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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滋溪文稿-元-苏天爵*导航地图-第3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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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天爵在政治上有一定抱负。他受过理学的严格熏陶,追求的是实现儒家的政治理想,「平日论治道,必本三代,所谓明道术,正人心,育贤才,兴教化,盖拳拳焉」。赵汸:送江浙参政苏公赴大都路总管序,东山存稿卷二。但他有实际的从政经验,深知法制刑政对于巩固统治的重要性,提出:「礼乐教化固为治之本,而法制禁令实辅治之具。」乞续编通制,滋溪文稿卷二十六。「国之重者,莫先乎刑」。乞详定鬬殴杀人罪,滋溪文稿卷二十七。本书共收章疏十九篇,其中有半数以上涉及法制刑政问题,可见他的注意所在。
元末社会矛盾日趋尖锐,苏天爵已经敏锐地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他多次指出,苛政暴敛,百姓饥寒,是「盗贼」滋多的原因。「盖犯法而为盗则死,畏法而不为盗则饥。饥饿之与受刑,均为一死,赊死之与忍饥,祸有迟速,则民之相率而为盗,是岂得已。长民者可不为之深念乎!」所以,既要加强法制刑政,又要选官恤民,减轻赋役。「大抵安民之术,不夺其时,不伤其财,惟禁其为非,而去其为害,则民皆安堵矣」。山东建言三事,滋溪文稿卷二十七。
「不夺其时」,是要人民能从事简单的再生产;「不伤其财」,是使人民能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祇有在这样的前提下,禁止其「为非」「为害」才能有效,社会才能安定。他还反复强调刑狱寃滥的严重性,指出,「州县官吏辄敢恣意杀人」,「愤怒蕴于人心」,促使社会矛盾激化。因此,必须「恤刑」、「录囚」,使「有不敢生事扰民,罪囚不致寃滥死损」。禁治死损罪囚,滋溪文稿卷二十七。「刑政肃清」,「草窃有不知畏乎!禁治死损罪囚,滋溪文稿卷二十七。
他曾多次向统治者提出建议,并在自己的政治活动中努力把上述想法付诸实现。但是,统治者并不曾认真考虑他的意见(事实上在一个腐朽的官僚统治体系内部也不可能按这些意见去办),他自己的努力犹如杯水车薪,根本不能阻挡元朝政权日益腐化的没落趋势。
苏天爵对元朝统治是极端忠诚的。他不断为元朝统治者歌功颂德,「深仁厚泽,涵育众生」之类言语,在他的文章中反复出现。他认为「中统、至元之治比隆前古」。论不可数赦,滋溪文稿卷二十六。元顺帝统治时期,政治黑暗,人民困苦,苏天爵完全了解这些情况,而且在奏疏中一再言及。但他认为上述严重情况是官吏贪污枉法所致,而天子圣明,「恩泽汪濊,诞洽臣民」。恭书圣德颂后,见本书卷三十。在他看来,元朝是「正统」所在,它取代金、宋,统一全国,是天命所归,完全合理的。
苏天爵持这样的政治态度,并非偶然。北方汉族士大夫先后经历金、元两代统治,他们的政治理想,不是强调「夷夏大防」,而是「用夏变夷」;不是反对元朝统治,而是积极劝说、促使元朝统治者接受并推行「汉法」。苏天爵是元代后期位列显要的少数北方汉族士大夫之一,在当时的学术思想界也有很高的地位。他是北方汉族地主的政治代表人物,在思想上也有代表性。
  (二)
  苏天爵在国学读书时即以「力学善文」知名,王守诚:国朝文类跋。释褐入仕后仍然「嗜学不厌」。宋本:滋溪书堂记,国朝文类卷三十一。著名学者马祖常赞扬他「读经稽古,文皆有法度,当负斯文之任于十年之后也」。见本书卷首。果然,元朝末年,「中原前辈凋谢殆尽,天爵独身任一代文献之寄,讨论讲辩,虽老不倦」,元史本传。成为学术界的领袖人物。
从学术渊源来说,苏天爵入国学前受业于安熙,而安熙则是元初北方著名理学家刘因的私淑弟子。安熙教授学生,「入学以居敬为本,读书以经术为先」。默庵先生安君行状,见本书卷二十二。他的言行对苏天爵有很大的影响。入国学后,受业于理学大师吴澄。吴澄是元代南方理学的代表人物。因此,苏天爵笃信理学,时时以倡明理学自命。他曾先后刊印朱熹编伊洛渊源录和辑录许衡「褒封之制、奏对之书及其哀诔之文」为内容的正学编,目的都是为了使学者「知夫学术源流之正」,「知求圣贤之学而学焉,则真儒善治之效可得而致矣」。
伊洛渊源录序,见本书卷五;正学编序,见本书卷六。应该指出的是,元代理学门户之见颇盛,陆九渊心学一派受朱学排挤,趋向衰微;在朱学内部,北方许衡、刘因两人门下势同水火,互相攻讦;而南方吴澄也受到许氏弟子的非议,以致不能在国学立足。苏天爵则不为此所囿,他调和许、刘,尊崇吴澄,对陆学亦加肯定,这在当时是难得的。但在理学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