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俗两舌。后二无生。边中两舌。惟用一心无生。 修证者。初果无事两舌。圆人无理两舌。 性恶者。随情随智为两舌。一切实一切不实等亦是两舌。
(庚)第二十不行放救戒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常教化讲说菩萨戒。救度众生。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应请法师讲菩萨戒经律。福资亡者。得见诸佛。生人天上。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以慈心故。总修三种慈心也。一生缘慈。即观六道皆我父母。二法缘慈。即观地水火风是我身体。三无缘慈。即于生生受生之中而悟不生不灭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者。以此三慈开示于人。救护。则解其现在苦难。教化讲说。则拔其未来苦因。令不受未来苦难。又救是拔苦。度是与乐也。得见诸佛生人天上者。见佛闻法。恒于人天类中修道。永离畜生难处。方名究竟放救也。 此是遮业。四缘成罪。一苦众生。二苦众生想。三无慈心。
若欲救而力不逮者。至心为称佛名。或为说法。以作救慧命之缘因。不犯。四坐视不救。随事结罪。不救身命。是一过。不救慧命。又一过。 七众同犯。 大小不全共。小乘不救眷属有罪。余非所制。大士弘慈。一切悉救。 惟遮不开。 果报者。不救则失三慈法利。救则成就三慈法门。 理解者。见外凡杀真谛。二乘杀俗谛。权教杀中谛。而不放救。 忏悔者。不救事杀。须作法。不救理杀。须无生。 修证者。慈心三昧成。常行事理二救。
性恶者。或不救事杀。如古人谓猪子云。正两脚时不挣。今既四脚。挣向何处。或不救理杀。杀尽安居。自作教他。宁惟不救。又从而助之。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如灭罪品中广明一一戒相。
此总结第二段十戒。亦悬指广文也
佛说梵网经菩萨心地品合注卷第五
佛说梵网经菩萨心地品合注卷第六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