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深惜之。此数人望太皇官家保全爱养,以待异日任使。况今日人才难得,切望留意。」太皇闻自相攻残之语,笑曰:「只为是他懑不肯省事。」大防曰:「闻今日二谏官上殿必及君锡事,缘无显罪,止为秦观事无执守尔,望以此止其说。」可之。
赐专切措置荆湖北路边事、朝奉郎、直龙图阁唐义问银绢一百匹两,以渠阳、贯堡罢戍,护领居民出汉无虞也。(实录系辛卯日,嫌与贾易事相乱,移入。此绍圣元年九月十六日追责。)诏令御史台,候至元佑十年,有臣僚父母亡殁,无故十年不葬之人,即依条弹奏。及令吏部候今来限满,点检得尚有违条不葬父母,品官即未得与关升磨勘。如失点检,亦许御史台奏。工部言:「陕府、虢解州县人户纳免夫梢钱,乞今后并许展限至六月终纳足。」从之。
(实录系壬辰日,嫌与苏轼事相乱,移入此。)注释
【一】有司卒事反命「卒」原作「率」,据礼记文王世子改。【二】祭先师先圣「祭」字原脱,据同上书补。【三】臣等寻于秘书省取索见行文字看详「详」原作「许」,据文义改。【四】协律郎奉礼郎太祝郊社令「祝」原作「祀」。按: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太常寺有「主簿、协律郎、奉礼郎、太祝各一人」,卷一六八职官志元丰以后合班之制有「太常寺太祝、郊社、籍田令」,「太祀」显为太祝之误,据改。【五】卢怀慎「慎」原作「谨」,乃避宋孝宗赵慎讳改,今据旧唐书卷九八、新唐书卷一二六卢怀慎传改回。
【六】又实告以贾易所言观私事「贾」原作「恶」,据苏东坡集奏议集卷一五辨贾易弹奏待罪札子改。【七】王遹亦来见臣云有少事谒中丞「臣云有」三字原脱,据同上书补。【八】台谏给事中互论灾伤「论」下原衍「事中互论」四字,据同上书删。【九】时君锡与易又各先有章论轼题诗事「事」原作「时」,据上文及本书卷四六四元佑六年八月乙未条改。【一○】既却封入后二章亦不出「入」字原脱,据活字本补。【一一】其间有一人以两手加额云「一人以」三字原脱,据苏东坡集奏议集卷一五辨贾易弹奏待罪札子补。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六十四
卷四百六十四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六年八月癸巳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六十四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六年(辛未,1091) 全 文
八月癸巳,新差提点河东路刑狱陈次升仍旧为刑部员外郎。(初二日除河东宪,今复为刑外。)中书舍人孙升言:「左朝议大夫王彭除刑部郎中。按彭旧为刑部郎中日,御史林旦言其闺门不肃,缘此请外。人材如此,何以当中台之妙选。」诏彭知绛州。三省言:「京西路财用支费不足,元佑四年十一月尝诏转运、提刑司共相度分拨场务钱二十万贯给本路,至今分拨未粮【一】。今将应奉陵寝之费会计约二十万贯。」诏陵寝支费钱粮物帛等,令京西两路提刑司将朝廷封桩钱物逐旋支拨与河南府支用,不得将不缘陵寝别作名目支使。
如违,科违制之罪,不理去官赦降原减。其元佑四年十一月诏勿用。
先是,御史中丞赵君锡言:「臣闻天子以尊奉天地、神祇、宗庙、陵寝为重事,君臣上下所当究心,悉力于此而不敢小怠也。臣伏见自来京西路财赋岁入至少,支用至多,每苦不足,则丐请于朝,而后仅能支吾,如陵寝之奉,杂出其中,竭蹶奔走,常惧不集者。孔子称大禹之德,以为『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则圣人所以奉先事神者,不敢轻忽可知也。
今国用浩繁,不可胜计,而顾不能致孝于陵寝,以四海九州岛之富而使有司惴惴焉,常忧阙乏以误大事,徒岁给时予,不得已而供其无穷之求,而未能立法制,谨储积,不下杂于经费,以明尽物至敬之道。此实司耳目者不能上广聪明之罪也。伏望圣慈特降指挥,应于陵寝费用钱物,悉自朝廷给付京西路转运司,别作一项桩管应奉。臣窃度岁数不过二三十万,在朝廷所出至少,而昭事列圣为孝至大。兼本路岁入若免应奉陵寝,则不待逐时所赐支赏自可充足,是乃易有司干请之烦,为明主盛德之美,善否相去灼然远甚。
惟二圣留神裁幸。」于是行君锡之言也。
诏秦观罢正字,依旧校对黄本书籍。以御史贾易言观过失及观自请也。(正月二十一日除正字。) 诏直省官宰臣厅八人、执政官厅六人为额,不得额外增置。 御史台言:「东西作场乞今后应造军器作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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