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各口岸及水道辖境内,多备食物接济。只准向华民购办,以敷及时需用之食物等件,为舰上水手人等之急需。如购煤斤,只准接济仅敷回本国至近之口岸,不准多备。

四、两战国之战舰,不准以捕获之战利敌舰或商舰,进中国水境。

南北洋所发之告示:

一由北京至山海关,各国留驻兵队,以保海道通畅,系按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即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九月初七日各国和约办理。现仍应遵守此约原有宗旨,不得干涉此次变局之事。

一凡寄居本国局外境内之他国人,如有私行接济两战国禁货,有碍本国局外之责者,应有地方官设法禁止。或知照该管领事等官,分别究办。中国官民,应一律禁止有碍局外事情,如后开各项:—本国人民,不得干预战事,暨往充兵役。

—民间舰只,不得往投战国,或应招前往办理缉捕转运各职司。—不得将舰只租卖于战国,或代为安装军火,或代为布置。

—不得代战国购办禁货,或在境内制造禁货,运销战国之外海军。所有禁货,如后列各项:一、炮弹、铅丸、火药及各项军械;二、硝黄及制造火药各种材料;三、可充战用之舰只及其材料;四、关涉讼事之公文。

—不得代战国载运将弁兵卒。

—不得以款项借给战国。

—舰只非避风患,不得擅入战国所封之口岸。

—舰只驶入战疆,不得抗拒战国兵舰之搜查。

—不得为战国探报军情。

—除战国各种舰只,在中国口岸购办行舰必需之物,应遵守另列各专条外,不得售粮食煤炭于战国。

—所有未尽事宜,随时查看情形,参酌公法,候饬遵行。

欲知宣布中立之后,外交上有何影响,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一九回  大清国颁诏守中立 小朝廷忍耻订同盟
话说中立诏书颁布之后,不到几日,就接到驻日杨钦使电报。报称日外部来文,言满洲事情,贵国虽守局外,然务须严防遵界,勿以幸可免战,遂懈防守。庆王奏知太后,太后立下旨意:命马玉昆带兵十营驻山海关,郭殿辅带四营驻张家口。

复饬东南各省疆吏派劲旅北上,拱卫神京。东南疆吏,接到此旨,不敢怠慢。湖广督臣遣中协吴元恺率练军二十营人卫,两江督臣饬人分投湘皖招募新军。政府王大臣又派直隶旗兵五营,驻关外锦州,淮军三营驻新民厅,常备军六营驻山海关,武卫、自强二军驻北京、天津、通州。马玉昆的兵,叫他专守朝阳、热河一带。又叫驻日钦使照会日本外部道:日俄失和,朝廷以两国共为友邦,重以亲交,依局外中立之例处置。已通饬各省一体遵守,且严饬地方官保护商民教徒。

惟盛京及兴京,以陵寝宫殿所在,故当令该将军任敬谨守护之责。于东三省之城池官衙,人命财产,两国皆不得损伤。原有之中国军队,彼此各不相犯。于辽河以西,俄兵撤退之地,由北洋大臣派兵驻扎。各省及边境内外蒙古,遵照局外中立之例处办,两军队毫不得侵越。若闯入境界内时,中国当拦阻之,不得视为失和平者。但满洲之地,有外国驻扎军队未撤退之地方,恐中国之力,有所未逮,难实行局外中立之例。然东三省之疆土权利,不论两国胜败,仍归中国自主,不得占据。

未几,日本外部答道:

日本政府于贵国内希望和平,严防扰乱。除俄国所占领之地方外,总于贵国范围内,苟非俄国有特别之举动者,敞国决当认定贵国之中立。日本军队于战场固守交战法规,不许滥破财产。于盛京及兴京之陵寝宫殿,并各地方所在之贵国官衙,原非俄国所为者,可无损伤,贵国政府可以相信。又于战斗地城内有关于贵国之官民,在军事上当允之限,日本军队于其身体财产,必当十分保护。惟于该官民帮助我国之敌及与之厚遇时,日本政府须保留临机必要之权利。我国与俄国至旗鼓相见时,非出于征略之目的,为防护我正当之权利及利益耳。若战争之经过,牺牲中国,占领土地,决非日本政府之意。又至于贵领域中当兵马之冲,有所措置,一依军事上之必需,非敢损贵国之主权。祈贵国政府笃信之!

杨钦差即把日人回文,电告政府。政府知道满洲境地,难以全作局外中立,遂与奉天官吏商定战地界限规则九条,颁布中外。其文是:—日俄二国倘在奉省地面开仗,拟即旨定战地。两国开战及驻扎之军队,只能在战地限内,不得逾指定战地界限之外。

—西自盖平县所属之熊岳城,中间所历之黑峪、龙潭、洪家堡、老岭、一面山、沙里塞、双庙予以东,至安东县街止,由东至西,所历以上各地名,分为南北界限,限以南至海止,其中之金州、复州、熊岳三城,及安东县街为指定战地。抑或西至海岸起,东至鸭绿江岸止,南自海岸起,北行至五十里止,为指定战地。两国开战后,凡战地