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空、司徒、司寇,其择之又当甚于此云者,彼天子之卿不若卜筮之官为后世所轻,虽妇人孺子知其不可不择故也。呜呼!圣人之言,技分派别,不得其源,纷莫可晓,譬之日月、五星、十二次、二十八宿,使昧者观之,固愦愦如也,不知晷度躔次的不可紊,差之渺忽,寒暑乘逆。吾故于《洪范》明其统,举其端,削刘之惑,绳孔之失,使经意炳然如从玑衡中窥天文矣。
【洪范论后序】
吾论《洪范》以五福六极系皇极之建与不建,而且不与二刘之增毛与阴,或者犹以刘向、夏侯胜之说为惑。刘向之言:“皇极之建,总为五福;皇极之不建,不能主五事,下与五事齿而均获一极,犹平王之诗降而为《国风》。”夏侯胜之言曰:“天久阴不雨,臣下将有谋上者。”已而果然。以刘向之说,则皇极之不建,不可系以六极;以夏侯胜之说,则毛与阴不可废。是皆不然。夫福、极之于五事,非若庶验也。阴阳而推之,律历而求之,人事而揆之。
庶验之通于五事,可指而言也,且圣人之所可知也。今指人而谓之曰:尔为某事,明日必有某福;尔为某事,明日必有某极。是巫觋卜相之事也,而圣人何由知之?故吾以为皇极之建,五事皆得,而五福皆应;不曰应某事者,必某福也。皇极不建,五事皆失,而六极皆应;不曰应某事者,必某极也。五事之间得与失参焉,则亦不曰必某福、必某极应也,亦曰福与极参焉耳。今刘以为皇极建而为五事主,故加之五福。及其不建也,不加之以六极,而以“平王之诗”为说,其意以为不建则不能为五事主,故不加之六极以为贬也。
今有人有九命之爵,及有罪而曰削其爵,使至一命以贬之,曰贬可也,此犹“平王之诗降而为《国风》”,曰降可也。若夫有罪人当具五刑,而曰是人也,罪大不当加之以五刑,姑以墨辟论,以重其责。是得为重其责耶?今欲重不建之罪,不曰六极皆应,而曰独弱之极应,乃引“平王之诗”以为说。“平王之诗”固不然也。且彼圣人者,岂以天下之福与极止于五与六而已哉?盖亦举其大概耳。夫天地之间,非人力所为而可以为验者多矣,圣人取其尤大而可以有所兼者五,而使其余者可以遂见焉。
今也,力分其一端以为二,而必曰阴为阴,雨为雨。且《经》之庶验有曰矣,而岂独遗阴哉?盖阴之极盛于雨,而圣人举其极者言也。吾观二刘之传“金不从革”与传“常雨”也,乃言雷电雨雪皆在;而独于此别雨与阴,何也?然则夏侯胜之言何以必应?曰:事固有幸而中者。公孙臣以汉为土德而黄龙当见,黄龙则见矣,而汉乃火德也。可以一黄龙而必谓汉为土德耶?必不可也。其所谓毛者蒙矣,胡复多言哉!
●嘉集卷八·太玄论
【太玄论上】
苏子曰:言无有善恶也,苟有得乎吾心而言也,则其辞不索而获。夫子之于《易》吾见其思焉而得之者也,于《春秋》吾见其感焉而得之者也,于《论语》吾见其触焉而得之者也。思焉而得,故其言深,感焉而得,故其言切,触焉而得,故其言易。圣人之言得之天,而不以人参焉。故夫后之学者可以天遇,而不可以人得也。方其为书也,犹其为言也,方其为言也,犹其为心也。书有以加乎其言,言有以加乎其心,圣人以为自欺。后之不得乎其心而为言,不得乎其言而为书,吾于扬雄见之矣。
疑而问,问而辩,问辩之道也。扬雄之《法言》,辩乎其不足问也,问乎其不足疑也,求闻于后世而不待其有得,君子无取焉耳。《太玄》者,雄之所以自附于夫子而无得于心者也。使雄有得于心,吾知《太玄》之不作。何则?疡医之不为疾医,乐其有得于疡也;疾医之不能为,而丧其所以为疡,此疡医之所惧也。若夫妄人砺针磨砭,乃欲为俞跗、扁鹊之事,彼诚无得于心而侈于外也。使雄有孟轲之书而肯以为《太玄》耶?惟其所得之不足乐,故大为之名以侥幸于圣人而已。
且夫《易》之所为作者,雄不知也。以为为数耶,以为为道耶,惟其为道也,故六十卦而无加,六十四卦而无损。及其以为数,而后有六日七分之说生焉。圣人之意曰:六十四卦者,《易》也。六日七分者,吾以为历也。在历以数胜,在《易》以道胜。然则《易》之所为作,其亦可知矣。盖自汉以来,《六经》始有异论。夫圣人之言无所不通,而其用意固有所在也。惟其求而不可得,于是乃始杂取天下奇怪可喜之说而纳诸其中,而天下之工乎曲学小数者,亦欲自附于《六经》以求信于天下,然而君子不取也。
《太玄》者,雄所以拟《易》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