
  ○正义曰:“《易》精微”者,《易》理微密,相责褊切,不能含容。云“爱恶相攻”者,谓《易》卦六爻,或阴爻乘阳,或阳爻据阴,近而不得,是爱恶相攻也。云“远近相取”者,谓彼此有应,是远近相取也。或远而无应,近而不相得,是远近不相取也。云“则不能容人,近於伤害”者,若意合则虽远必相爱,若意离虽近必相恶,是不能容人不与己同,浪被伤害,是失於贼害也。云“《春秋》习战争之事”者,以《春秋》记诸侯相侵伐,又有斗争之辞。若僖二十八年,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昭十三年平丘之会,子产争丞之类是也。故前注云《春秋》记罪辩之事也。然《诗》为《乐》章,《诗》、《乐》是一,而教别者,若以声音、干戚以教人,是《乐》教也;若以《诗》辞美刺、讽喻以教人,是《诗》教也。此为政以教民,故有六经。若教国子弟於庠序之内,则唯用四术。故《王制》云“《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是也。此六经者,惟论人君施化,能以此教民,民得从之,未能行之至极也。若盛明之君,为民之父母者,则能恩惠下极於民,则《诗》有好恶之情,礼有政治之体,乐有谐和性情,皆能与民至极,民同上情,故《孔子间居》云“志之所至,《诗》亦至焉。《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之所至,乐亦至焉”是也。其《书》、《易》、《春秋》,非是恩情相感、与民至极者,故《孔子闲居》无《书》、《易》及《春秋》也。
  天子者,与天地参,故德配天地,兼利万物,与日月并明,明照四海而不遗微小。其在朝廷则道仁圣礼义之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