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无次第,勿以繁杂为倦,且以代一夕之话也。微之,微之!知我心哉!”

  
卷三十九

  白居易 韦式 崔元亮 牛僧孺 李绅 沈传师 卢群 刘禹锡 封孟绅 陈润

  白居易

  按乐天生于代宗大历七年壬子。正月二十日。大和七年,乐天尹河南,《元日对酒诗》云:“今朝吴与洛,相忆一欣然。梦得君知否,俱过本命年。”又诗云:“何事同生壬子岁,老于崔相及刘郎。”序云:“余注云:余与苏州刘郎中同生壬子岁,今年六十三。”退之生于大历三年戊申,微之生于德宗建中元年庚申,卒于大和五年,时年五十三,少乐天八岁。

  德宗贞元十六年己卯,中书舍人高郢下及第第四人。省试《性习相近远赋》、《玉水记方流诗》。时年二十八。乐天《送侯权秀才序》云:“贞元十五年,予与侯生俱为宣城守所贡。明年春,予中春官第。”《传》云:“年二十七。”李商隐《铭》云:“年二十六。”

  十七年庚辰,试中书判拔萃,补校书郎。乐天《泛渭赋序》云:“右丞相高公之掌贡举也,予以乡贡进士举及第。左丞相郑公珣瑜。之领选部也,予以书判拔萃选登科。十九年,天子并命二公对掌钧轴。”是年齐抗罢,崔埙薨,二公入相。宪宗元和元年丙戌四月,以贤良方正对策一等。冬十二月,尉盩厔,为集贤校理,赋《长恨歌》于盩厔。是月召入翰林为学士,迁左拾遗。元和二年为拾遗。乐天《曲江感秋诗》云:“元和二年秋,我年三十七。长庆二年秋,我年五十一。”序云:“元和二年、三年、四年,予每岁有《曲江感秋诗》,是时予为左拾遗、翰林学士。”

  《贺雨诗》,元和三年冬作。

  讽谕乐府词,凡九千二百五十言,分为五十首。元和四年作。《秦中吟》等诗,皆拾遗时。拾遗岁满当迁,宪宗听自择官,乐天请如姜公辅以学士兼京兆户曹参军,以便亲养。诏可。

  五年,以母丧解还,有《渭上》等诗,洎《效陶渊明诗》十六首。

  七年,拜左赞善大夫,居昭国里。《酬张十八访宿》云:“昔我为近臣,君常稀到门。今我官职冷,唯君来往频。”又《寄元八》云:“进入阁前拜,退就廊下餐。归来昭国里,人卧马歇鞍。却坐至日午,起坐心浩然。”又十年《赠杓直》云:“已年四十四,又为五品官。”盖为赞善大夫首尾四年。

  十年,秋,或言居阳母堕井死,赋《新井诗》,出为刺史。王涯言其不可,乃贬江州司马。论盗杀武元衡事,宰相嫌其出位故也。乐天《东南行一百韵》,其间云:“博望移门籍,浔阳佐郡符。”注云:“十年春,微之移佐通州,其年秋,予出佐浔阳。”

  十一年,秋,赋《琵琶行》,时年四十五矣。诗云:“行年四十五,两鬓半苍苍。清瘦诗成癖,粗豪酒放狂。老来尤委命,安处即为乡。或拟庐山下,来春结草堂。”

  十二年,裴度平淮西。

  十三年,冬,移刺忠州。《三游洞庭序》云:“平淮西之明年,冬,予自江州司马授忠州刺史,微之自通州司马授虢州长史。又明年春,各祗命之郡,与知退偕行。三月十一日,参会于夷陵。又赋诗云‘澧水店头春尽日,送君马上谪通川。夷陵峡口明月夜,此处逄君是偶然。一别五年方见面,相携三宿未回舡’是也。”

  十五年,正月,德宗崩,穆宗立,召为司马员外郎。是年《寒食夜诗》云:“四十九年身老日,一百五夜月明天。抱膝思量何事在,痴男騃女唤秋千。”又《初除尚书郎脱刺史绯诗》云:“头白喜抛黄草峡,眼明惊拆紫泥书。便留朱绂还铨阁,却着青袍侍玉除。”是岁下峡,自商山路还朝。有《商山路诗》云:“万里路长在,六年身始归。所经多旧馆,大半主人非。”自十年至是六年矣。

  明年,除主客郎中、知制诰。长庆元年。以诗《赠王十一李七元九王舍人》云:“紫垣曹局联华地,白鬓郎官老丑时。莫怪不如君气味,此中来校十年迟。”时元微亦以中人之荐入为舍人。是年除中书舍人,有“丝纶阁下文章静”等诗。

  长庆二年,七月,自舍人匄外出守杭州。时河北复乱,谋赵国急,乐天论事不合,乃匄外迁。《次蓝溪诗》云:“既居可言地,愿助朝廷理。伏阁三上章,戆愚不称旨。圣人存大体,优贷容不死。凤诏停舍人,鱼书除刺史。”

  长庆三年,《二月五日杭州花下作》云:“二月五日花如雪,五十二人头似霜。闻有酒时须笑乐,不关身事莫思量。”

  长庆四年,以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是岁正月穆宗崩,恭宗立。“三年为刺史,无政在人口。唯向郡城中,题诗千余首。惭为甘棠咏,岂有思人不?”“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蘖。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只有千金,无乃伤清白。”三月作《钱塘湖石记》时,犹在杭州,则分司当在秋时。《洛中诗》云:“五年职翰林,四年莅浔阳。一年巴郡守,半年南宫郎。二年直纶阁,三年刺史堂。凡此十五载,有诗千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