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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庄子注-魏晋-向秀*导航地图-第20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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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斯理也,将使万物各反所宗于体中而不待乎外,外无所谢而内无所矜,是以诱然皆生而不知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所以得也。今罔两之因景,犹云俱生而非待也,则万物虽聚而共成乎天,而皆历然莫不独见矣。故罔两非景之所制,而景非形之所使,形非无之所化也,则化与不化,然与不然,从人之与由己,莫不自尔,吾安识其所以哉!故任而不助,则本末内外,畅然俱得,泯然无迹。若乃责此近因而忘其自尔,宗物于外,丧主于内,而爱尚生矣。
虽欲推而齐之,然其所尚已存乎胸中,何夷之得有哉!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自快得意,悦豫而行。
  方其梦为胡蝶而不知周,则与殊死不异也。然所在无不适志,则当生而系生者,必当死而恋死矣。由此观之,知夫在生而哀死者误也。
  自周而言,故称觉耳,未必非梦也。
  今之不知胡蝶,无异于梦之不知周也;而各适一时之志,则无以明胡蝶之不梦为周矣。世有假寐而梦经百年者,则无以明今之百年非假寐之梦者也。
  夫时不暂停,而今不遂存,故昨日之梦,于今化矣。死生之变,岂异于此,而劳心于其间哉!方为此则不知彼,梦为胡蝶是也。取之于人,则一生之中,今不知后,丽姬是也。而愚者窃窃然自以为知生之可乐,死之可苦,未闻物化之谓也。
  
  《庄子.内篇.养生主第三》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夫生以养存,则养生者理之极也。若乃养过其极,以养伤生,非养生之主也。
  所禀之分各有极也。
  夫举重携轻而(一)神气自若,此力之所限也。而尚名好胜者,虽复绝膂,犹未足以慊其愿,此知之无涯也。故知之为名,生于失当而灭于冥极。冥极者,任其至分而无毫铢之加。是故虽负万钧,苟当其所能,则忽然不知重之在身;虽应万机,泯然不觉事之在己。此养生之主也。
  以有限之性寻无极之知,安得而不困哉!
  已困于知而不知止,又为知以救之,斯养而伤之者,真大殆也。
  忘善恶而居中,任万物之自为,闷然与至当为一,故刑名远己而全理在身也。
  顺中以为常也。
  养亲以适。
  苟得中而冥度,则事事无不可也。夫养生非求过分,盖全理尽年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