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国都,所以不举小地而举陈者,正以楚人暴灭,《春秋》欲闵陈而存之,故还举其大号而言也。其存陈者,即下经“夏,四月,陈火”是也。

  许迁于夷。
  夏,四月,陈火。陈已灭矣,其言陈火何?据灾异为有国者戒。
  ○陈火,《左氏》作“灾”。
  [疏]“陈火”。
  ○解云:《左氏》作“灾”字,《穀梁》与此同。
  ○“陈已”至“火何”。
  ○解云:所以不言外灾不书,此何以书之义者,正以解言存陈,故书其火,则外灾得书之义亦见矣。

  存陈也。陈已灭,复火者,死灰复燃之象也。此天意欲存之,故从有国记灾。
  [疏]注“陈已”至“记灾”。解云:即《考异邮》不“陈火之类,未当诛绝,天晓其君,死灰更燃之意”是也。

  曰存陈,悕矣。书火存陈者,若曰陈为天所存,悲之。
  ○悕,音希,悲也。
  [疏]“曰存陈,悕矣”。
  ○解云:悕,谓悲也。公羊子曰陈为天所存者,天悲痛之故也。

  曷为存陈?据灾非一,天意曷为悲陈而存之?
  [疏]注“据灾”至“存之”。
  ○解云:弟子之意,以为《春秋》之内,书灾者非止一处而已矣,意曷为正於此灾之上,悲陈而存之乎?

  灭人之国,执人之罪人,罪人,招也。杀人之贼,孔瑗,弑君贼也。葬人之君,若是则陈存悕矣。楚为无道,托讨贼行义,陈臣子辟门虚心待之,而灭其国。若是,则天存之者,悲之也。不书孔瑗弑君者,本为招弑,当举招为重,方不与楚讨贼,於没招正贼文,以将与上贬起之。月者,闵之。
  ○辟,婢亦反,开也。本为,于伪反。
  [疏]注“不书”至“闵之”。
  ○解云:案如上文,则孔瑗与招本谋弑君,而责是弑文者,正以君亲无将,将而必诛,故言当举招为重。言故没招正贼文者,谓不於讨处贬招,见其有弑君之罪矣。言以将与上贬起之者,上贬,谓元年称公子,传云“此陈侯之弟招,何以不称弟?贬”是也。云月者,闵之者,正以外灾例时,即襄九年“春,宋火”之属是,今而书月,故言闵之。

  秋,仲孙玃如齐。
  ○玃,具缚反,又居碧反。
  冬筑郎囿。
  ○囿,音又。
  十年,春,王正月。
  夏,晋栾施来奔。
  ○晋栾施,《左氏》作“齐栾施”。
  秋,七月,季孙隐如、叔弓、仲孙玃帅师伐莒。
  ○隐如,《左氏》作“意如”。
  戊子,晋侯彪卒。
  ○彪,彼虬反。
  九月,叔孙舍如晋。
  葬晋平公。
  十有二月,甲子,宋公戍卒。去冬者,盖昭公取吴孟子之年,故贬之。
  ○宋戌,读《左传》者音成,何云“向戌与君同名,则宜音恤”。去,起吕反。
  [疏]注“去冬”至“贬之”。
  ○解云:正以《礼记》、《论语》皆有“昭公取于吴,谓之吴孟子”之文,但不指其取之年岁。今无冬者,无佗罪可指,是以何氏以意当之,以无正文,故言盖也。取吴孟子所以不书者,讳取同姓故也。贾、服以为剌不登台视气,范氏以为不书冬,甯所未详。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叔弓如宋。
  葬宋平公。
  夏,四月,丁巳,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楚子虔何以名?据诱戎曼子不名。
  ○戎曼,音蛮。
  [疏]注“据诱”至“不名”。
  ○解云:即昭十六年春,“楚子诱戎曼子杀之”是也。

  绝也。曷为绝之?据俱诱之。为其诱封也。使不自知而死,故加诱。
  ○为,于伪反。
  [疏]注“使不”至“加诱”。
  ○解云:即《左氏传》云“醉而杀之”是也。

  此讨贼也。蔡侯般弑父而立
  [疏]注“蔡侯”至“而立”。
  ○解云:即襄三十年“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是也。

  虽诱之,则曷为绝之?据与庄王外讨,晋文谲尊。
  ○谲,古穴反。
  [疏]注“据与”至“谲尊”。
  ○解云:庄王外讨者,即宣十一年“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传云“此楚子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不与外讨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讨也。诸侯之义不得专讨,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为无道者,臣弑君,子杀父,力能讨之,则讨之可也”者,是其实与庄王外讨之文也。云晋文谲尊者,即僖二十八年“五月,癸丑,公会晋侯”以下“盟于践土”,“公朝于王所”,传云“曷为不言公如京师?天子在是也”,“曷为不言天子在是?不与致天子也”,注云“时晋文公年老,恐霸功不成,故上白天子曰诸侯不可卒致,原王居践土;下谓诸侯曰天子在是,不可不朝,迫使正君臣,明王法,虽非正,起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