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是法物則重,冠履、几笏、褐帔、裙襦、衫褶等,為什物則輕。本心為重,後作輕,犯五刑律;本作輕,今作重,不犯。像則有三:天尊為上,真人為中,眾仙玄中,法師為下。本心捨施,造像為重,不得入輕。入輕,犯十惡,若以卑入尊,不犯。經亦然。上清為大洞,是大網,洞玄靈寶是中乘,洞神三皇為小乘。本心造大乘,後為中、下,犯五刑律。本造小,今造中、大,不犯。
  科曰:盜法物、什物,罪同五逆;盜造像物,罪同十惡。若盜將他家像,緣路告乞入己,罪備五獄二十四萬劫。若自造像,擬將告乞,取物入己,被八門長考,萬劫無出。
  科曰:出家之人,單景獨宿,與物不羣,割愛遺榮,超然宴處。若犯濁亂,世不崇敬也。
  科曰:若母、姑、姨、姊等,為病患及急難,要須扶捉者,無犯。若是他人兒女,沒水隨火,縱有婬心,亦須拯救,不得犯觸也。
  科曰:若行往道路,逢女人有所求覓,并乞食飲等,只得隔十步外遙言;若得物及飲食等,安置床及地上,去後來取,不得親授手中;若路逢女婦,要避路與過也。
  科曰:出家同道,與俗有乖,是我法徒,共相蔽匿惡興善,遞互生恩,使遠近稱揚,通令深信。論云:天下善人少,不善人多。今時之人,吹毛覓瑕,互相讒嫉,不知己過,強數他非,設有一善,爭相毀謗,不能改身就善,及欲敗善同惡,故壞道法,專由此人。大德尊者,深所約語也。
  科曰:若淫心起時,如逢猛虎想,如見毒蛇想,似見國王想,如為賊發逢主司想,如坐在宅,被火四發遭燒想,如乘舩渡海、舩漏欲沒想。作此六心,淫無起處。
  科曰:共居觀舍、堂殿、園林、田地三寶眾,殿屬天尊,堂屬道士。若其營造,尊卑有等,其私房是道士自造,廣狹等級,出自己身,生前由身處分。若死後而無付囑,從眾施為。若白衣童子自所營造,得度之後配別處者,亦聽許自己處分,唯地屬三寶,不得改動。若大眾先有別約,例不犯也。
  科曰:諸初入道,戒行未全,依倚村坊,不住觀舍,上無尊德可畏,下多狡猾為朋,誘引兒女,同床坐起,歌笑嬉戲,飲酒食肉。俗人見之,通生穢慢,乃謂名德,俱應若斯。如此之類,是滅道法,破他信敬。尊德訪察,依科與罪,設不能治,國王有法也。
  科曰:若出家之人,將三寶之物,贈遺官人豪勢,求所潤己,翻令俗人,生希望心,縱能興建,不如靜坐,緣此受犯,准盜物論也。
  科曰:出家之人,清堂虛室,著既甚,有十惡累:一則廣占荒野,別畜田宅;二則種植園林,自求地利;三則出入貯積絲綿穀帛;四則畜販奴婢;五則愛養六畜;六則貪聚八珍;七則好樂玩物;八則雕飾帳帷;九則衣著奇異;十則財寶彌勤。此之十事於身,不得為清虛,得之在身為患累。若有此者,妨向道心,礙淨解慧。
  科曰:若有人來乞索,是因三寶赴齋,傳度講誦,轉經受施。但是因三寶得者,准明真科,依十二折傳處分。若是此外所得,聽出意布施濟惠,仍不得以不淨取,以為不淨施,皆抱枉法得罪也。
  科曰:若諸弟子,恒懼天寒、時亂、飢荒等事,貯積絲綿、帛布、五穀,以備時急惠施者,不禁也。
  科曰:若有人將器仗、禽獸、非法之物,以惠施者,並不合受也。
  科曰:若有人將使人婢奴以供給者,悉不合受。其使人能齋菜持戒者,受也。
  科曰:出家人房舍,與俗人兒女鄰並者,夜宿各須閉戶。不閉戶,犯律也。
  科曰:出家之人,寧受偷鐘盜像之罪,不言說他家陰私穢惡之事也。
  科曰:若野地中得藏,還與國王;若藏中有券,銘記云是經像堂殿之物,得者為造經像堂殿,依其銘記,處分施造,不須白王。若不爾,犯十惡律。如路次野中拾得之物,捉取其物,依摽膀得主分付。如不得主,入常任也。
  科曰:出家之人,外行遊見鬪打、不孝父母、不順兄弟、為偷行盜、軍兵相殺之事,皆須歸觀,香湯洗浴,入靖思微。不爾,犯科。
  科曰:道士女官,而被俗人不依道理輕欺,若為依止,答曰:若道士女官,而與俗人不依道理輕欺者,可告父母、兄弟,及村落有勢力者,以為外護。
  科曰:天尊初得成道,聽許男子出家,未審女人從何乃得入道?答曰:天尊因地諍信夫妻結果成,遂為元始,因許男子通令出家,妻以果地中候大夫人之稱,亦許女人相係入道,轉經度戒之後大洞女官。男見女子入道,受老君自然法已,即須敬禮,依法引接,為能紹隆聖種;見其有過,不得罵詈誹謗。若治籙童子,須禮大洞女官,為敬法故也。
  科曰:他人捨田宅、園林,為人侵奪,若為處分。答曰:若有信敬捨施,為人侵奪,報本捨施主,令其轉貨。
  科曰:若於道路,逢見師主及師主知故,皆以下風避影,不隔越道路而與共言,當以曲腰折身,有言則對,無言則退也。
  科曰:隨從尊者出入,當為提持機杖、鞋履。登危臨,當以親侍左右,兩手提携,不得散手遠離老少別朋。
  科曰:夫為弟子之禮,出則啟白,還則省慰,問訊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