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解其意也。南蒯虽以费叛降齐,费人不从,未专属齐。叔弓围费,齐人不救,是其未专属齐也。二子逐蒯,而费复其旧,便是本未去鲁,故经不书归费。是二子自以费归,非齐人来归也。齐人因其自归,而使文子致邑,施恩於鲁,欲以假好,非事实也。
  夏,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於宗丘,且抚其民。上国在国都之西。西方居上流,故谓之上国。宗丘,楚地。分贫振穷,分,与也。振,救也。
  ○分,如字,徐甫问反。长孤幼,养老疾,收介特,介特,单身民也。收聚不使流散。
  ○长,丁丈反。收介音界,又古贺反,注同。单音丹。救灾患,宥孤寡。宽其赋税。
  ○宥音又。税,始锐反。赦罪戾,诘奸慝,诘,责问也。
  ○戾,力计反。诘,起吉反。慝,他得反。举淹滞。淹滞,有才德而未叙者。礼新叙旧,新,羁旅也。禄勋合亲,勋,功也。亲,九族。任良物官。物,事也。
  [疏]“夏楚子”至“物官”。
  ○正义曰:《周礼》“司兵掌五兵”,郑众云:“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郑玄云:“步卒之五兵,则无夷矛,而有弓矢。”然则兵者,战器之名。战必令人执兵,因即名人为兵也。此“简上国之兵”,谓料简人丁之彊弱於宗丘之地,集而简之,且即慰抚其民也。大体贫、穷相类,细言穷困於贫。贫者家少货财,穷谓全无生业。分财货以与贫者,授生业以救穷者,孤弱幼少无父母,有赐与以长成之。老疾乏於药膳,有馈饩以养育之。孤介特独者收敛之,不使流散。有水火灾、寇盗之患者,救助之。孤子寡妻,宽其赋税。虽有罪戾,原情可恕者,赦放之。奸邪慝恶,为民害者,诘治之。贤才淹滞,未蒙任用者,举用之。外人新来者,礼待之。旧人未用者,进叙之。施禄於功勋,使有功必得禄也。和合其亲戚,使宗族皆相亲也。任贤良以职事,使野无遗贤。准事能以任官,皆令才职相当,不使违方易务。此皆抚民之事也。
  ○注“上国”至“楚地”。
  ○正义曰:下云简东国之兵亦如之,知此是简西国之兵也。西国,东国,皆是楚人在国之东西者。以水皆东流,西方居上流,故谓之上国。西为上,则东为下。下言东,则此是西,互相见也。
  ○注“分与也振救也”。
  ○正义曰:分减富者之财以与贫者,则分为施与之名,故分为与也。穷者全无生业,或授之田宅,赐之器物,以救济之。
  ○注“介特”至“流散”。
  ○正义曰:传称“一介行李”,“逢泽有介麋焉”,则介亦特之义也。介特谓单身特立,无兄弟妻子者,无所附著,或将转移收聚之,令有附依,不使流散。
  ○注“宽其赋税”。
  ○正义曰:服虔以宥为宽赦其罪。杜以下云“赦罪戾”,则此宥非宽罪,故以为“宽其赋税”也。《王制》云:“少而无父谓之孤,老而无子谓之独,老而无妻谓之矜,老而无夫谓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皆有常饩。”然则孤寡常有饩赐,本无赋税,而云宽赋税者,正以不责赋税,即是宽之也。孤寡之贫者有饩赐,能自给者免赋税,文虽不言鳏独,宥与孤寡必同。
  ○注“物,事也”。
  ○正义曰:任良,谓选贤而任之也。物官,谓量事而官之也。贾逵云:“物官,量能授官也。”郑众云:“物官,相其才之所宜而官之”,是也。
  使屈罢简东国之兵於召陵,兵在国都之东者。
  ○罢音皮。召,上照反。亦如之。如然丹。好於边疆,结好四邻。
  ○好,呼报反,注同。疆,居良反。息民五年,而后用师,礼也。
  秋,八月,莒著丘公卒,郊公不慼。郊公,著丘公子。
  ○著,直居反,徐直据反。
  [疏]“息民五年”。正义曰:谓从此简兵之后,息民不征,既满五年而后用师征伐,是为礼也,即十九年“城州来以挑吴”是也。案十七年与吴“战于长岸”,未满五年而云“息民五年”者,平王之意息民五年。长岸之战,吴来伐,楚被伐,不可不战,虽战,非王本心也。
  国人弗顺,欲立著丘公之弟庚舆。庚舆,莒共公。
  ○与音馀,本亦作与,下同。共音恭。蒲馀侯恶公子意恢,而善於庚舆;蒲馀侯,莒大夫兹夫也。意恢,莒群公子。
  ○恶,乌路反,下同。郊公恶公子铎,而善於意恢。铎亦群公子。
  ○铎,待洛反。公子铎因蒲馀侯而与之谋曰:“尔杀意恢,我出君而纳庚舆。”许之。为下冬杀意恢传。
  楚令尹子旗有德於王,不知度,有佐立之德。与养氏比,而求无厌。养氏,子旗之党,养由基之后。
  ○比,毗志反。厌,於盐反,本又作餍,下注同。王患之。九月,甲午,楚子杀斗成然,而灭养氏之族。使斗辛居郧,以无忘旧勋。辛,子旗之子郧公辛。
  ○郧音云。
  冬,十二月,蒲馀侯兹夫杀莒公子意恢,郊公奔齐。公子铎逆庚与於齐。齐隰党、公子鉏送之,有赂田。莒赂齐以田。
  ○鉏,仕居反。
  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邢侯,楚申公巫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