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下齐归丧起也。齐公子商人弒其君舍。
虽未逾年称君者,成乎其为君也。宋子哀来奔。
称名、称字,无例。左氏以为「贵之」,谬也,即曰「来奔」,何贵之之有?冬,单伯如齐,齐人执单伯。齐人执子叔姬。「单伯」,说见庄二年「单伯逆王姬」下,此盖其后人也。「子叔姬」,僖公之女,杞叔姬之娣,加子以别之,犹礼家所谓女子子也。子叔姬为齐舍之母,鲁使单伯如齐逆子叔姬归,商人执单伯并执子叔姬,不与其归,见商人之横逆无道也。左氏谓襄仲告于王,经不言王事,且逆子叔姬,小事耳,何必告于王,以天子之使临齐乎?又当时王室日微,何足以惧诸侯乎?
为此说者,无非误以单伯为王臣也。然即以下「单伯至自齐」观之,亦可验单伯之为鲁臣矣。若公、谷谓「道淫」,更谬妄不足辨。
十有五年春,季孙行父如晋。
为单伯与子叔姬故。
二月,宋司马华孙来盟。
惧子哀之愬,来修好也。
夏,曹伯来朝。
曹伯自十一年来朝,至是越四年又朝,盖畏齐而思托鲁也。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敖以有后,故得归丧。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单伯至自齐。 齐释之。「至自齐」,至鲁自齐也,使为王臣,当书「自齐归京师」,岂但书至鲁,没却归京师一节乎?晋郄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
楚不能救,亦弱矣。
秋,齐人侵我西鄙。季孙行父如晋。 一岁再如晋,告齐难也。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
诸侯,新城之诸侯也;不序,散而无统,略之也。行父求晋谋齐,诸侯不得已为此盟,无能得齐,寻复散矣。左氏谓齐赂晋侯,非也,下「齐人来归子叔姬」,何必赂晋?况齐侯侵我西鄙,其恃强而无所畏可知也。左氏又谓晋侯、蔡侯在是,亦非,晋灵幼弱,前此会盟皆赵盾、郄缺为之,若蔡侯则从楚久矣,诸家又谓公不与,亦非,非公则行父耳。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以扈之盟故。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齐侵我,以见诸侯之无能为也。遂伐曹,以曹两朝鲁也。十有六年春,季孙行父会齐侯于阳谷,齐侯弗及盟。 鲁求平于齐,公疾,季孙往受盟,齐侯弗许,不与大夫盟也。夏五月,公四不视朔。
自二月至五月不视朔,公疾也。余说见六年「闰月不告月」下。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盟于郪丘。 左氏谓「公使襄仲纳赂于齐侯」,乃得盟。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
文公母声姜也。
毁泉台。
据左氏谓「有蛇自泉宫出」,故毁之,此未可知。若其谓蛇「如先君之数」,则涉附会矣。楚人、秦人、巴人灭庸。冬十有一月宋人弒其君杵臼。 弒书「宋人」,必其传闻不实,故不书主名也。十有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 国语谓赵盾为之主,近是,然则不足为讨逆之师矣。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齐侯伐我西鄙。 盟矣,复畔。
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谷。
服于齐也。
诸侯盟于扈。
即前盟扈之诸侯。
秋,公至自谷。冬,公子遂如齐。十有八年春王正月丁丑,公薨于台下。 「薨于台下」,非正也。
秦伯罃卒。夏,五月戊戌,齐人弒其君商人。 商人,弒君者,既为君,则称「君」矣,岂有贬法哉?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文公夫人出姜生太子,妾敬赢生宣公,仲遂欲癈太子而立宣公,故与得臣如齐谋之。冬十月,子卒。
仲遂遂弒太子。未踰年称「子」,书「卒」,为国讳也。夫人姜氏归于齐。
出姜子被弒,兹大归也。仲遂诬之以罪而出,故谓之出姜,左氏谓之「哀姜」,非也。庄公夫人已谥,不当更有「哀姜」之称。季孙行父如齐。
行父亦与闻乎弒者也,故夫人归,亦如齐,死夫人之愬己也。然齐惠亦为弒君者所立,方喜于亲鲁,出姜乃其兄孝公之女,何暇顾之哉?而行父亦因以为请昏纳田之举矣。自是三家专鲁,而季氏为尤甚。莒弒其君庶其。
弒君书国,传闻不实,阙疑之意。
春秋通论卷九
新安首源姚际恒
宣公文公庶子,母敬嬴,在位十八年。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踰年即位,故书。
公子遂如齐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未?而娶也,直书之而其恶自见。称「妇」,有姑之辞也,称「妇姜」与「妇姜氏」,无例。夏,季孙行父如齐。
拜昏也。
晋放(「放」,二本原作「杀」,今据经文改。)其大夫胥甲父于卫。 左氏谓「讨不用命」,谓河曲之战也,然已七年矣,岂至此时始讨乎?公会齐侯于平州。
公新立,结成于齐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