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败最大,顺风不加力而倍疾,逆风虽奋勇而不能如常,又有尘埃损目塞鼻之患,可不审乎?未阵之先,当审风所从来,敌向我背,则正阵以击之;



  敌顺我逆,则旁趋以致之;不为我致,则坚忍以待之,以精骑绕出其后而击之。敌众我寡,则利奋击于风晦之顷;若我众敌寡,敌乘阴晦而来,则以小骑出击,或突其肋,或陷其背,或往或来,疾若飘风,使不能测,目眩心动,则反为我所乱矣。

  只可分军追击,慎毋以大军轻出也。

  四曰分合。能合而不能分,谓之孤军;能分而不能合,谓之散卒。散卒心力不能齐,孤军一败即瓦解,皆大忌也。当分则分,当合则合,细察时宜,寡则利合,众则利分,亦难执一。

  分合之道,分不乖于合,合不背于分。若手足之伸屈,禀于心而不乱,斯为得之。阵后之游军,行营之探候,此则必须分者也。战时奇兵之外,大兵须分为三,以循环迭进接战,则我之气势不穷,彼之精锐已困矣。

  五曰败愈奋。胜败虽兵家之常,然而败者必谋之不藏,算之木善,备之未周,皆将之过,岂可以为常乎!虽节制之兵,恩信素洽,不幸而败,根本未伤,人心尚固,犹不致涣散难理;然须自引其咎,自责其罪。将吏士卒之受伤者,旦夕亲视之,调药以治之,善言以慰之;未伤者,论以‘君恩之重,敌之不足畏,死里求生,以雪耻立功’之道,庶几愈愤愈壮而可用。

  若推过于将吏,以刑戮为威,则人心离而不振,愈不可为矣!

  其有实违节制而致败者,则又不得姑息而滥纵也。

  六曰胜愈慎。战而数胜,敌未剪灭,安知非诈以诱我?即是实败,其羽翼尚存,余孽未尽,正用谋之秋,角计之候也。

  敌为吾所败,其恨必深,其心必合,其力必齐,其谋必密且毒;吾之防备周遍,犹恐有忽微,意料所未及者,若骄而惰,败敌更易乘隙而入矣。以深恨之心,合而齐力,以行密毒之谋,当之以骄惰之卒而不危者,未之有也。必须处胜之后,而如败之初;处败之际,而如胜之始,自然用而不穷,久而益壮矣。



  七曰善久。兵道贵速而恶久,速则所省者多,而无疲挫之失;久则所费者广,而多缝隙之虞,此世所共知者也。然不能速而必求其速,不可不久而必不欲久,则系自蹈于败亡之道也。

  如敌守一要害之城,城高峭坚厚,池深阔迅险,粮足材备,军民心一,而将贤能,无间可乘,力攻则徒损士卒,终不能济,舍之必滋蔓为乱;此则非足我军需,固我营垒,防备周密,绝其樵采,断其外援,而使敌粮尽溃散不可也。乌能速而不久乎!

  故事惟在因时,不可泥古。

  八曰毋暴。夫兵之出,原为除暴止乱。既已获魁首矣,其士卒皆天之赤子,无非为严刑峻法所驱逼,非乐荷戈拒命也;则当释而归之,谕以仁义邪正,令其转相传布,则俱为我所用,而未服者,皆解体矣,若恃兵力之盛,思昔争命拒战之仇,怒以尽歼之,既乖出师之义,且失人心而干天忌也。故入敌人之城,其先世有功德于民者,必访而存其祀,立贤者以继其后;除虐政,诛邪辟,选贤良,兴教化,货物无取,秋毫无犯,始不愧为仁义之师也。

  还军:

  一曰推功。平乱旋师,安民定国,虽不为无功,然皆国家之运昌,将士之竭力,吾何功之有!即率众运筹,有所勤劳,而使吾率众运筹者,则君相也,其功亦当归之君相,吾何功哉!

  还军之日,必以运筹归之君相,竭力归之将士,立缴印剑,话谈退处,庶无虞主不赏之功,且杜谗猖之口而全身,以备朝廷之缓急,不亦美乎!其有伊周之任者,又不在此论矣。

  二曰赏劳。凭功之大小,为赏之轻重,固为不易之道。然旋师当先恤死事之家,后方行赏,庶忠魂目瞑。若死者有功,则以其功倍赏其父母妻子;其子孙有堪任者,则以其爵禄爵禄之;子孙稚幼未能补授,即以禄给之;则死者无憾,而见者必



  格外感奋,后逢边事,将士自绝内顾之忧,而拚命无前矣。

  三曰安吏。人之才能各异,心性未必皆同,于行赏之后,必当谅其才德,可任则任之,不可任则养之。如心性贪而机智调者,虽可治一时之兵,难以治长久之民。若使之治民,必到违悖,按法则伤功臣之心,而缓急乏可用之才;原宥则废国家之法,而贪墨增有恃之胆。故曰养而勿任也。如情性贞坚,素怀忠孝,才可服众,才能理剧者,而置于闲散之地,不有才难之叹乎!故必详于审量,安之各当,而后为无失也。

  四曰祟俭节。用爱人之道治国者,不可斯须或违,岂待还军之后,而始及此乎。盖祸害多息于勤劳,而升平每流于逸纵。

  或溺于声色,或荒于苑围,或陷于田猎,或淫于台观,或惑于异端邪说,习以成风,上骄下怠,民脂渐罄,仓库渐虚,怨乱渐起,国之危亡,皆胎于此。惟心乎保民,而以俭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